第四部 保羅行傳
第十一章 邁向羅馬先受審(III)
IV. 亞基帕王聽案(25:13-26:32):
(I) 亞基帕王其人(詳附表一):
希律亞基帕二世, 乃希津王朝最後一王, 他是希律亞基帕一世之子(12:1-24), 主前44年父崩,
年方十七, 年幼未能即時登基繼承, 由羅馬巡撫攝政, 八年後逐漸掌權, 終登上王位, 統治加利利海
以北及東北地區, 和部份比利亞領域, 首府設於該撒利亞腓立比. 後猶太人反叛羅馬, 遣提多大將
攻毀耶路撒冷時, 他全力支持羅馬大軍, 鎮壓平亂, 擊殺猶太人, 後崩於主前100年.
這次與他同來該撒利亞聽審保羅的百尼基, 值得一提, 她是希律亞基帕一世長女, 所以是
這亞基帕王之妹, 前述腓力斯之妻土西拉的大姐, 此姝美艷多姿, 傾國傾城, 堪稱一代妖姬, 十三歲
即嫁給叔叔加爾西斯的希律, 育二子, 後夫死, 與兄亞基帕二世同居, 為免遭兄妹亂倫非議, 又改嫁
基利家王波利蒙, 二情不合, 不久離異, 重返亞基帕二世身邊, 與兄相伴; 過段時日, 她又成為該撒
維斯帕先之子, 攻陷耶路撒冷羅馬大將提多的情婦, 好景不常,色衰失寵被棄, 真是歷盡滄桑一美人,
不愧是希律王朝的末代 "風流公主." 據史書記載, 最後她還是重投其兄懷抱, 終其一生.
(II) 王蒞該城(25:13):
保羅羈押期間, 亞基帕王和百尼基, 蒞臨該撒利亞, 向非斯都請安, 這二位貴賓身份特殊,
名為兄妹, 實係夫妻, 他倆與前任巡撫腓力斯伉儷, 有姻親關係. 他們這次來訪, 除私人訪問外,還有
向羅馬統治者磕頭的政治意味.
(III) 懸案待決(25:14-22):
保羅一案, 久懸未決, 令巡撫非斯都頭痛萬分, 明知他無罪, 但為了討好猶太人, 不敢判他
無罪, 現保羅要上告該撒, 心中害怕, 騎虎難下, 進退維谷. 今正好亞基帕王來訪, 猶太人是他治下
之民, 乃移樽受教, 期早結懸案.
1. 法難定罪(25:14-18):
首先, 非斯都向王大吐苦水, "有一個人, 是腓力斯留在監裏的."(25:14), 他認為這是
他前任也是王的聯襟留下案子, 當他首訪耶路撒冷時, 祭司長和猶太長老上稟, 要他定這囚犯的罪,
他遵羅馬法律, 原被告雙方未對質之前, 不能先定他罪的規定, 回絕了猶太人. 但他們不死心, 喫而
不捨, 趕來該城追告. 因此, 他第二天便升堂開審, 但 "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25:18), 故法難
定罪. 他上任不久, 對猶太的風土民情, 宗教文化, 非常陌生, 不太熟悉; 而王在位多年, 對冶下猶太
百姓, 瞭如指掌, 乃趁機請教亞基帕王, 指點迷津, 以作判案參考.
這被腓力斯監禁達二年之久的猶太犯人, 整個猶太社會都恨之入骨, 非除之而後快,
他也原以為此人犯了滔天大罪, 但經雙方對簿公堂後, 事實並非如此, 被告竟然是清白無罪, 令他
判案, 十分為難, 若不定保羅的罪, 勢必開罪他治下猶太人, 增加以後冶理困難; 若判保羅有罪, 則
於法無據, 且違良心, 令他進退二難, 不知所措.
2. 理難服人(25:19-21):
接著, 非斯都又向王陳述, 他發現猶太人恨這囚犯的唯一原因, 乃是彼此在信仰上,
意見不一, 雙方激辯多時, 各不相讓, 主要是 "為了一個人, 名叫耶穌, 是已經死了, 保羅卻說他是
活的."(25:19), 因此, 雙方浪費很多時間, 在爭辯死人復活的事, 真是無聊; 尤其引起猶太人如此
強烈反應, 群起而攻之, 更要置他於死地而後快, 令他啼笑皆非, 百思莫解. 反觀這個囚犯, 堅持
耶穌復活, 縱使坐牢捨命, 也不閉口, 誓爭辯到底, 絕不退讓, 更是不可思議.
這一懸案, 對在宗教信仰上毫無興趣的外邦巡撫言, 法難定罪, 理難服人, 非常棘手, 萬分
困惑, 不知如何處理是好. 恰好正在此時, 有猶太血統和信仰背景的亞基帕王來訪, 機不可失, 怎能
不好好討教請益一番.
3. 王要聽案(25:22):
亞基帕王聽完非斯都全案簡報後, 對本案亦頗感興趣, 乃對巡撫說: "我自己也願聽
這人辯論."(25:22). 可見他對保羅這人和猶太人反對保羅的事, 早有所聞, 並不陌生, 且內心亦有
親自見保羅並聽他對信仰的觀點如何, 今非斯都自動前來請示, 正好順水推舟, 乃欣然答應聽案,
以進一步了解實情, 再作定奪.
事實上, 亞基帕王不是要聽保羅如何為自己無罪辯白, 而是要聽他如何為自己信仰
的道見證. 足見他心儀保羅已久, 亟欲一瞻丰釆, 並非聽非斯都稟報後, 出於好奇心驅使, 而是他
本身有猶太血統, 及重視宗教信仰之故. 因此, 對保羅很感興趣, 並抓住機會, 親自聽他講道. 說來
可惜, 他有這心意, 離神的國度何等近! 神給他蒙福的機會多麼好! 但結果令人大失所望, 他充耳
不聞, 故意放棄, 實在令人惋惜! 其經歷與他的叔祖希律安提帕完全一樣, 都拒納福音, 終不得救
(路23:7-12).
4. 屬靈教訓:
非斯都向亞基帕王稟報案情中, 隱藏下列二項事實:
(1) 美好見證:
第一項事實是有關保羅的美好見證, 非斯都報告中, 誤為保羅的罪狀 "為已死
的耶穌"作復活的見證, 可見保羅始終如一, 無論在猶太公會中, 抑巡撫公庭上, 都毫不避諱, 高聲
宣揚耶穌復活的事實, 全力作美好見證.
(2) 人性弱點:
第二項事實就是他對討好猶太人, 有法不據, 隻字未提. 非斯都向亞基帕王報告
案情時, 處處表示自己何等公忠體國, 勤政愛民, 主持公義, 維護法治, 對於本案力求公平公正審理,
但對討好猶太人, 無視公義, 有法不據一節, 避而不談. 試想若不是保羅有羅馬公民身份, 提出上訴
該撒之請, 這外邦巡撫將如何判決? 保羅命運又將如何? 想來令人不寒而慄!
這就是人性弱點, 非斯都身為巡撫, 羅馬方面大員, 實與常人無異, 隱惡揚善, 對
自己的優點貢獻, 大肆宣揚; 對自己的缺失敗壞, 則極力隱瞞. 人性著實卑劣, 真是可怕!
(IV) 開庭審問(25:23-26:23):
1. 大張旗鼓(25:23):
亞基帕王要聽審本案, 翌日, 非斯都鄭重其事, 大張旗鼓, 立即開庭, 王偕百尼基, 在
眾千夫長和城中高官簇擁下, 氣勢凌人, 威風八面, 蒞臨法庭, 聲勢浩大, 威嚴肅穆, 益增肅殺之氣.
2. 主審懊惱(25:24-27):
本案仍由巡撫非斯都主審, 照理在這威勢懾人的法庭上, 非斯都應是威風凜凜, 大權
在握的主審官, 豈料他竟為一個拘押多年的階下囚, 懊惱不安, 一開口就當著在場的顯赫的權貴說:
"諸位啊, 你們看這人." 足見 "這人" 實在令他惱火, 頭痛萬分, 簡述案情後, 當眾傾吐心中苦惱:
(1) 破壞關係(25:24-25a):
"這人" 可惡, 破壞他與治下猶太人的關係, 整個猶太社會, 上自宗教領袖, 下至
平民百姓, 都一致要求, 治死保羅, 但經他查明, "他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25:25a), 無法屈從所請,
定他死罪, 以討好治下猶太百姓, 就此僵持, 本案破壞他與猶太社會關係, 令他懊惱難安.
(2) 無法上奏(25:25b-27):
"這人" 有羅馬公民身份, 不服無罪拘禁, 堅決要上告該撒, 他無權也無法阻止,
因 "沒有確實的事."(25:26), 他不知如何稟奏主上?
為解決此一棘手懸案, 他特在亞基帕王及高官貴族面前, 慎重審理, 以便上奏. 最後,
他憑良心作出判決, "據我看來, 解送囚犯, 不指明他的罪案, 是不合理的."(25:27).
3. 保羅見證(26:1-23):
保羅走進威嚴肅殺的法庭, 面對外邦的君王權貴, 和指控他的猶太宗教頭頭, 若果是
一般人, 膽小的, 恐懼戰抖; 膽大的, 求饒乞憐. 但他不是這樣 ,鎮定沉著, 毫無懼色, 抓住難得良機,
大傳福音, 為主見證, 整個申訴, 不為己脫罪, 因他自信無罪, 無罪可脫, 反而趁機開場特別佈道大會!
(1) 見證態度(26:1-3):
i. 伸手分訴(26:1):
這場審判, 亞基帕王雖非主審, 但事實上他仍主導整個審判. 當他點頭准許
受審囚犯申辯後, 保羅從容不迫, 伸出帶著鎖鏈雙手, 以示眾人, 他受到不公不義對待, 切盼能使聽
他見證的人, 受到感動.
ii. 溫文有禮(26:2-3):
保羅雖受冤屈, 有神同在, 內心還是安寧平靜, 今王准他申辯, 乃 溫文有禮,
不疾不徐, 向王申訴, "亞基帕王啊, 猶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 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訴, 實為萬幸, 更可
幸的是你熟悉猶太人的規矩和他們的辯論, 所以求你耐心聽我."(26:2-3), 不卑不亢, 所言句句屬實,
擊中王心, 可圈可點.
(2) 見證內容(26:4-23):
保羅這次見證內容, 跟他先前在耶路撒冷暴亂中, 向自己的猶太同胞所講的十分
相似. 所不同的, 在聖城是為自己申訴, 目的在求取同胞諒解; 這次是向當時高高在上的最高君王,
為主作見證. 因此, 高舉基督, 深盼王及庭上巡撫權貴, 都能受到感動, 接受他一生極力推崇的救主,
所以, 是一篇非常生動優美, 感人至深的福音佈道信息. 其精彩內容如下:
i. 過去的我(26:4-11):
(i) 眾所熟知(26:4-5):
首先, 保羅直接指出, 控告逼害他的猶太人, 對他並不陌生, "我從起初
在本國的民中, 並在耶路撒冷, 自幼為人如何, 猶太人都知道."(26:4), 可見他在他們中間是家諭戶曉
的人物; 在為人方面, 道德生活上, 從小就循規蹈矩, 力求完美; 在信仰方面, 他從起初就按著教中最
嚴謹的教門, 作了法利賽人, 也是力求完美. 由此足證, 他有美好的人生目標, 極力追求, 他們若放下
成見, 必會證明他絕不是道德敗壞, 生活腐化的人, 也不是輕易被別人或環境改變的人. 所以,他應是
猶太社會的中堅, 極受尊崇敬佩的人.
(ii) 信仰受審(26:6-8):
他簡述自己早年出身為人後, 保羅話鋒一轉, 說到他今日淪為階下囚
受審的原因, 目的是讓亞基帕王知道, 猶太人對他的態度, 為何從敬愛變為敵視, 作了一百八十度
的大轉變. 王深知猶太人的信仰, 所以他直截了當的指出, 完全 "是因這指望."(26:7), 換言之, 就是
"神向我們祖宗所應許的(指望), 這應許, (也是)我們十二支派晝夜切切的事奉神, 都指望得著(的)."
(26:6-7), 他向王陳明一個事實, 按外表看, 他的信仰似乎改變了, 成為離經叛道之人. 事實上不然,
這是他一貫對信仰熱心追求的結果, 使他真正明白信仰的真諦, 就是神賜信衪的人彌賽亞的應許.
因此, 這信仰不是他自己憑空捏造虛構的, 乃是以色列列祖的共信, 十二支派一致尊崇的, 所以是
最正統, 最正確的信仰.
保羅更進一步向王說明, 這彌賽亞的應許, 己由死而復活的耶穌應驗成全, 無可
置疑. 一提到主的復活, 他就情緒激昂, 忘了自己是階下受審之人, 竟大膽帶著責備口吻, 質問王和
在場權貴, "神叫死人復活, 你們為甚麼看作不可信呢?"(26:8), 在這種場合, 突然冒出這句話, 可見
他確信主復活的寶貴, 一提到這點, 他就為不信的人, 感到難以壓抑的難過和著急, 因為這正是他
自己過去信仰上的盲點, 和犯大錯的主因.
(iii) 反對耶穌(26:9-11):
保羅表明自己是法利賽人和質問眾人為何不信主復活後, 續說自己
過去為人的另一特色, 全力反對耶穌, 原因是當時他不信拿撒勒人耶穌, 並竭力多方攻擊他的名:
a. 攻擊權柄:
"從祭司長得了權柄."(26:10), 以合法公開, 且是自動請求得來的
權柄, 自認是為神為國為民, 替天行道, 一項十分光榮的任務, 合情合法, 光明正大, 所以理直氣壯,
進行攻擊.
b. 攻擊對象:
以聖徒為對象, 很多都落在他手裏, 慘遭殺害, 司提反就是其中
之一, 石打致死, 慘不忍睹.
c. 攻擊方法:
拘捕監禁, 嚴刑拷打, 虐待聖徒肉體; 逼口說褻瀆的話, 摧毀聖徒
的心靈信仰, 狠毒至極, 人神共憤.
d. 攻擊地區:
保羅攻擊聖徒的地區, 從耶路撒冷, "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
(26:11), 範圍之大, 實屬空前.
由上可見, 保羅原引以為傲, 受人尊敬喝采的任務, 因不信神啟示的彌賽亞, 而
產生多麼可怕凶殘的後果. 因為不信, "好人" 反對神的行動與效果, 較反對神的 "常人" 和 "罪人"
要可怕得多!
當保羅向亞基帕王陳述他過去瘋狂反對耶穌暴行時, 內心深感愧疚, 無地自容.
因他現稱過去他逼害的人為 "聖徒," 而他不久前向猶太人作見證時, 為避免刺激他們, 則稱他們為
"信奉這道的人."(22:4), 所以, "聖徒"這名稱是世上最美, 神所至愛, 也是他悔改後, 人中最喜愛的人.
故他在日後書信中, 最喜歡用 "聖徒" 稱信徒.
ii. 蛻變的我(26:12-15):
接著, 保羅述說他蛻變的經歷, 復活的主如何向他顯現, 使他蛻變:
(i) 發生地點(26:12) - 往大馬色的路上, 正是他狂熱追殺基督徒之地.
(ii) 發生時間(26:13a):
時值響午, 日正當中, 無論環境抑日常生活上, 都不會有幻覺夢境出現
之時.
(iii) 大光照射(26:13b-14a):
突然之間, 天發大光, 四面照射, 這光非日光, 因 "比日頭還亮."(26:13b),
而且以他和同行的人為目標, 四面照耀. 結果,不但他自己, 連同行的人也被照得"仆倒在地,"(26:14),
這光不是別的, 乃是復活之主耶穌的榮光! 當祂在世登山變像時, "臉面明亮如日頭."(太17:2), 復活
後向約翰顯現時, "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啟1:16), 又稱 "神榮耀的光."(林後4:6).
(iv) 天上發聲(26:14b):
大光照射眾人之後, 天上發出聲音, 針對保羅一人, 光是如此強烈可畏,
使眾人仆倒; 聲卻如此溫柔慈祥, 只有他一個人聽見. 主柔聲責問, "掃羅! 掃羅! 為甚麼逼迫我?" 並
警告他, "你用腳踢刺是難的."(26:14b).
(v) 立即降服(26:15):
主慈祥的聲音, 喚醒他的靈魂, 恢復他的良知, 令他無法抗拒申辯, 於是
立即降服, 但心感奧秘難明, 乃問道 "主啊, 你是誰?"(26:15a), 可見他內心深知是神, 但是無法理解,
後來靈眼得開, 真相大白, 主告訴他, "我就是你逼害的耶穌."(26:15b), 怎不令他順服!
ii. 現在的我(26:16-23):
保羅滔滔不絕, 繼續敘述他如何由一個拼命反對耶穌的狂徒, 蛻變為拼命
傳揚耶穌的使徒:
(i) 耶穌恩召(26:16-18):
a. 奇妙經歷:
就在他被復活的主榮耀之光, 照倒在地, 他得知這復活的主, 就是
他所逼迫的耶穌, 令他萬分惶恐驚愕, 立即俯伏在地, 不敢起來之時, 復活的主又向他說話, 就是衪
說的話, 使他的人生從此徹底改變, 真是奇妙!
由主向他說的話可知, 主這次向拼命反對衪的敵人顯現, 其目的不是以榮耀
大光將他擊倒, 也非親自開口, 向他興師問罪, 以終結他的大膽敵對行動. 故不是懲罰他, 而是為了
揀選他, 使他的一生有無比榮耀的光輝, 成為天國使徒.
b. 無比恩召(26:16):
(a) 立即站起:
主憐憫饒恕他, 不追究他的罪行, 叫他 "起來站著!" 作頂天
立地的使徒.
(b) 親自呼召:
主特意向他顯現, 作最直接清楚的啟示和呼召.
(c) 賜大榮譽:
主派他 "作執事作見證."(26:16), 視他為最親密的摯友, 賜他
最大榮譽, 擔任最榮耀職份, 將所見天上奧秘, 和主指示的事, 作見證人. 換言之, 就是要他作執事
和神的僕人, 去執行至高主宰的工作計劃.
c. 主作後盾(26:17):
主無比恩召, 交付保羅神聖重大使命, 除了向猶太百姓, 還要向
外邦人, 即向全人類, 為至高至尊的主作見證. 這恩召榮耀無比, 是世上君王不能給, 十二使徒也
得不到的應許. 主要他作外邦人的使徒, 這榮銜並沒有帶給他平安順遂, 榮華富貴; 反而是他日後
一切災難的開始. 過去, 他到處逼害聖徒; 今後, 處處有人逼害他. 但主叫他不要怕, 榮耀的主要作
他的保護人, 救他 "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26:17).
d. 福音救人(26:18):
最後, 主對為他作見證和作他僕人的保羅, 說明福音救人的價值
和功效:
(a) 啟示真理:
打開世人眼睛, 使他們 "從黑暗歸向光明."(26:18a), 對神、
對己、對今生永世都有正確清楚的了解與認識, 遵從真理, 不再作醉生夢死的糊塗人.
(b) 改變生命:
開眼見亮光, 得指引, 入正軌, 改變了生命, 脫離罪惡的生活,
"從黑暗歸向光明." 在世作光做鹽; 擺脫魔鬼的轄制, "從撒但權下歸向神."(26:18b), 罪奴榮升神子,
這是何等榮耀!
(c) 救恩福樂:
今世, "得蒙赦罪"(26:18c), 得永生; 永世, "和一切成聖的人
同得基業."(26:18d), 這是何等恩典!
綜上觀之, 主對保羅的恩召有三大特點:
(1) 最高恩主賜他的職份.
(2) 最大權能作他的後盾.
(3) 最好美果作他的賞賜.
(ii) 拜受恩召(26:19-23):
這次神的恩召, 令保羅無法抗拒, 全然聽命, 故他的悔改和蒙召都是
難以抗拒的. 因 "天上來的異象."(26:19), 十分清楚, 主親自現身說法, 保羅靈眼一開, 頓時看得深,
看得遠, 而主的呼召帶著極重無比, 永遠不朽的榮耀, 他怎能說不, 於是立即順服, 全然拜受:
a. 立即聽命(26:19-21):
(a) 宣道行動(26:20a):
保羅大徹大悟, 悔改歸主後, 立即 "從大馬色" 開始, 這城原是
他要去逼害基督徒的地方, 一夕之間, 成為他第一個勸人信主, 成為基督徒的地方, 他絲毫不遲疑,
立即絕對遵從主命, 傳福音, 作見證; "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 對像他過去一樣, 信仰偏差迷失,
仍不自知的骨肉同胞傳主道; 最後, 他向外邦, 並向對神全然無知的全人類, 宣揚福音, 這些人是他
悔改前視為污穢, 不屑一顧的人.
(b) 傳揚福音(26:20b):
現在, 無論對猶太人或外邦人, 保羅只傳揚一個福音, 就是
"應當悔改歸向神, 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換言之, 就是 "信靠耶穌, 活出耶穌."
(c) 遭受逼害(26:21):
結果, 遭受猶太人苦待逼害, 視為仇敵, 要殺害他. 過去, 他
對信仰狂熱, 驅使他去冷血殺人; 而今, 他仍對信仰熱心, 卻要他忍受別人的逼害追殺, 何等弔詭!
由此可見, 保羅的改變, 說明一個客觀的事實, 那就是信仰的影響力何等巨大, 信仰正確抑或錯誤, 後果完全不同,
天淵之別, 惜世人大多執迷不悟, 看不透這一點.
b. 永遠聽命(26:22-23):
因主曾應許保羅, 作他的後盾, 與他同在, 全力支持他, 所以, 他
向王說: "直到今日還站得住."(26:22), 意即他排除萬難, 履險如夷, 仍然活著, 繼續全然聽命:
(a) 活動依舊(26:22a, 23b):
"對尊貴老幼作見證."(26:22a), 同時, 也 "把光明的道, 傳給
百姓和外邦人."(26:23b).
(b) 信息依舊(26:22b-23a):
"所講的, 並不外乎眾先知和摩西所說, 將來必成的事, 就是
基督必須受害, 並且因從死裏復活,"(26:22b-23a), 拯救世人, 就是高舉基督, 以聖經和事實見證基督.
(iii) 屬靈教訓:
從保羅的申訴中, 可以明顯看出, 他在亞基帕王面前, 非但絲毫沒有
為自己的無辜冤屈申辯意圖, 也不是單單重述他的悔改經歷, 他多次講到他信仰改變的聖經依據,
和信仰的巨大改變能力, 無比美好的果效. 故他的意圖, 非常明顯是向亞基帕王及在場權貴, 傳揚
基督的救恩. 故他整個申訴都在簡介救恩真理, 可說是一篇非常精闢動人的證道, 闡述基督救恩的
重要內容: .
a. 救恩中心 - 基督, 他的受害與復活.
b. 救恩明證 - 聖經, 舊約啟示的應許; 人證, 保羅自己的親自見證..
c. 救恩果效 - 保羅自己的徹底改變.
d. 救恩範圍 - 全世界, 全人類.
e. 救恩條件 - 信心.
(3) 率直呼召(26:24-29):
i. 巡撫斥瘋(26:24):
非斯都聽了保羅陳述他一貫為人, 和過去歷史後, 心中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認為他是個學識淵博, 熱情好學之士, 所以不禁指著他說: "你學問太大!" 但當保羅說到, 他的徹底
改變是因復活的主向他顯現呼召之故, 這對非斯都而言, 實在神妙奧秘, 難以置信. 然而, 保羅過去
一貫行事為人, 和眼前庭上言行表現, 實在看不出他的改變, 有絲毫虛假欺世和不良動機. 因此, 他
大聲對保羅說: "你癲狂了罷, 你學問太大, 反叫你癲狂了!" 意即 "你這書呆子, 鑽牛角尖, 簡直是
瘋了!" 言下亦有憐才之意, 為他惋惜, 希望這一當頭棒喝, 能把他喚醒過來.
ii. 使徒反駁(26:25-26):
保羅聞巡撫言, 立即加以反駁, "非斯都大人, 我不是癲狂, 我說的乃是真實
明白話, 王也曉得這些事, 所以我向王放膽直言, 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向王隱藏的."(26:25-26),
可見保羅在王前的申訴, 合情合理, 真實無瑕, 但這對非斯都言, 有如對牛彈琴, 聽不進去, 反嘲笑
他瘋狂. 保羅並不因巡撫這番嘲諷, 氣餒退縮, 仍理直氣壯, 大膽反駁, 再度明白告訴主審他的巡撫
大人, 他所說的, 都是真實的話, 明白之言, 出自頭腦清醒的神僕, 絕非天方夜譚, 何瘋之有?!
同時, 保羅申訴中所說的, 都是主耶穌在世的事, 他的降生、事工、受死、
埋葬、復活、升天, 都是不久前發生的事, 何況就發生在亞基帕王治下之地. 故身為猶太人的王,
"也曉得這些事,"(26:26a), 而且一清二楚, 絕非 "在背地裏作的."(26:26b).
從保羅對審判他的君王和巡撫, 為主的真道, 大膽反駁, 足徵他對自己的信仰,
信心十足, 他從不氣餒, 總盼世人都能像他一樣, 接受他的信仰, 悔改歸主得永生, 真是太有愛心.
iii. 對王呼召(26:27-29):
(i) 直接攻心(26:27):
在申訴中, 保羅察覺到, 亞基帕王一直安靜專注聽他的見證, 沒有附和
非斯都對他的嘲諷. 使他下意識感覺到, 他的見證在王的心中起了作用. 因此, 大膽直接攻心, 向王
呼召, "亞基帕王啊! 你信先知麼?"(26:27a), 意即 "你信舊約眾先知預言和應許的彌賽亞嗎?" 接著,
直攻王心, "我知道你是信的."(26:27b), 不避忌諱, 幫他公開他的信心, 保羅真是個膽大心細, 不可
多得的大佈道家.
(ii) 閃避呼召(26:28):
亞基帕王聽後, 既沒忿怒拒絕, 也沒欣然接受, 只是閃避問題, 把話題
岔開, "你想少微一勸, 便叫我作基督徒阿."(26:28), 這暗示保羅講得有埋, 但要他信服悔改, 沒那麼
簡單, 還需時日, 了解真理. 他身為君王, 不是平民百姓, 不能讓治下之民, 在眾目睽睽下, 看見高高
在上君王, 竟被一個受審的囚徒, 三言二語, 就接受了囚徒的信仰, 而且聽一次道就信了! 王為自己
的虛榮, 壓抑自已的良知情感, 故他外表高傲尊貴, 內心卻怯懦矛盾; 保羅的申訴, 照亮了他的黑暗,
摸到了他的良心, 激動了他的情感, 但為了面子虛榮, 一切抹殺. 救恩就在他的門口, 就差臨門一腳,
失之交臂, 結果王沉淪滅亡, 將來在神的最後審判中, 難逃被扔入硫磺火湖, 哀哭切齒的悲慘下場,
令人扼腕!
(iii) 真誠呼召(26:29):
保羅深知亞基帕王聽他的見證後, 頗受感動, 但礙於顏面虛榮, 在救恩
門前退縮不前, 未能進入, 令他萬分失望, 非常傷心, 然而, 他並不因此灰心沮喪, 反而流露出更大
的信心愛心, 他不但為亞基帕王, 也為當時在場所有聽他見證的人禱告, 若有機會, 仍會勸會眾及早
悔改, 信奉耶穌. 為達此目的, 因人而異, 有人需要多勸; 有人只要稍勸, 無論如何, 直勸到他們肯信
耶穌, 即或沒有收成, 也要喫而不捨, 不斷的勸, 其信心何等的堅定! 保羅進一步顯示他更大的愛心,
總想所有信耶穌的人與他同得救恩永生, 但不要他們遭受像自己一樣的痛苦患難, 甚至鎖鏈加身,
成為囚徒.
4. 判定無罪(26:30-32):
亞基帕王面對這前所未有, 越來越大膽, 全力見證基督的囚徒, 不但抓不到他的罪狀,
反而越發顯露自己的弱點, 有失體面. 聽完保羅最後真誠的呼召後, 言為之塞, 不再詰問, 宣告退堂,
終止審問. 眾人退入後堂, 商議本案. 結果, 不但亞基帕王, 連巡撫非力斯、百尼基和所有列席官員,
都一 致裁定 "這人並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綁的罪."(26:31), 一致確定保羅無罪, 無辜被囚, 並肯定他
是個良民.
5. 屬靈教訓:
(1) 保羅瘋了?
巡撫非斯都聽保羅見證後, 斥他 "你癲狂了罷!" 這是今日不信主和抗拒主者對
熱心信徒的共同反應,"內中有好些人說, 他是被鬼附著, 而且瘋了, 為甚麼聽他呢?"(約10:20), 這是
耶穌在世時, 猶太人對衪熱心傳道的反應.
說來痛心, 不信的人如此, 聖徒何嘗沒這種人, 他們對保羅的反應, 跟非斯都相去
不遠, 在他們看來, 信主之前的保羅, 正常可佩; 悔改之後, 對主不冷不熱, 也屬正常; 若是悔改歸主,
全然信服, 為主大發熱心, 便是被鬼附身, 走火入魔, 就是瘋了! 總之, 作為基督徒, 不可不熱心, 但
不要太熱心, 這種看法想法, 多麼可怕!
今日, 很多人對那些像保羅悔改前一樣背景的基督徒, 他們大有才華, 熱情洋溢,
火熱愛主, 莫不譏笑嘲諷, 敬而遠之, 正常嗎? 值得我們三思.
(2) 沉冤得雪:
保羅一案, 經輾轉審訊, 終判無罪, 沉冤得雪, 足證羅馬帝國統治者, 尊重法治,
比猶太宗教領袖, 公平正直. 福音得以廣傳, 此乃一主要因素.
(3) 無人得救:
保羅全心全力傳講主道, 見證真主, 盼世人都跟他一樣, 得著天上大恩, 尤其
這次在王前受審, 證詞感人, 呼召歸主, 座上審判者難以抵擋, 乃退堂商議, 一致認為他清白無罪,
冤屈入獄, 是個好人, 僅此而已, 無一人追求天恩, 果效掛零, 保羅心靈, 定必痛苦萬分, 為這些人
嘆息頓足, 徒喚奈何!
2014年 4月 5日 校核補正 台北 / 2017年 6月10日 二校 台北
2022年2月17日終校 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