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粉牆字洩露天機 受誣陷獅坑得救
I. 牆洩天機(5:1-31):
(I) 褻瀆真神(5:1-4):
1. 王宴千臣(5:1):
伯沙撒王為千臣大開筵席, 君臣對飲, 杯觥交錯, 其樂融融.
解說:
本書第1-4章述說尼布甲尼撒王事蹟, 本章進入新單元, 記述巴比倫亡國之君伯沙撒王
的事蹟(詳表2.1 以色列強鄰列王簡介), 據傳其母(太后)係尼王愛女(公主), 故係尼王"外孫."
帝王通常不與臣下同室共飲, 此處或係慶典例外.
2. 濫用聖器(5:2-3):
伯沙撒與千臣歡飲間, 一時興來, 竟命臣下將其父尼布甲尼撒王從耶路撒冷聖殿庫中
掠奪金銀器皿拿來; 於是, 王與眾臣及后妃乃用這些聖器盛酒, 暢飲作樂.
解說:
由表2可見, 伯沙撒非尼布甲尼撒之子, 巴比倫帝國列王依序為:
尼布普拉撒 - 尼布甲尼撒 - 以未米羅達 - 尼甲沙利薛 - 拉巴施馬度 - 拿波拿度斯 - 伯沙撒
經文稱係父子(5:2,11), 因 "父子" 有特殊意義, 翻譯時要特別注意:
(1) 不一定是血統關係, 可以是品格屬靈關係.
(2) 雖有血統關係, 但相隔不止一代.
(3) 可指王位繼承人.
故伯沙撒非尼布甲尼撒之子, 而係巴比倫亡國之君.
伯沙撒王與千臣宮中歡飲, 王酒後興奮亂性, 得意忘形, 命人將尼王從耶路撒冷聖殿
庫中掠奪金銀器皿拿來, 供賓客隨便使用; 聖殿器皿, 分別為聖, 僅供擺設敬神, 絕不供人隨悥使用,
尤有甚者, 用他國的聖器飲用, 表示輕蔑褻瀆那國的神, 極其不敬; 伯沙撒這亡國之君, 竟膽大妄為,
分明是向以色列的神, 公然挑戰, 罪大惡極, 無可饒恕.
3. 讚美假神(5:4):
君臣后妃非但濫用聖器, 更飲酒狂歡, 讚美金銀銅鐵木石造的假神.
解說:
更不可饒恕的是, 伯沙撒竟一面用聖器飲酒, 一面讚美他們用金銀銅鐵木石造的假神,
就是拜神憎惡的偶像, 罪上加罪, 不惹神怒, 受神嚴厲懲罰才怪.
(II) 粉牆顯字(5:5-6):
伯沙撒正得意忘形與千臣后妃暢飲狂歡之際, 突然, 有人的手指出現, 在王宮燈臺附近的
粉牆上寫字, 王一看見寫字的指頭, 就立即臉色大變, 心驚膽戰, 兩腿發軟, 雙膝戰抖, 驚恐莫名.
解說:
當君臣狂飲, 得意忘形, 褻瀆聖器, 歌頌假神之際, 突然王宮燈臺附近的粉牆上, 有指頭寫字,
伯沙撒王見狀大驚, 深知這絕非平常事, 是神的立即干預, 神馬上要審判他和巴比倫, 於是嚇得臉色
大變, 心驚膽戰, 兩腿發軟, 雙膝戰抖, 驚恐莫名.
[註] 聖經中的 "指頭" - 神的指頭 = 神的大能 = 神的手段, 有二:
1. 刑罰指頭(出8:19) - 降虱災懲罰埃及人.
本節神用人的指頭, 當著文武百官, 在牆上寫字, 公開宣佈伯沙撒罪狀及應受懲罰.
2. 施恩指頭(出31:18) - 神用指頭在二塊石版上寫十誡, 為人預備律法.
(III) 奉召解字(5:7-16):
1. 哲士難解(5:7-9):
伯沙撒突見牆上字, 大驚失色, 驚魂甫定, 並即大聲命人急召 術土 星象家及迦勒底人
進宮, 王對巴比倫哲士說, "誰能讀出牆上文字, 清楚講解給我聽, 我必賜他身穿紫袍, 項帶金鏈, 並在
我國中位列第三." 王召的所有哲士術士, 全都奉召入宮, 但都不識牆字, 不能講解給王聽. 伯沙撒王
見他們無能解字, 心中更加惶恐, 臉色大變, 群君亦驚惶失措.
解說:
伯沙撒見牆字, 驚恐之餘, 大聲降旨召巴比倫哲士術土進宮解字, 並出重賞:
(1) 身穿紫袍 - 與王同服.
(2) 項帶金鏈 - 高官貴族服飾, 尤其覲見君王時, 必須項帶金鏈.
(3) 位列第三 - 二人之下, 萬人之上.
豈料重賞之下, 竟無勇夫, 奉召哲士術土中, 無人能解, 王更驚惶失色, 群臣亦惶恐束手.
2. 太后荐賢(5:10-12):
太后得悉此事, 憂心忡忡, 急忙前往宴宮面王, "吾王萬歲! 你的心毋需驚惶, 你的臉
不必變色, 在你國中有一人, 他裏面有聖神的靈, 你祖在世之日, 發現這人心中光明, 聰明智慧, 真知
灼見, 靈驗如神; 曾為你祖尼布甲尼撒成功解夢, 故特命他為巴比倫哲士術士之首. 此人裏面有美好
靈性, 知識豐富, 聰穎過人, 能圓夢, 解謎語, 釋疑惑. 他就是但以理, 尼布甲尼撒王又稱他伯提沙撒;
你可召他入宮, 為你解明牆字."
解說:
經文中小字 "皇后" 由5:2顯示, 皇后已在宴會中, 故本節所指應是未參加宴會的太后,
她得悉手指粉牆寫字奇事, 而王召哲士術士, 即使重賞之下, 亦無人徒能解讀牆字, 釋王驚疑, 不覺
憂心忡忡, 不禁想起裏面有聖神的靈, 善於解夢的哲士術士首領但以理, 二度為尼王解夢事, 急忙
來到王前, 推荐但以理, 為王解字, 釋王疑懼.
[註] (1) 裏面有聖神的靈(5:11a) - 有神同在, 有超人的透視力.
(2) 心中光明(5:11b) - 看透萬事, 任何奧秘事都難不倒他.
(3) 聰明智慧)5:11c) - 深知卓見, 洞察萬事, 判斷精準, 具像神智慧.
(4) 美好靈性(5:12a) - 但以理身為哲士院院長, 他能圓夢, 解謎語, 釋疑惑; 太后對但以理
推崇備至, 因巴比倫人不能解的, 但以理都能.
3. 召但以理(5:13-16):
但以理奉召來到王前, 王問但以理, "你是被擄之猶大人中的但以理嗎? 就是我祖從
猶大擄來的嗎? 我聽說你裏頭有神的靈, 心中光明, 又有美好的聰明智慧. 現所有哲士術士都召來
我的面前, 為的是叫他們讀出牆字, 向我講解清楚, 無奈他們都不能解讀說出, 真是令我大失所望;
我聽說你洞察奧秘, 善解疑惑. 現你若能讀出牆字, 為我講解清楚, 我必賜你身穿紫袍, 項帶金鏈,
在我國中位列第三."
解說:
伯沙撒王遵太后推荐, 立即召但以理入宮, 亦以身穿紫袍, 項帶金鏈, 位列第三, 同樣
的重賞要他解字, 他複述太后對但以理超人才能的嘉許, 只是將太后所說 "聖神的靈" 的聖字刪去,
說成 "神的靈," 為顧全面子, 也不提他在乃祖尼布甲尼撒王朝中, 任巴比倫哲士院院長一事.
但以理既蒙尼王賞識, 在巴比倫朝中任院長要職, 伯沙撒解字, 為何沒想起但以理?
據解經家推測, 原因有三:
(1) 伯沙撒應早知但以理擅解夢釋謎, 但不想找他, 因為他烏鴉嘴, 說的預言, 全是
凶多吉少, 不願聽.
(2) 那時, 但以理已是八十老叟, 風燭殘年, 半休狀態, 不再是哲士領袖, 沒想起他.
(3) 從伯沙撒召見但以理時, 王問第一句話, "你是被擄之猶大人中的但以理嗎?"
就看出伯沙撒的岐視, 他非常倣慢自大, 所以不到最後關頭, 絕不找被擄外人, 免得顏面無光.
(IV) 牆字真義(5:17-28):
1. 忽視教訓(5:17-24):
(1) 婉拒王賞(5:17):
但以理王前答曰, "你的禮物請歸你自己, 你的封賞可賜給別人; 我是來為王
讀出牆字, 講解真義."
解說:
但以理答應為伯沙撒王解釋粉牆上文字的信息意義, 但婉拒王應許的優厚賞賜,
明白表示, 非為名利.
(2) 歷史教訓(5:18-21):
"王啊! 至高的神曾將國位權柄, 榮耀威嚴賜給你祖尼布甲尼撒, 因神賜他的大權,
使各方各族和各國的人都在他的面前戰兢恐懼; 他可隨意生殺, 任意升貶, 但他心高氣傲, 靈命剛愎,
甚至行事狂傲, 終於被神革除王位, 奪去榮耀; 甚至驅離世人, 心變獸心, 與野驢同居, 吃草如牛, 天露
滴身; 直至他承認至高神在人的國中掌權, 憑自己的旨意立人治國."
解說:
在未解釋牆字之前, 但以理給伯沙撒王重溫乃祖尼布甲尼撒王經歷, 首先講述
尼王因驕傲自大, 目中無神, 被神審判嚴懲, 指他雖知道這一切, 但沒引以為戒, 反而更膽大妄為,
在神前自高自大, 膽敢用聖殿器皿供群臣飲酒作樂, 並讚頌虛假神明, 不將榮耀歸給神, 干犯神怒,
此乃粉牆上指頭寫字的原因, 神不是無緣無故審判懲罰人, 一切都有其特別原因, 暗指王咎由自取.
說到乃祖尼王, 但以理特指出他傲慢頑梗, 目中無神, 不可一世, 結果被神革去
王位, 奪去榮耀, 與世人隔離, 心變獸心, 與野驢同居(四章未提), 吃草如牛, 天露滴身; 尼王受刑罰
慘況, 充份說明真正統治者是神, 王越是高傲, 懲罰越嚴, 直至他悔悟承認至高神在人的國中掌權,
才蒙赦免復位.
(3) 責王褻瀆(5:22-24):
"伯沙撒啊! 你是他的子孫, 你雖然知道我說的一切, 但你的心仍不謙卑, 竟敢向
天上的主高傲自大, 令人將衪聖殿中器皿拿到你面前, 供你和眾臣后妃盛酒狂飲; 尤有甚者, 你竟
讚美那眼不能看, 耳不能聽, 無知無識, 由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 反而沒將榮耀歸與那手中有你
氣息, 管理你一切行為的神. 因此, 從神那裏顯示指頭寫出這牆字."
解說:
說完尼王慘痛經歷, 但以理話鋒一轉, 毫不客氣, 直責伯沙撒王明知先祖慘事,
仍不謙卑自省, 反而高抬自己, 向神挑戰, 故意褻瀆聖器, 讚美假神, 與真神為敵, 沒將榮耀歸與
那手中有你氣息, 管理你一切行為的神, 真是罪大惡極! 故神要在粉牆上用指頭寫字警告教訓他.
2. 解釋牆字(5:25-28):
"但以理解釋牆上寫的字是:
彌尼, 彌尼, 提客勒, 烏法珥新(MENE MENE TEKEL UPARSIN).
牆字真義, 解釋如下:
彌尼(MENE) - 神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 到此終結.
提客勒(TEKEL) - 你被秤在天平上, 顯出你的虧欠.
烏法珥新(UPARSIN) - 你的國分裂, 歸給瑪代人和波斯人."
解說:
牆字係以腓尼基字母寫出, 故巴比倫哲士不懂, 查腓尼基文與希伯來文相似, 因之
但以理可以輕易讀出, 並解其意, 牆字全文譯出如次:
"伯沙撒的國巴比倫, 年日已被數算, 日子已滿, 他被(神)秤過, 顯得虧欠太多,
所以他的國將分裂粉碎, 立即給瑪代和波斯滅亡取代."
[註] 1. 彌尼(Mene) - 貨幣單位: 數算 國運即終
2. 提客勒(Tekel) - 重量單位: 稱過 王有虧欠
3. 烏法珥新(Uparsin, Parsin, Peres): 分裂 崩潰亡國
(V) 王賜重賞(5:29):
但以理把牆字解釋得一清二楚, 伯沙撒王不食言, 立即命人把紫袍給但以理穿上, 又把金鏈
戴在他項上, 並明令宣告, 但以理在國中位列第三.
解說:
伯沙撒王聽完但以理解字後, 聖經未明言王的反應, 既係凶兆, 伯沙撒心中定必驚惶不安,
是可想見. 然君無戱言, 伯沙撒王履行諾言, 立即下旨賜紫袍給但以理穿上, 讓他項戴金鏈, 國中位列
第三. 事實上, 巴比倫當夜亡於瑪代, 但以理有無得到王賜三項殊榮, 值得存疑.
(VI) 快速應驗(5:30-31):
當夜, 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殺; 瑪代人大利烏年六十二歲, 滅迦勒底國.
解說:
粉牆預言警語, 當夜快速應驗, 聖經只用短短二節經文, 述說這次邦國興替, 試想國家興亡
是何等大事, 但在神看來, 易如反掌, 非常簡單, 神掌邦國興衰, 人絕無法左右.
請查閱耶利米書第51章 "巴比倫亡國" 詳情.
巴比倫二王命運比較
尼布甲尼撒 伯沙撒
自高自大 褻瀆真神
大樹夢警誡 粉牆字警告
受狼狂症懲罰 當夜被誅
有機會悔改 沒機會悔改
(VII) 教訓:
1. 不要自欺, 神是輕慢不得的(加6:7):
褻瀆神的人, 絕逃不過神的審判, 伯沙撒王驕傲自大, 膽大包天, 竟敢使用聖殿器皿,
供君臣盛酒作樂, 輕慢褻瀆真神, 立見牆字示警, 當夜身死國亡, 堪為殷鑑; 反之, 心中有神的人如
但以理, 自能發出馨香之氣, 用美好的生命見證影響人, 使人樂於親近, 進而信奉他的真神.
2. 神為何要數算巴比倫的日子?
世上所有事物都在神掌管中, 伯沙撒王驕橫放任, 大宴群臣, 濫用聖器, 干犯神怒,
自取滅亡, "凡事都有定期, 天下萬務都有定時."(傳3:1), 故神自要數算巴比倫的日子, 牆字示警,
審判立到, 身死國亡, 嚴懲不貸; 神數算巴比倫的日子, 我們也要學習數算自己的日子, 故在神前應
小心自己行為, 若故意犯罪頂撞神, 不把神放在眼裏, 小心! 神的審判很快到來, 而且比預期來得快!
II. 誣扔獅坑(6:1-28):
(I) 中流砥柱(6:1-18):
1. 新王賞識(6:1-3):
大利烏王在位, 勵精圖治, 依己心意, 設立一百二十位總督, 治理全國, 又在總督之上,
設三總長, 監管總督政務, 為王分勞, 但以理就是其中之一; 可見他甚得新王的賞識重用, 因但以理有
美好靈性, 其地位顯然超過其他總長和總督, 王還想立他治理全國.
解說:
波斯大利烏王即位後, 勵精圖治, 首先改革政制, 將全國分為120省, 每省設立總督治理,
其上立三總長, 各統轄40省, 但以理乃三總長之一, 可謂位極人臣, 因他有美好靈性, 即超人卓越能力,
比其他總長和總督優異, 大利烏王還想提拔他更上層樓, 治理全國, 成為一人之下, 萬人之上的宰相,
想不到被擄外邦但以理, 有神賜助, 官運亨通, 飛黃騰達, 前朝位列第三, 新朝更登峰造極, 大大重用.
那時, 但以理已年逾八旬, 垂垂老矣, 改朝換代後, 竟蒙新王賞識提拔, 官拜三總長之一,
可見他的能力未因年邁衰退, 反而官運亨通, 位極人臣, 實在難得; 他的際遇與約瑟極為相似, 蒙神施恩
庇護, 才有這不平常的成就.
2. 群臣嫉妒(6:4-9):
外人但以理為王賞識, 破格拔擢, 權傾一時, 群臣嫉妒, 另二總長及全體總督, 聯手找尋
但以理誤國把柄, 一心想把他參倒; 惜他公忠體國, 循規蹈矩, 無懈可擊, 費盡心機, 也抓不到他的錯誤
過失. 無可奈何, 商議結果, "若要成功的控告但以理, 使他入罪, 只有在他神的律法中去抓把柄." 於是,
總長及總督乃聚集王前稟奏, "大利烏王萬歲! 國中總長總督及各級官員一致認為, 應請王立即頒禁令,
無論何人, 在三十天內, 王啊! 除了向你以外, 若向任何神或人祈求, 一律扔入獅坑嚴懲. 王啊! 現求你
頒佈這禁令, 簽署這份文告, 使禁令不得更改, 依照瑪代和波斯法律, 這禁令不得廢止." 大利烏王乃依
群臣所請, 簽署頒佈這禁令文告, 加蓋玉璽, 舉國遵行.
解說:
但以理蒙大利烏王賞識拔擢, 位極人臣, 使同朝為官的總長和總督嫉妒萬分, 憤恨不平,
心有不甘, 他們無法忍受被擄的猶太人爬在他們頭上, 讓亡國奴作他們的宰相, 於是, 處心積慮, 想盡
辦法陷害誣衊, 惜但以理忠於神, 忠於王, 忠於事, 找不到他任何的過失把柄, 無法指控他, 因他生命
聖潔無瑕, 幹練從公,無懈可擊, 於是改從他的信仰上下手, 終於想出一條禁令, 亟欲置但以理於死地,
那就是, 三十日之內, 任何人除向王外, 若向神或人祈求禱告, 立即扔獅坑處死, 為使這禁令通行全國,
不得更改, 尤其請王加蓋玉璽, 成為鐵律, 依瑪代波斯法律, 絕不可更改(6:8, 12, 15). 大利烏王不僅
是瑪代人的王, 也是波斯人的王, 因此, 此律通行瑪代波斯全國, 但以理難以遁逃.
3. 禱告受誣(6:10-13):
但以理得知這禁令文告, 加蓋玉璽, 簽署公佈後, 就回到家中上頂樓房間, 此房窗戶,
朝向耶路撒冷; 他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神面前, 禱告感謝, 與往日一樣. 那些有心人紛紛前來但家
搜證, 見但以理在他神面前禱告祈求; 他們立即來到王前, 拿出王頒禁令, 奏曰, "王啊! 三十日內,
無論何人, 除向王以外, 若向任何神或人祈求, 一律扔入獅坑嚴懲, 王不是在這禁令上, 蓋了玉璽嗎?"
王曰, "確有此事, 依瑪代和波斯法律, 這禁令一經加蓋玉璽, 簽署公佈, 不得廢止." 於是他們進一步
求王, "王啊! 那被擄之猶大人中的但以理不理王命, 也不遵王簽署禁令, 竟一日三次向他的神禱告
祈求." 解說:
但以理明知禁令已出, 鐵定執行, 違者必扔獅坑處死, 仍信心堅定, 不為所動, 跟素常
一樣, 一日三次, 向耶路撒冷他的神祈求禱告, 監視他的人親到他家搜證, 抓到把柄, 鐵證如山, 立即
向王檢舉, 要求依法嚴辦.
綜觀但以理無辜受誣, 下列三事值得一提:
(1) 但以理禱告特點(6:10):
固定地點 - 在住家頂樓, 窗戶朝向耶路撒冷.
a. 一日三次.
b. 跪在神前.
c. 有祈求, 也有謝恩.
d. 從不間斷, 天天如此.
(2) 誣告者謀略(6:6-15):
a. 同心求王立法(6:6-9)
b. 同心蒐集證據(6:11)
c. 同心王前檢控(6:12)
d. 同心求王施壓(6:15)
(3) 誣告者陰謀(6:11-13):
a. 實地到但以理家蒐集證據.
b. 強調係王親頒禁令, 依瑪代波斯, 不得更改.
c. 直指但以理是 "那被擄之猶太人," 極力挑撥分化.
d. 誣告但以理 "不理王," 轉為對王悖逆不敬.
e. 最後列出罪狀 "他竟一日三次向他的神禱告祈求."
4. 扔入獅坑(6:14-18):
王見群臣人多勢眾, 心中愁煩, 他愛才惜才, 一心想要救但以理, 直到日落, 還設法營救;
然而, 眾臣咄咄進逼, "王啊! 你該知道, 依瑪代和波斯法律, 這禁令經王簽署蓋璽, 不得更改." 王無奈
祗好令人把但以理押解上來, 王對但以理說, "願你常事奉的神, 拯救你." 言罷立即將但以理扔入獅坑,
接著, 令人搬大石頭堵住坑口, 並加王璽臣印封閉獅坑, 使對懲辦但以理之舉, 無法更改; 王回到宮中,
仍心中惦記, 坐立不安.
解說:
大利烏王見群臣抓住但以理把柄, 不斷檢舉控告他, 而王愛惜但以理, 不忍將他扔獅坑
喪命, 然鐵律難違, 無法更改, 為救但以理, 絞盡腦汁, 躇躊不安, 直至黃昏, 仍無善策; 眾臣咄咄進逼,
眾怒難犯, 祗好屈從, 把但以理交在他常事奉的神, 去拯救他; 萬般無奈, 下令將他扔入獅坑, 以大石
堵坑口, 加璽印嚴封, 讓他自求多福, 候神拯救. 大利烏王實在無奈, 憂心忡忡, 怏怏回宮, 想起八十
老叟, 獅坑掙扎慘狀, 益發難安, 他敬佩但以理為人, 忠心事君, 忠貞事神, 深傀自己身雖為王, 礙於
鐵律, 欲救不能, 故心情沉重愁煩, 終夜禁食, 無心宴樂, 通霄難眠.
(II) 候神拯救(6:19-28):
1. 蒙恩獲救(6:19-23):
次日黎明, 王清早起來, 放心不下, 急忙往獅坑去看個究竟, 臨近坑邊, 哀聲呼叫但以理,
"永生神的但以理啊! 你常事奉的神能救你脫離獅子嗎?" 突聞但以理坑內大聲回答, "吾王萬歲! 我的
神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 叫獅子不要傷害我, 因我在神面前無辜, 在王前也沒做過任何錯事." 王見
但以理無恙, 心中大喜, 急忙命人把但以理從獅坑拉上來, 他竟毫髮無傷, 因他信靠的神拯救他.
解說:
大利烏王對但以理的生死, 萬分關切, 清晨一早起來, 就急忙到獅坑去看個究竟, 哀聲
呼號, 出乎意外, 神蹟出現, 但以理的神果真救了他, 坑中傳出他活生生的聲音, 證明他安然無恙, 乃
立即下令用繩子把他從獅坑拉上來, 他竟毫髮無傷, 王心大悅.
由上可見, 貴為君王的大利烏對但以理的眷愛關懷, 固然令人欣慰, 仍不能救他脫離
凶惡; 唯有全能的神, 才能拯救他, 安然脫險. 但以理蒙神拯救原因有三:
(1) 在神前無辜 - 無辜就是無罪, 即罪名不成立.
(2) 在王前無錯 - 身任總長, 盡忠職守, 維護王權, 從未犯錯, 都是誣告.
(3) 虔誠信靠神 - 對神有信心, 忠貞不貳, 信靠神的人, 必得神的保守拯救.
2. 正義得伸(6:24):
但以理獅坑脫險, 王勃怒, 下令將誣告但以理者, 連同他們的妻子兒女, 押解王前, 一併
扔入獅坑, 他們還沒扔到坑底, 獅群就抓住他們, 張開血盆大口, 大快朵頤, 正義終得伸張!
解說:
但以理蒙神拯救, 封往獅口, 使他在獅坑毫髮無傷, 安然脫險; 反之, 控告誣陷他的人,
連同妻兒子女, 全扔入獅坑, 任由獅子吞吃, 大快朵頤; 在經文中成強烈對比. 可見對忠貞不貳信徒,
神絕不離棄, 讓他蒙不白之冤不管; 反之, 對作惡多端, 多行不義之徒, 神絕不放過. 因神善惡分明,
報應不爽.
3. 尊崇真神(6:25-27):
那事以後, 大利烏王下旨, 通令各地各方和各國各族的人, "朕現降旨通令統治下的
全國人民, 要在但以理的神面前, 戒慎恐懼, 詔云:
新 譯 英 文
因衪是永活的神, For he is the living God
永遠長存; and he endures forever;
衪的國度永不毀滅, his kingdom will not be destroyed,
衪的統治直到永遠. his dominion will never end.
衪拯救人, 保護人; He rescues and he saves;
衪在天上地上 he performs sign and wonders
行神蹟奇事. in the heavens and on the earth
衪從殘暴的獅子中, He has rescued Daniel
拯救但以理脫險." from the power of the lions."
[註] 原譯欠簡潔通順, 改如新譯, 敬請指正.
解說:
但以理渡過這次難關後, 大利烏王親眼目睹但以理神的奇妙作為, 不覺戰兢恐懼,
心存敬畏, 於是降旨各地各方和各國各族的人, 都要敬畏但以理的神, 承認衪是:
a. 永遠長存的活神.
b. 神的國永不敗壞.
c. 祂的權柄永長存.
d. 衪庇護人拯救人.
e. 祂施行神蹟奇事.
4. 大享亨通(6:28):
於是這但以理在大利烏王在位和波斯古列作王時, 身居高位, 大享亨通.
解說:
大利烏王與古列王係同一王, 二種不同稱號, 大利烏王原係瑪代王, 後瑪代和波斯統一,
改稱古列王, 在位初期, 曾特准猶太人回國, 重建聖殿. 因但以理的神得外邦王尊崇, 所以他也在瑪代
波斯君王前, 蒙賞識, 受重用, 飛黃騰達, 位極人臣, 大大亨通.
(III) 教訓:
1. 扔獅坑受逼害的屬靈真理:
(1) 信徒蒙神或人賞識, 乃因他內在的美好靈性與品格超過常人(6:3)
(2) 有生命見證, 對主忠誠的人, 也會遇到困難逼害, 主因是信仰受到攻擊遭陷害(6:3-5).
(3) 當信徒陷困境受逼害, 人不願或不能伸援手詩時, 就是神顯現衪作為最佳時機(6:16).
2. 歷史(History)是神的故事(His Story) - 神是所有事物的掌權者; 對信徒言, 要在每件事上,
看見神的作為, 並在事成後, 將榮耀歸給神.
三友與但以理經歷比較
三友經歷(第三章) 但以理經歷(第六章)
指控不拜金像. 指控敬拜真神.
敵人無預謀. 敵人有預謀.
神拯救脫離火窯. 神拯救脫離獅坑.
控告者沒死. 控告者全家處死.
尼王決意處死三友. 大利烏王仁厚, 盡力營救.
列入信心英雄榜(來11:34). 列入信心英雄榜(來11:34).
但以理與三友歷險, 蒙神保守, 化險為夷
危 機 回 應 結 果
1. 用王膳, 飲王酒. 不以食物玷污自己. 神使他們身體才智得勝.
2. 若不能解夢, 全體遭殃. 同心禱告. 神賜解夢智慧, 但以理受封賞.
3. 不拜金像, 扔火窯處死. 三友堅拒拜金像 神保守火中無傷, 三友受封賞.
4. 王頒禁令, 違者扔獅坑. 仍照常禱告 神保守不受傷害, 大享亨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