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西乃山神頒十誡
I. 西乃安營(出19:1-2):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之後, 繞道向迦南邁進, 滿了三個月的那一天, 他們離開利非訂來到西乃
曠野, 就在西乃山下安營.
II. 神降西乃(出19:3-25):
(I) 曉諭百姓(出19:3-8):
摩西把會眾安頓好後, 就到神那裏, 耶和華從西乃山上向他呼喚, "你要這樣告訴雅各家,
並曉諭以色列人, '我對埃及人所行的奇事, 你們都看見了, 並體驗到我如飛鷹, 把你們背在翅膀上,
帶來歸我. 如今若你們實實在在聽從我的話, 遵守我的約, 就要在萬民中作我的子民, 因全地都是
我的.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 聖潔的國民.' 這些話你要如實轉告以色列人."
於是, 摩西遵照神命, 召集眾長老及百姓前來, 當面將耶和華曉諭他的話, 一字不漏地,
向他們宣示, 百姓聽了之後, 同聲回答, "凡耶和華指示的, 我們都會切實遵行." 摩西就將百姓的
回應, 稟報耶和華.
(II) 山上顯現(出19:9-25):
1. 分別為聖(出19:9-15):
耶和華曉諭摩西, "我要在密雲中降臨到你那裏, 叫百姓在我與你說話之時, 可以
聽見, 這樣他們就會永遠信服你." 於是, 摩西就把百姓的話稟奏耶和華.
耶和華又對摩西說, "你現到百姓那裏去, 叫他們今明二天, 要分別為聖, 洗淨衣裳,
第三天都預備好; 因為第三天我要在百姓眼前, 降臨西乃山上. 你要在山的四圍給百姓劃定界限,
並告訴他們, '你們當謹慎, 不可上山, 也不可摸山的邊界, 因摸這山的必處死, 凡用手摸的, 必用
石打死, 用箭射死, 無論人畜都不得活, 直至角吹長號時, 你們才可上山.'"
於是, 摩西下山到百姓那裏, 叫他們分別為聖, 洗淨衣裳, 並吩咐他們, "到第三天,
要預備好, 不可親近女人."
2. 神降情景(出19:16-19):
到了第三天, 果然, 山上雷聲隆隆, 電光閃閃, 烏雲密佈, 角聲大響, 營中百姓敬畏
戰抖, 摩西率領全體百姓, 出營站立山下迎接. 此時, 西乃山全山冒煙, 因耶和華在火中降臨山上;
山煙上騰, 如燒窯冒煙; 全山大大震動. 此時, 角聲越來越大, 摩西說話了, 有神的聲音回答他.
3. 嚴禁闖山(出19:20-25):
耶和華降臨西乃山頂後, 立即召摩西上山, 並對他說, "你下去吩咐百姓, 不可闖到
我面前觀看, 否則必被處死; 又叫親近我的祭司要分別為聖, 否則必被擊殺."
摩西稟告耶和華, "百姓不能上西乃山, 因你已吩咐過我們, '要在山的四圍定界限,
使山分別為聖.'" 最後, 耶和華指示摩西, "下去吧! 你要和亞倫一同再上來, 但是祭司和百姓不可
闖到我面前, 免得被我突然擊殺." 於是, 摩西遵命下到百姓那裏, 把神的指示告訴他們.
III. 神頒十誡(出20:1-17):
耶和華曉諭眾人,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曾將你們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你們要守我
定的十誡如次:
第一誡 別無他神(出20:3):
除我以外, 你們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誡 不拜偶像(出20:4-6):
你們不可為自己做天上、地下和水中各物形像的偶像, 不可跪拜也不可事奉這些
偶像, 因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忌邪的神. 恨惡我的, 我必追討他們的罪, 自父及子,
直至三 四代; 愛我守我誡:命的, 我必向他們施慈愛, 直至千代.
第三誡 妄稱神名(出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們神的名, 因妄稱耶和華名的, 耶和華必定他們的罪.
第四誡 守安息日(出20:8-11):
當記念安息日, 守為聖日. 六日要勞淥作工, 但是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們的神守
安息日. 這一日, 你們和你們的兒女、奴僕、牲畜, 及在你們城裏寄居的人, 任何
工作都不可作. 因六日之內, 耶和華造天地海及其中萬物; 到第七日, 便歇工安息.
所以耶和華賜福這一日, 定為聖日, 大家安息.
第五誡 孝敬父母(出20:12):
當孝敬父母, 使你們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神賜給你們的土地上, 得以長久.
第六誡 不可殺人(出20:13)
第七誡 不可姦淫(出20:14)
第八誡 不可偷盜(出20:15)
第九誡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20:16)
第十誡 不可貪心(出20:17):
不可貪愛他人的房屋, 也不可貪戀他人的妻妾、奴僕、牛驢及其他財物.
[註] 耶和華是向以色列全體子民頒十誡, 故 "you" 應譚 "你們" 非 "你," 特此改正.
IV. 百姓敬畏(出20:18-21):
耶和華頒十誡時, 西乃山上雷聲隆隆, 電光閃閃, 角聲大響, 濃煙上騰, 百姓見狀, 驚悚顫抖,
遠遠站立, 要求摩西, "求你向我們說話, 我們必定聽從; 不要神向我們說話, 恐怕我們聽了沒命."
摩西立即安慰百姓, "不要懼怕, 因神降臨是在試驗你們, 叫你們敬畏祂, 不要犯罪." 於是, 百姓
恭敬肅穆, 遠遠站立; 摩西卻漸走漸近神所在的幽暗中.
V. 頒佈約書(出20:22-23:33):
(I) 約書導言(出20:22-26):
耶和華曉諭摩西, "你要向以色列人這樣說, '你們親眼看見我從天上向你們說話. 不可
製作任何神像放置我旁, 也不可為自己製作金銀神像.
你要為我築土壇, 以牛羊獻壇上, 作燔祭和平安祭; 凡使人記念我名之地, 我必到那裏
賜福給你們; 你們若為我築石壇, 不可用鑿好的石頭, 因為, 只要動用工具, 就把壇污穢了; 此外,
你們不可用梯子上壇, 免得裸露下體.'"
(II) 神頒條例(出21:1-23:33):
耶和華曉諭摩西, "你在百姓面前要立的律例如次:
1. 奴僕條例(出21:2-11):
你們若是買希伯來人作奴僕, 他的服事期為六年, 第七年就可無條件, 自由離開;
他若隻身來, 就可以隻身去; 他若有妻室, 他的妻子可與他一同離開; 若主人給他娶妻, 妻子又
給他生了兒女, 則妻子和兒女都要歸給主人, 只能他自己獨自離開.
倘若奴僕明說, "我愛我的主人我的妻子兒女, 不願自由離去."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
到官府裁可後, 帶他到門前靠著門框, 用錐給他耳朵穿洞, 這樣他就可永遠服事主人.
若買他人女兒為婢, 婢女不能像男僕那樣離開. 若主人選定她歸自己, 後又不喜歡她,
就要讓她贖身; 主人無權把她賣給外邦人, 因他曾欺騙過她. 若主人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 就當
待她如己女; 倘他再娶妻, 那女子的飲食、衣著及房事, 仍不可少, 若這三樣有缺, 她就可以自由
離去, 毋需贖身.
2. 凶殺條例(出21:12-36):
(1) 殺人傷人(出21:12-27):
打人致死的, 必定處死. 人若不是蓄意殺人, 而是神交他手中的, 我就設一地,
讓他逃往保命; 人若任意用詭計殺害鄰人, 即使逃到我的祭壇, 也要捉住處死.
打父母的, 必定處死.
拐帶人口的, 無論把人賣了, 或留他手中, 一律處死.
若有人打架, 一個用石頭或拳頭打另一個, 雖然沒打死, 但需臥床療傷, 日後
若能起來, 扶杖行走, 打人的可算無罪, 但要賠償他的失業損失, 並負責把他完全醫好.
若有人用棍把奴僕或婢女當場打死, 必受刑罰; 若過一 二天才死, 就免受刑,
因死者是他用錢買的.
若有人打架, 失手打傷孕婦, 以致流產, 但體無大礙, 則傷人的要按孕婦丈夫
要求, 遵審判官的裁定受罰. 若有其他傷害, 就要以命償命, 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 以手還手, 以腳
還腳, 以烙還烙, 以傷還傷, 以打還打.
若有人打壞奴僕或婢女一隻眼, 就要因失眼, 讓他(她)自由離開; 若打掉奴僕
或婢女一個牙, 就要因失牙, 讓他(她)自由離去.
(2) 牲畜傷人(出21:28-36):
牛若觸死人, 無論男女, 要用石頭把牛處死, 但不可吃其肉; 而牛的主人不必
受罰; 若那牛生性凶暴, 常常觸人, 有人告知牛主, 而牛主不理, 不把牛拴住, 以致把人觸死, 非但
要用石頭把牛處死, 牛的主人也必同時處死. 倘苦主要求賠款, 牛主可支付要求金額贖命; 至於
牛觸死人的兒女, 可比照本例辦理. 牛若觸死奴僕或婢女, 必需賠償他的主人三百四十克銀子;
牛仍要石頭處死.
若有人讓井口敞開, 或挖井不加蓋, 使牛驢掉入井中淹斃, 井主要賠償牛驢
主人損失, 而死牲畜則歸井主. 若二家人的牛相鬬, 其中一頭傷重致死, 則要將活牛出賣, 均分
得款, 再平分死牛. 若有人明知自己的牛常常觸人, 而不把牛拴好, 一旦把他人的牛觸死, 他要
以牛還牛, 死牛歸己.
3. 權責條例(出22:1-31):
(1) 財產保護(出22:1-15):
若有人偷牛羊, 無論宰了或賣了, 一旦抓到, 他就要五牛賠一牛, 四羊賠一羊.
竊賊挖牆入屋, 若被發現打死, 打死人的就沒流人血的罪; 若太陽出來, 他就
有流人血的罪. 賊若被擒, 必須賠償, 他若身無分文, 就要賣身, 賠他所偷之物. 若他偷的, 無論是
牛是驢或羊, 倘仍活著, 就要加倍償還.
若有人在田間或葡萄園中放牲畜, 任憑牲畜到人田裏園中吃食, 就要拿自己
田裏上好農產, 及園中上好葡萄賠給他人.
若有人點火燒荊棘, 把別人的禾捆 莊稼或田園燒燬, 點火者必需賠償.
若有人把銀錢或財物交鄰人保管, 不慎被偷, 若抓到賊, 賊要加倍賠償; 若抓
不到賊, 就要交官府審理, 視保管人有無監守自盜, 再作定奪.
任何訟案, 無論是為牛驢馬羊, 或衣裳失物, 若有一人說, "這是我的." 雙方就
要交官府審理, 定誰有罪, 誰就要負責加倍償還.
若有人將驢牛羊或其他牲畜交鄰舎看管, 倘在無人看見下, 受傷死亡或趕走,
那看管鄰舎要憑向耶和華起誓, 表明未拿託管牲畜, 則畜主不能追究, 看管人不必賠償; 倘牲畜
在看管人那裏被偷走, 就要賠償畜主; 倘被野獸撕碎, 看管人要以屍塊為證, 免賠畜主.
若有人向鄰舎借牲畜, 倘牲畜受傷或死亡時, 畜主不在場, 借畜人就要賠償;
倘畜主在場, 借畜人就不必賠償; 倘牲畜是花錢僱來的, 不必賠償, 因僱價中含損失賠償.
(2) 人權保障(出22:16-31):
若有人誘姦未嫁處女, 就要交聘金, 娶她為妻; 若女父不肯將女嫁他, 他還是
要按處女聘金, 交出錢來.
行巫術女子, 不容存活.
凡與獸交合者, 必定處死.
除獨一真神耶和華外, 還祭拜別神的, 必定滅絕.
不可虧欠欺壓寄居者, 因你們在埃及也作過寄居者.
不可苦待寡婦孤兒, 凡苦待他們的, 一經他們向我哀求, 我絕不坐視, 為他們
申冤, 用刀怒殺欺壓者, 並使他們的妻子成寡婦, 他們的兒女成孤兒.
我的子民中有跟你們在一起的窮人, 你們若借錢給他, 不可像放債的, 向他
收取利息; 你們若收他們的衣服作抵押, 定要在日落之前還給他, 因那是他僅有的鋪蓋, 也是他
蓋身的衣裳, 如果失去, 他睡覺時, 拿甚麼來蓋呢? 他若哀求我, 我必助他, 因我憐憫恩慈.
不可毀謗神, 也不可毀謗政府官員.
你們要將豐收五穀和初搾新酒獻上, 不得遲延.
你們要將頭生子歸給我; 頭生牛羊, 也要這樣. 七天由母哺育, 第八天歸給我.
你們在我面前要作聖潔的人, 故田間野獸撕碎牲畜的肉不可吃, 要丟給狗吃.
4. 公義條例(出23:1-9):
不可隨眾散佈謠言; 不與惡人合謀作假見證.
不可隨眾作惡; 在訟案中作證時, 不可隨眾歪曲正義; 也不可在訟案中褊袒窮人.
若遇見仇人的牛或驢迷路, 要牽回來交還給他; 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擔下,
不可走開不管, 要與驢主一同把重物挪開.
不可在窮人訟案中歪曲正義; 要遠離虛假的事; 不可殺無辜和正義的人, 因為我
從不把惡人當作義人.
不可收受賄賂, 因賄賂能使明目變瞎, 公義歪曲, 義人受害.
不可虧欠欺壓寄居者, 因你們在埃及作過寄居者, 知道寄居者的苦衷.
5. 節期條例(出23:10-19):
(1) 安息日條例(出23:10-13):
你們要耕種田地六年, 收藏農產, 但第七年要讓田地歇息, 不耕不種, 使民間
有飯吃, 剩下來的給野獸吃.你們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應如此.
你們要作工六日, 第七日要安息, 使牛驢得以歇息; 並使婢女之子和寄居的
得以休息.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 你們都要謹守導行; 你們不可提別神的名, 更不可口傳.
(2) 三節條例(出23:14-19):
一年三次, 你們要為我守節:
守除酵節 - 你們要遵我指示, 在亞筆月內所定日期, 吃無酵餅七日; 你們不可
空手朝見我, 因你們是這個月出埃及的.
守收割節 - 所收的是你們田裏種植, 勞碌得來的初熟作物.
守收藏節 - 所有收割作物, 年底收藏.
所有男丁, 一年要三次朝見主耶和華. 不可將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
也不可將我節上祭牲脂油, 留到早晨; 地裏生產上好初熟作物, 要送到耶和華你們神的殿; 不可
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6. 總結(出23:20-33):
(1) 神的應許(出23:20-31):
看哪! 我差遣使者在你們面前, 好在路上保護你們, 領你們到我預備的地方去,
他是奉我名來的, 你們在他面前要謹言慎行, 聽他的話, 不可違背悖逆他, 否則, 他不會赦免你們
的過犯. 你們若真誠聽他的話, 照我的吩咐去行, 我就會作你們仇人的仇人, 作你們敵人的敵人.
我的使者要在你們前面行, 領你們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那裏去, 我必將他們消滅剪除.
你們不可跪拜他們的神, 不可事奉他, 也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 相反的, 你們
要把他們的神像全部拆毀, 打碎他們的柱像. 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 祂必賜福你們, 糧豐
水足; 也必把疾病從你們中間除袪; 除此之外, 你們境內必沒有墮胎的和不孕的, 我還要使你們
延年益壽.
凡你們要進之地, 我必先使該地驚惶混亂, 你們的仇敵望風遁逃; 我也會先遣
大黃蜂在你們前頭, 把希未人、迦南人、赫人都驅逐出去. 我不會在一年之內將他們從你們面前
趕走, 恐怕那地變得荒涼, 野獸增多, 危害你們. 我會逐步把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去, 等到你們的
人數增多, 再去承受地業. 我要進一步定你們的地界, 從紅海直至非利士海, 從曠野一直至大河,
也要將那地的居民交在你們手中, 你們要把他們從你們面前攆出去.
(2) 神的訓誨(出23:32-33):
你們絕不可和他們及他們的神立約, 也不可讓他們住在你們境內, 免得他們
使你們得罪我; 你們若事奉他們的神, 這必成為你們的網羅.
VI. 與神立約(出24:1-18):
( I) 立約儀式(出24:1-11):
耶和華曉諭摩西, "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和以色列七十長老, 都要上山到我這裏來,
遠遠下拜靜侯, 只有你可以親近耶和華, 他們不可以, 百姓也不可隨你一同上來."
於是, 摩西下山, 遵命向百姓宣示耶和華的命令典章, 百姓聽後, 齊聲回應, "耶和華的
指示, 我們都必遵行." 接著摩西把耶和華的指示, 都寫下來.
翌晨淸早起來, 摩西在山下築壇, 按以色列十二支派, 樹立十二根柱子; 並派以色列中
的青年去獻燔祭, 又向耶和華獻牛作平安祭. 摩西將血的一半盛在盆中, 另一半灑在壇上, 同時,
將約書唸給百姓聽, 百姓聽後, 異口同聲說, "耶和華的指示, 我們都必遵行."
摩西將血灑在百姓的身上, 說, "看哪! 這是立約的血, 是耶和華按祂說過的話, 與你們
立約的憑據." 那時, 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的七十長老, 都在山上, 他們都看見
以色列的神, 耶和華腳下似乎有平鋪的藍寶石, 晶瑩剔透, 明淨發光. 神容許他們上山, 代表百姓
與祂立約, 故祂不伸手加害以色列代表團. 他們在山上看見神, 又吃喝一頓.
(II) 摩西上山(出24:12-18):
耶和華又呼召摩西, "你上山到我這裏來, 住在山上, 我要把寫著我律法和誡命的石版
賜給你, 使你可據以教訓百姓." 於是, 摩西遵命率助手約書亞一起上神的山, 行前摩西對長老說,
"你們在山下等候, 等我和約書亞回來. 有亞倫與戶珥與你們同在, 若有爭訟, 可到他們那裏解決."
摩西與約書亞上山時, 耶和華的榮耀環繞西乃山, 雲彩遮蓋西乃六日, 到第七日耶和華
才從雲中召見摩西. 耶和華的榮耀在西乃山頂, 在以色列人眼前, 狀如烈火. 摩西進入雲中上山,
在山上停留四十晝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