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鬆讀經賞小品(XIV)
目錄
輕鬆讀經賞小品(X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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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亞拉伯停留多久
132. 保羅何事責彼得
133. 割禮與基督無益
134. 基督徒靈裏仇敵
135. 義人必因信得生
136. 妻妾預表新舊約
137. 系統神學羅馬書
138. 羅馬教會誰創建
139. 新約突見挽回祭
140. 神是否偏心待人
131. 亞拉伯停留多久
讀經 加1:17-18
"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 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
惟獨往亞拉伯去, 後又回到大馬色.
過了三年, 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 和他同住十五天."
掃羅受洗歸主後, 留在大馬色一段時間, 他一反過去, 到過去敵視的教會, 和逼害基督徒
的會堂, 傳福音, 作見證, 鏗鏘有力, 語驚四座, 自然引起大馬色頑梗猶大人嫉恨, 視為眼中釘,
亟欲除之而後快.
過了好些日子(徒9:23), 掃羅沒上耶路撒冷去, 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 惟獨往亞拉伯去,
後又回到大馬色."(加1:17), 他到亞拉伯曠野與神面對面相處一段時間, 接受教導, 領受啟示,
使他靈命精進, 屬靈地位大大提高, 才堪擔負重任, 成為神重用的器皿.
事畢, 他又回到情勢丕變的大馬色, "猶太人商議要殺掃羅, 但他們的計謀被掃羅知道了,
他們又晝夜在城門守候要殺他, 他的門徒就在夜間, 用筐子把他從城牆上縋下去."(徒9:23-25),
得免於難. 從前掃羅殺基督徒, 現在反過來, 猶太人要殺他, 幸有神助, 化險為夷, 安然脫險,
感謝主.
加1:17-18兩節經文, 很容易使人誤以為掃羅歸主後, 即往亞拉伯去接受主的特别靈訓,
三年後才回耶路撒冷, 表示他在亞拉伯停留了三年. 事實上, 保羅信主後, 直接得神靈訓和
向外邦人傳福音啟示, 他沒跟任何人商討這啟示, 也沒上耶路撒冷去見教會使徒請求認同和
接納, 惟獨往亞拉伯去, 後又回到大馬色. 保羅沒說明往亞拉伯去的目的, 也沒說停留了多久,
但他告訴我門, "在大馬色亞哩達王手下提督, 把守大馬色城裏捉拿我, 我就從窗户中, 筐子裏
從城上被人縋下去, 脫離了他的手."(林後11:32-33), 此事在徒9:23-25中, 得到竳實,
查保羅受洗歸主後的行程如次:
1. 在大馬色各會堂為主作工, 見證主是基督(徒9:22).
2. 往亞拉伯去(加1:17a).
3. 過了好些日子(徒9:23), 後又回到大馬色(加1:17b).
4. 過了三年(加1:18a), 猶太人商議要殺掃羅(徒9:23b).
5. 但他們的計謀被掃羅知道了. 他們又晝夜在城門守候要殺他, 他的門徒就在夜間,
用筐子把他從城牆上縋下去."(徒9:23-25).
6. 脫險後上耶路撒冷(徒9:26, 加1:18b).
整個行程沒說保羅在亞拉伯停留了三年, 故保羅在亞拉伯住了三年之說應是誤解.
132. 保羅何事責彼得
讀經 加2:14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 與福音的真理不合, 就在眾人面前
對磯法說, 你既是猶太人, 若隨外邦人行事, 不隨猶太人行事,
怎麽還勉强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保羅斥責彼得裝假一事(加2:14-20), 使徒行傳未明言何時發生, 據推測應發生在使徒行傳
第十五章耶路撒泠大會解決外邦門徒守摩西律法的問題之後. 此時, 彼得、巴拿巴和保羅三人
都在安提阿, 但使徒行傳從未提及彼得曾訪安提阿, 只說巴拿巴和保羅常在安提阿一起事奉,
那是在他們第一次海外宣道之前(徒13:1)及在他們第一次海外宣道之後(徒14:26-28). 最可能
是在他們第一次海外宣道之後.
一次, 彼得在安提阿時, 於外邦人的家中與外邦信徒一同吃飯, 相聚甚歡, 恰巧耶路撒泠
教會的割禮派人士亦於此時来訪安提阿, 彼得一見他們前来, 立即慌張離開(加2:12), 因害怕
割禮派人士指責他轉新派毁律法. 彼得裝假, 許多安提阿教會猶太信徒也隨同彼得裝假, 即使
巴拿巴也裝假(加2:13).
保羅不以為然, 認為他們虛偽, 行動與信仰不符, 而且與福音真理不合, 故當面指責彼得
(加2:14).
133. 割禮與基督無益
讀經 加5:2
"我保羅告訴你們, 若受割禮, 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
保羅在加拉太書中, 一直強調 "因信稱義" 的道理, 明白指出, 人得救不是因行割禮, 遵守
律法(加2:16), 乃因信基督為人流血捨命, 上十字架的功效. 因此, 他在加拉太書中, 直接了當,
作權威性约宣告, "我保羅告訴你們"(加5:2a), 表示他自己以神僕身汾宣示, 不是對一般友人
约勸告.
接著, 保羅進一步宣告, "若受割禮, 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加5:2b), 此處, 保羅不是對
猶太人說話, 而是針對外邦信徒說的. 倘他們認為割禮能建立、增加及促進與神的正確關係,
這樣, 基督在十字架上, 為人流血捨命代死, 就全無功效了, 因為人的得救全靠基督的救贖,
與人守律法, 受割禮, 毫無關係, 全是神的恩典, 藉著人的信, 得到神的賜予.
134. 基督徒靈裏仇敵
讀經 加6:14, 5:24
(自行查讀)
I. 靈裏三仇敵:
(I) 世界:
指世界的物質, 也就是經上說的 "萬國和萬國的荣華"(太4:8), 沉醉物慾, 會使基督徒
忘記自己是天國子民, 世界只不過是寄居之地. 事實上, 地球是借給我們暫時居住的, 且撒旦
背叛神, 被逐出天庭, 摔落空中, 掌控地球, 所以基督徒身陷危境, 寄居仇敵領域中, 魔鬼如同
吼叫的獅子, 遍地遊行, 尋找可吞喫的人."(彼前5:8), 所以我們要特别警醒謹守. 基督徒若貪愛
世界, 必沉淪墮落, 喪身獅口, 後悔莫及.
(II) 自我:
指人的驕傲, 凡喜用不同方式誇耀自己, 就是驕傲, 表現自我是人的通病, 而驕傲是
失敗的前奏, 不可不慎. 主耶稣為我們立下温柔謙卑的楷模, 故靈裏長進的基督徒, 都喜在主裏
隱藏自己, 尊主為大, 彰顯主榮.
(III) 肉體:
指人喜爱的享受, 和放縱自己, 傾向犯罪的情慾, 且為遂此情慾, 不懌手段. 基督徒
應心中尊聖靈為生活導師, 克制肉體, 戰勝情慾, 過聖潔生活,
"凡屬基督耶稣的人, 是已經把肉體, 連肉體的邪情私慾, 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5:24).
II. 克敵勝敗:
(I) 亞當失敗:
亞當受魔鬼試探時, 三方面都失敗:
1. 禁果悅目, 人所喜愛 - 世界;
2. 吃了如神, 能知善惡 - 自我;
3. 摘下來吃, 滿足己慾 - 肉體.
(II) 主耶稣得勝:
主耶稣受魔鬼試探時,三方面都得勝:
1. 不俯伏拜魔鬼, 不要萬國和萬國的荣華, 因有神國為衪預備 - 戰勝世界;
2. 不聴魔鬼的話, 從殿頂跳下 - 戰勝自我;
3. 人活着, 不是單靠食物 - 戰勝肉體;
以上為基督徒得勝根源.
III. 使徒勸勉:
約翰年老時寫信給信徒, 勸勉他們勿貪愛世界, 要遵行衶的旨意, 信中亦提到這三仇敵:
1. 眼目的情慾 - 世界;
2. 今生的驕傲 - 自我;
3. 肉體的情慾 - 肉體.
遵行衶旨意的, 永遠長存(約壹2:16-17).
IV. 釘十字架:
使徒保羅把這三仇敵都釘在十字架上, "十字架" 一詞在加拉太書中出現六次:
1.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2:20)
2. 耶稣基督釘十字架活畫在加拉太人眼前(加3:1)
3. 若是這樣, 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加5:11)
4. 連肉體的邪情私慾, 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5:24)
5. 就我而論, 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
6. 就世界而論, 發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
135. 義人必因信得生
讀經 加3:11, 羅1:17, 來10:38
"義人必因信得生" 一語, 原出自先知哈巴谷蒙神啓示而發(哈2:4), 當時先知哈巴谷向神
控訴侵略猶大约迦勒底人; 迦勒底人罪惡盈身, 神竟允准這惡棍侵犯祂的選民, 看似不太合理,
但神有祂神妙的安排, 祂在仇敵侵略猶大時, 保守對神充滿信心的選民,, 使他們非但能存活,
而且有平安.
保羅在加拉太書和羅馬書中, 都曾引述先知哈巴谷這句話, 希伯來書作者也曾引用, 這就
證明神喜悦這金句, 讓聖靈在啓示時感動新約作者去引用, 但三次引用重點不同如次:
1. 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 著重 "義" 字.
羅馬書詳述神的義如何彰顯在人的生活中, 信耶稣的人如何稱義, 及如何接受神的義,
成為義人.
2. 義人必因信得生(加3:11), 著重 "信" 字.
加拉太書則強調 "信" 的重要, 與律法成強烈對比.
3. 義人必因信得生(來10:38), 著重 "生" 字.
希伯來書則宣揚屬靈的人如何因信生活, 活出在天上的樣式.
136. 妻妾預表新舊約
讀經 加4:21-31
(自行查讀)
I. 亞伯拉罕之約:
神與亞伯拉罕多次立約, 歸納可分兩類:
(I) 無條伴之約:
1. 我已賜給你的後裔, 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創15:18).
2. 我就與你立約, 使你的後裔, 極其繁多,…, 你要作多國之父(創17:2-4).
由上二例可見, 均不帶任何條伴, 這不帶條伴的約, 乃是應許, 可稱應許之約. 基督
賜給我們的救恩, 也完全是應許, 世人只要接受相信, 便可得著, 不帶任何條伴.
(II) 有條件之約: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 遵守我的約, 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 因為全地
是我的(出19:5), 本例中有一 "若" 字, 表人若肯遵行, 神就會賜福, 是有條件的.
II. 妻妾預表兩約:
(I) 妻撒拉預表新約:
保羅稱撒拉那不生育的婦人, 憑神的應許年老得子, 為應許之約的代表, 又稱為在上
的耶路撒泠, 即天上的耶路撒泠; 是自由的, 不是為奴的, 故預表新約.
(II) 妾夏甲預表舊約:
但保羅稱夏甲那為奴的使女, 也生了一子, 是憑血氣生的, 也是為奴的, 表神與摩西
及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所立的約, 是附有條件的, 约中有 "若" 字, 故以色列必需遵守神的指示,
神才會賜下祂的應許. 所以神在西乃山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约, 是有條件的, 也是神頒佈律法的
本質, 故預表舊約.
III. 後裔成仇:
夏甲攜以實瑪利離開亞伯拉罕後, 南行至巴蘭曠野, 定居下来, 夏甲後為以實瑪利娶埃及
女子為妻(創21:19-21). 據亞拉伯人的傳說, 夏甲與子以實瑪利夫婦後遷居西乃山區, 成為日後
亞拉伯人的祖先. 事實上, 今日的亞拉伯人, 乃一大混合的民族, 並非全是以實瑪利後裔, 他們
數千年來, 一直與以色列人為敵成世仇, 延續千年, 直至今日.
137. 系統神學羅馬書
讀經 羅1:16-17
"我不以福音為恥,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 要救一切相信的,
先是猶太人, 後是希利尼人. 因為神的義, 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来,
這義是本於信, 以致於信, 如經上所記, '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馬書在保羅書信中, 對教義神學闡釋得最是精闢透澈, 有解經家巧妙比喻, 若左手為
舊約, 右手為新约, 則羅馬書為右手中指戴的大鑽戒上, 嵌鑲的大鑽石, 閃閃發光, 光芒奪目.
羅馬書要點如次:
I. 成書: 57AD春, 於歌林多.
II. 送信人: 非比(Phoebe)(羅16:1).
III. 對象: 羅馬教會.
IV. 目的: 有系統詳細推介救恩及因信稱義真理, 強調福音為神完全的救恩, 世人逼切的需要.
V. 寫書原因: 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時, 在哥林多喜見福音已傳遍亞西亞一帶, 乃想進一步到
羅馬和士班雅傳福音(徒19:21-22, 羅1:8-15, 15:23), 因此, 寫信給羅馬教會表達
即將來訪之意, 但他需先把捐款送交耶路撒冷教會, 才能成行(羅15:24-26).
VI. 鑰字: 福音、恩典、稱義.
VII. 特點:
(I) 神學廣泛深奧, 文學優美嚴謹.
(II) 引言特別, 堪稱一篇精闢 "小系統神學" 論文(羅1:1-17).
(III) 書信中最有系統, 最合邏輯的一篇神學論文.
(IV) 引用舊约經文最多, 為所有書信總和.
(V) 與加拉太書同為十六世紀宗教革命時期最具影響力書卷.
(VI) 影響後世深遠, 尤其在古聖歸主及他們生命改變上.
138. 羅馬教會誰創建
讀經 羅1:7
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 奉召作聖徒的眾人,
願恩惠平安, 從我們的父神, 並主耶稣基督歸與你們.
I. 非保羅創建:
使徒保羅是在哥林多寫羅馬書, 那時, 他正準備帶馬其頓和亞該亞信徒善款到耶路撒冷
總會的時候(羅15:25, 徒19:21). 時為主後56-59年間, 正是使徒第三次海外宣道之時, 很明顯的
他尚未訪問過羅馬教會的信徒(羅15:22-24), 他以前曾否到過羅馬, 也值得懷疑. 他生在大數,
司提反殉道時, 他還是個少年(徒7:58); 在大馬路上, 蒙主光照, 悔改歸主後, 他一直中東一帶
活動, 可見他從未到過羅馬; 因此, 羅馬教會不可能是保羅創建的.
II. 非彼得建立:
天主教信徒認為羅馬教會是彼得創立的, 因他們尊彼得為教皇, 且傳說彼得在羅馬宣道
多年, 為羅馬當局不容, 终於在羅馬城外為主倒釘十字架殉道, 所以將創建羅馬教會的功勞
歸於彼得, 此說欠史實根據, 不足採信.
III. 羅馬信徒自建:
主耶稣升天後, 門徒尊示回耶路撒冷等候主進一步指示, 不久五旬節到来, 天下英賢齊集
耶京, 有不少從羅馬來的猶太人和進猶太教的外邦人(徒2:10), 蒙恩得救, 回到羅馬時, 為主作
見證得果效, 進而帶領當地猶太人和進猶太教的外邦人歸主, 初時多在家中聚會, 於是在羅馬
就漸漸有很多基督徒.
羅馬書末後保羅問候語中顯示當日羅馬教會有下列三個活躍小組:
1. 百基拉與亞居拉的家中教會(羅16:5)
2. 亞遜其土等人在一處的弟兄們(羅16:14)
3. 非羅羅古等人在一處的眾聖徒(羅16:15)
由上可見, 當日羅馬教會是分散在不同地方聚會的, 羅馬是大都會, 人口眾多, 地區遼闊,
很難集中一處聚會, 但會眾在主裏有交通, 故保羅這封羅馬書定是通函, 各組傳閱.
又從保羅問候語中, 可以看出保羅和羅馬教會中人, 非常熟悉, 有朋友、有同工、有親屬,
他們可能是保羅海外宣道時, 曾聴過他講道, 與他有屬靈交通人士; 也有些是由各地遷居羅馬
的人, 如百基拉與亞居拉夫婦, 以前住哥林多, 與保羅同工(徒18:1-2).
由上可見, 羅馬教會是羅馬信徒自建, 最是可能.
139. 新約突見挽回祭
讀經 羅3:25
中文: "神設主耶稣作挽回祭, 是憑着耶稣的血, 藉着人的信,
要顯明神的義. 因為祂用忍耐的心, 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英文: God presented him as a sacrifice of atonement, through faith in his blood.
He did this to demonstrate his justice, because in forbearance he had left
the sin commotted forehand unpunished.
舊約無 "挽回祭(a sacrifice of atonement)" 之名, 亦無此祭, 但有 "挽回神的怒氣, 罪人得
與神和好" 的祭禮. 新約聖經中, 下列三處亦譯 "挽回祭:"
1. 約壹2:2 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不是單為我們的罪, 也是為天下人的罪.
(He is the atoning sacrifice for our sins,
and not only for ours but also for the sins of te whole world.)
2. 約壹4:10 不是我們愛神, 乃是神愛我們, 差祂的兒子, 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這就是愛了.
(This is love: not that we loved God, but that he loved us
and sent his son as an atoneing sacrifice for our sins.)
3. 来2:17 所以, 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 為要在神的事上
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 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For this reason, he had to be made like his brothers in every way,
in order that he might become a merciful and faithful high priest in service
to God, and that he might make atonement for the sins of the people.)
罪人犯罪, 得罪上主, 上主發怒, 將施刑罰, 主耶稣流血捨命, 被釘死十字架上, 我們所有
的罪都歸在祂身上, 神乃息怒, 悦纳悔改罪人, 再向人施恩.
從原文 Hilasterion 看來, "挽回祭" 可譯為 "和好者," 即 "神設立耶稣作和好者," 較為恰切,
林後5:18-19 "一切都是出於神, 他藉着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 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份賜給
我們, 這就是神在基督裏, 叫世人與自己和好, 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 並且將這和好
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可見譯作 "和好" 較 "挽回" 通俗易懂多了.
140. 神是否偏心待人
讀經 羅9:13
正如經上所記, "雅各是我所愛的, 以掃是我所惡的."
創25:21-26所載有關利百加懷孕生下雙胞胎的事, 並沒說神愛雅各, 惡以掃, 只說, "將來
大的要服事小的"(創25:23), 保羅此處引用瑪拉基書1:2-3, 當時被擄歸回耶路撒冷的以色列人
懷疑神對他們的愛, 所以神回答他們說, "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 我卻愛雅各, 惡以掃, 使他
的山嶺荒涼, 把他的地業交给曠野的野狗."
很多人讀經讀至羅馬書九章有關雅各和以掃相爭的事, 往往以為神偏心待人, 為何無緣
無故惡以掃而愛雅各, 其實神並不偏心待人, 析述如次:
I. 指國不指人:
瑪拉基所說, 愛雅各, 惡以掃, 不是指雅各和以掃個人, 而是指雅各代表的以色列國
和以掃代表的以東國. 在神永遠計劃中, 神創立以色列國以完成祂救恩計劃一部份, 至為正確,
因神不欲用以東國去完成祂的救恩計劃. 故神愛以色列國, 不喜以東國, 實屬正常, 並非偏心.
II. 以掃輕看神:
從雅各和以掃的人品觀之, 以掃輕看他的長子名份(創25:34), 等於輕看神, 藐視神的
安排, 在神看來, 自是可憎的. 聖經沒說, 雅各奪取以掃長子名份, 他是用買賣方式把以掃長子
名份買來的(創25:31-33), 而買賣是雙方同意的, 在律法上, 雅各沒錯.
III. 神應許傳承:
雅各和以掃在利百加腹中就相爭, 神對利百加說, "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也非偏心,
因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 需每代有一人承接, 直至基督降生為止, 這承接應許的人, 必需具有
神滿意的資格.
由亞伯拉罕下傳妻撒拉之子以撒, 而不是妾夏甲之子以實瑪利, 以撒成為有資格的
應許承受人. 以撒傳何人? 妻利百加懷的是雙胞胎, 故只有一個是應許承受人, 二子在母腹中,
在神眼中就已決定, 以掃承受母利百加天性, 雅各則承受父以撒天性,
利百加為母不仁, 竟教唆雅各去欺骗父親以撒, 但雅各是被動的, 萬般不願, 且心中
害怕受咒詛(創27:11-121), 所幸母敗壞天性, 沒傳給雅各, 卻傳給以掃, 使他日後輕視長子名份,
痛恨雅各, 亟欲殺之(創27:41, 32:11).
雅各一生雖利己, 但不害人, 且怕被害, 正如父以撒, 一生和平處世, 與人無爭, 敬虔
事神, 遺傳給雅各, 使神在揀選應許承受人時, 只能揀雅各, 而不選以掃.
日後, 雅各生十二子, 成十二支派, 只有猶大配受應許承受人的神聖天職, 但猶大是
四子非長子, 長子流便敗壞沒資格(創29:31-35, 49:3-4).
羅馬書九章11節置括號中, (雙子還沒生下来, 善惡還沒作出来, 只因要顯明神楝選人
的旨意, 不在乎人的行為, 乃在乎召人的主). 乃指神楝選人承受祂應許成為國家之意, 如上述
神楝選雅各成為以色列國的始祖, 而不楝選以掃成國, 去完成祂的救恩計劃.
(本段完)
感謝主, 讚美主,
一切榮耀歸我主,
哈利路亞, 阿們!
2022年 8月 2日 佈樂格 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