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經典人物故事(XVII)
第十七回 保羅福音傳外邦(IV)
(第十節 - 第十二節)
第十節 邁向羅馬先受審(徒23:1-26:32)
保羅在第三次宣道之旅, 行將結束之際, 曾宣告定意要去二個地方, 一是他最愛的祖國之都
耶路撒冷; 另一是當日世界最繁盛政經之都羅馬(徒19:21). 結果, 他不顧勸阻, 如願到了耶路撒冷,
不料竟栽在他最愛的骨肉同胞猶太人手中, 淪為階下囚, 險遭殺害, 幸羅馬千夫長尊重法治人權,
及時營救, 得免於難. 但情勢仍然非常險惡, 耶路撒冷過不了關, 去羅馬的心願還能成全嗎? 就在
他靈命最低潮之時, 感謝神, 他熱愛深信的主為他打破銅門, 開闢新路, 讓他經過重重審問, 最後
以囚徒身份, 帶著枷鎖, 完成他訪羅馬的心願, 這是神的安排, 實在神妙. 本節敘述保羅在公會及
在該撒利亞受審經歷, 他受審不忘宣道, 且有精彩演出, 令人刮目, 萬分敬佩.
I. 猶太公會受審(徒23:1-11):23:1-11):
"千夫長為要知道猶太人控告保羅的實情."(徒22:30), 特別召集祭司長和公會的人在公會
聚集, 開庭審問保羅. 猶太公會那時是由大祭司家族, 多係撒都該人和相當多的法利賽人, 總共約
71到100人組成統冶階層, 形同猶太人的最高法院, 受到羅馬統冶者的尊重, 但判決死刑前, 必需
先呈報批准以後, 始得執行. 千夫長把保羅帶到公會, 站在他們面前, 接受審問, 這次保羅的表現,
跟他以往在其他場合的表現, 完全不同, 其異常表現, 令人刮目讚賞.
(I) 異常表現(徒23:1-10):
1. 開始美好(徒23:1):
(1) 定睛看人(徒23:1a):
保羅進場, 站在審問他的人面前, 鎮定沉著, 毫無懼色. 一開始就定睛看
他眼前諸公, 究係何許人也, 不看猶可, 一看原來都是他非常熟悉的面孔, 信主前, 都是與他志同
道合的死黨; 這場所也是他非常熟悉的地方, 是他過去經常出入的場所, 難怪他要定晴好好看看
這些人物和場合. 惜現已世事滄桑, 今非昔比, 人地全非了, 人似親卻疏, 反目成仇; 地似熟卻生,
誣他成囚. 他過去熱愛他們, 心中歡喜快樂; 現在仍愛他們, 內心痛苦無奈, 因他們靈性敗壞墮落,
逼害忠良,無所不用其極.
(2) 開口見證(徒23:1b):
儘管公會的人邪惡敗壞, 保羅還是把他們當作自己所愛的骨肉同胞, 故一
開口就稱他們 "弟兄們!" 既然大家都是骨肉同胞, 且相信同一位神, 故他作見證時,首先就說出他
一貫行事為人的最高原則: 外在神前, 光明正大, 討神喜悅; 內憑良心, 謙卑良善, 坦誠正直. 在他
心目中, 這應是過去曾與他共事的公會中人, 一致認可的事, 因此, 期盼他們能本著良心, 對他作
公平公正的審判.
事實上, 保羅的行事為人, 的確如此, 他一向行在神前, 憑著良心, 從不改變.
"良心" 一詞, 在新約中出現過30餘次, 多在保羅書信中. 所以他能在險惡情勢, 危難動亂中, 處變
不驚, 昂首挺胸, 定睛觀察, 不失常態, 這是目中無神, 良心有虧的人, 絕對無法做到的.
2. 不久失常(徒23:2-10):
(1) 開口罵人(徒23:2-3):
i. 被打嘴巴(徒23:2):
保羅剛說完的第一句話, 目的是要今天審判他的這群宗教領袖,了解
他一貫的行事為人, 說明自己絕非十惡不赦之徒. 不料大祭司迫不及侍, 立即命令旁邊站著的人
打他嘴巴, 認為他胡言亂語, 要封住他的口, 使他非常痛心不快, 恨透這些坐在審判席上猶太領袖,
他們完全藐視律法, 不公不義, 任意打人, 大大不如外邦羅馬人千夫長, 憤恨之餘, 不禁大怒, 破口
罵人, 失去常態.
ii. 痛恨咒罵(徒23:3):
保羅一時按耐不住, 突破口大罵, "你這粉飾的牆, 神要打你, 你坐堂
為的是按律法審問我, 你竟違背律法, 吩咐人打我麼!"(徒23:3), 當時的大祭司亞拿尼亞, 可能衣著
華麗, 銀衣白髮, 好個繡花枕頭, 故罵他 "你這粉飾的牆!" 此罵含義有二: 一是指徒具吸引人外貌,
實則裏面充滿污穢邪惡, 像座埋葬屍體的墳墓(太23:27); 另一是, 看似堅固城堡, 卻在風前倒塌
(結13:10-12). 主耶穌也曾用同樣的話, 罵過法利賽人, 七禍臨頭, 但衪不是被打後開罵, 而是看見
法利賽人和文士假冒為善, 實在太不像話時罵的. 至於保羅失態罵人, 原因有四:
(i) 不公不義:
坐在審判席上的猶太宗教領袖, 本應恪遵律法, 秉公審判, 不料
竟不公不義, 胡作非為, 百姓受這些敗類的統治, 暗無天日, 何其不幸, 足見保羅罵人, 事出有因,
乃是激於公憤.
(ii) 毆打羞辱:
他沒犯罪, 也無過錯, 一介平民, 竟無故被掌嘴羞辱, 心中實在
不平難忍, 破口罵人.
(iii) 本性暴露:
保羅原本個性剛烈, 急躁狂熱, 看不順眼, 就發怒罵人, 故經常
"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徒9:1), 但是他悔改信主以後, 大大收斂, 如今蒙不白之冤, 突受無理掌摑,
忍無可忍, 本性暴露, 破口罵人.
(iv) 靈性低潮:
公會受審之日, 正是保羅靈性低潮之時, 無故受逼, 諸事不順,
竟淪為階下囚, 頓時失去自由, 前途一片茫然, 萬般無奈, 罵人消氣.
保羅失常咒罵, 顯出他剛烈有餘, 柔和不足, 激烈狂熱, 難以冷靜自制,
大大不如他敬愛的主, 在同樣情境下的超凡卓越表現:
a. 在大祭司該亞法前受審(太26:67-68; 約18:22-24).
b. 在彼拉多前受審(約19:1-3).
持平而論, 保羅這次在公會受審表現, 亦非絕無可取之處, 但跟他過去
在暴亂困境中的表現相較, 雖情有可原, 顯然失常.
(2) 公開致歉(徒23:4-5):
保羅無故挨打, 氣憤咒罵坐在上面審問他的人後, 站在旁邊的人指責他,
竟敢辱罵以色列人最崇高的宗教領袖大祭司, 他知道上面的人是大祭司後, 立即公開道歉:
i. 不知何人(徒23:5a):
首先, 保羅辯稱, 不知罵的是大祭司, 表示歉意. 是否屬實, 解經家有
二種不同看法:
(i) 保羅謊稱:
保羅怎會不知上面坐的是大祭司, 明明撒謊, 他過去跟公會的人
非常熟稔, 他自己很可能就是公會中的一員(徒26:10), 雖以後離開耶路撒冷, 並在外邦作工多年,
對公會人事的變動, 或許不太了解, 但這次回京, 與信徒交往, 及上聖殿還願, 一定有人告訴過他,
最近公會人事的動態, 大祭司換了亞拿尼亞, 何況他一向關心猶太地福祉, 及骨肉同胞生活; 即使
不在京城, 也會從各方資訊, 了解鄉情. 尤其這次公會開堂審他, 他明知命人打他嘴的是坐在堂上
審問他的主審官, 除了大祭司外, 還有誰呢? 依此看來, 保羅是撒謊卸責無疑.
(ii) 保羅實說:
亞拿尼亞是羅馬統治者所立的大祭司, 約在主前47-59年之間,
此人兇殘無道, 助紂為虐. 而保羅悔改信主是在主前40-41年期間, 所以不認識他. 且大祭司一職,
變動頻繁, 他離聖城太久, 不知亞拿尼亞已經是當時的大祭司, 何況主持公會的不一定是大祭司
(徒4:6). 此外, 他視力差, 大祭司除在聖殿以外, 平時不穿大祭司袍, 一時看不清, 認不出來, 乃係
常事, 加以他深信, 大祭司絕不會公然違反律法, 不公不義, 隨便下令掌打無辜, 依此看法, 保羅
乃坦誠實說, 沒有撒謊.
ii. 當眾認錯(徒23:5b):
保羅深明大義, 一經提醒, 立即承認錯誤, 公開道歉, 聲明絕對會遵從
聖經教導, "不可毀謗神, 也不可毀謗百姓的官長."(出22:28), 順服在上掌權人物.
我們所信的神, 真是又真又活的神, 保羅對大祭司亞拿尼亞的咒詛 "神要打你."
果然神在垂聽, 這兇殘無道的大祭司, 果然於主前66年死於非命, 大快人心.
3. 巧計解困(徒23:6-10):
保羅被掌嘴後, 憤恨失態, 內心深知, 這次想要得到公平公正審判, 絕不可能.
他過去曾在公會跟他們沆瀣一氣, 對他們非常了解, 他進場時定睛看公會的人, 這一看給他看出
一條解困巧計, 他 "看出大眾, 一半是撒都該人, 一半是法利賽人," 這二派因神學觀點, 信仰理念,
大相逕庭, 故針鋒相對, 水火不容, 但此刻二派捐棄前嫌, 聯手對付他, 保羅乃抓住他們嫌隙, 製造
矛盾, 分化他們, 以求脫困:
(1) 大聲喊叫(徒23:6a):
他在公會中大聲喊叫, 而且是不斷大聲喊叫, 幾乎與猶太人聽他見證後,
大聲喧嚷的反應, 完全一樣(徒22:22), 一時震驚全場, 引起關注.
(2) 宣告信仰(徒23:6b):
保羅向他們宣告自己的信仰立場, "我是法利賽人, 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
我現在受審問, 是為盼望死人復活."(徒23:6b), 這番話的目的在爭取法利賽人的同情和支持, 尤其
要分化他們.
(3) 分化敵營(徒23:7-10):
保羅出招, 果然厲害奏效, 立刻嬴得法利賽人同情, 對他見到復活的主後
悔改的見證, 雖非完全接納, 但也部份認同, 只是取其對自己相信死人復活有利支持而已. 保羅的
分化妙計, 頓時使公會分裂, 二個敵對陣營, 壁壘分明, 掀起非常尖銳激烈的爭辯. 撒都該人堅持
沒有復活, 也沒有天使和鬼魂; 法利賽人則力辯, 兩者皆有. 一時雙方僵持, 互不相讓, 並彼此爭取
保羅, 期壓倒對方佔上風. 尤其, 法利賽人中有幾個文士出來為保羅講話, "我們看不出這人有甚麼
惡處, 倘若有鬼魂或是天使, 對他說過話, 怎麼樣呢?"(徒23:9), 雙方對幹, 愈吵愈烈, 竟亂成一團,
"千夫長恐怕保羅被他們扯碎了, 就吩咐兵丁下去, 把他從眾人當中搶出來, 帶進營樓去."(徒23:10),
保羅終於解圍, 脫離公會魔掌, 感謝主
(II) 主施拯救(23:11):
1. 及時慰勉:
千夫長雖把保羅從他的猶太同胞手中救出, 暫時脫險, 但仍視同罪犯, 關押在
羅馬營樓中, 牢房陰森, 益發令他失望沮喪, 感到前途茫茫, 這又是他人生的另一低潮, 徬徨驚懼,
不難想見. 加以他目睹公會領袖, 不公不義, 自己的骨肉同胞, 刻薄寡情, 陰狠毒辣, 使他多年來,
一心一意要把福音傳給自己同胞的夢想, 落空破滅; 再想到日間受審挨摑, 動氣失態, 愧恨交加,
夜闌人靜, 思潮起伏, 正感虧缺主的榮耀, 不覺萬分羞愧, 無地自容之時, 主憐憫他, 就在這緊要
關頭, 當夜主再向他顯現, 給他及時慰勉.
2. 全力支持:
這次主不是派天使來幫助他, 而是親自顯現, 站在他旁邊, 陪伴他, 作他的後盾.
猶太人視保羅為死敵, 高喊 "這樣的人, 從世上除掉他罷, 他是不當活著的."(徒22:22), 但主把他當
寶貝, 要大大使用他, 視為忠心伴侶, 故站在他身旁, 全力扶持他, 支持他.
3. 親切鼓勵:
主進一步親切地鼓勵他 "放心罷, 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徒23:11a),
主深知保羅因福音不能傳給他的骨肉同胞, 而沮喪懊惱萬分, 但主對他過去工作, 給予高度評價,
人不聽不領受, 沒人悔改, 果效全無, 不必介意, 只要主知道欣賞, 肯定紀念足矣, 因為主裏勞苦,
絕不徒然(林前15:58).
4. 應許獎賞:
接著, 主又說 "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23:11b), 可見主不但讚許他,
也肯定他過去在耶路撒冷作的工, 更進一步為他過去的愛心勞苦, 賜他獎賞, 就是成全他多年來
定意要去羅馬心願, 讓他在當日世界最重要的羅馬帝國首都, 為衪作見證. 主賜給他更大的工場,
更重大更神聖的使命, 作他夢寐以求的獎賞, 何等神妙! 主這應許, 似暗示他將來要去羅馬作見證,
也會跟他在耶路撒冷作見證的遭遇一樣, 前途滿佈荊棘, 艱險難行, 絕非一帆風順. 換言之, 他在
耶路撒冷的經歷, 就是他將來去羅馬前的預習操練. 果然, 日後他是帶著鎖鍊, 以囚徒身份到羅馬
去的, 何其不幸!
保羅這次蒙主拯救的經歷, 與他過去及日後危難中得救助的經歷, 如出一轍,
都是發生在夜間, 不是主親自顯現, 就是主遣天使馳救(徒16:9, 18:9, 27:23-24). 可見主絕不坐視
他忠心僕人落難不救, 主不但給予安慰, 加以鼓勵, 更指示明碓方向, 何去何從, 使他遠離凶惡,
化險為夷, 轉危為安.
II. 該撒利亞受審(徒23:12-26:32):
(I) 押解經過(徒23:12-35):
1. 陰謀暴露(徒23:12-22):
(1) 狠毒陰謀(徒23:12-15):
i. 強大勢力(徒23:12a):
千夫長為了免保羅遇害, 趕緊押回營樓保護, 猶太人見大勢不妙, 迫不及待,
第二天天一亮, 就 "同謀起誓," 要殺保羅, 參加起誓者達四十多人, 他們背後有宗教領袖及整個猶太
社會全力強大支持, 去對付一個手無寸鐵, 且最愛他們的保羅.
ii. 最大決心(徒23:12b-14):
這四十多個人, 為了表示最大的決心, 竟向神莊嚴起誓, 並向祭司長和長老
保證, 不殺保羅, 不吃不喝, 願受神懲罰, 個個以死明志, 決心可謂大矣!
iii. 手段詭秘(徒23:15):
這些殺手, 決心雖大, 但是手段詭秘卑鄙, 一點都不光明正大. 他們要求宗教
領袖及公會, 知會千夫長, 把保羅帶來, "假作要詳細考察他的事." 表面上看來是幫助千夫長, 弄清楚
本案, 有罪定罪, 無罪放他, 以瓦解千夫長心防, 疏於防護, 他們就趁機下手, 置保羅於死地, 狠毒至極.
(2) 陰謀破解(徒23:16-22):
猶太人的陰謀詭計, 在人看來, 定能得逞, 保羅必死無疑; 但神只藉三個人作祂的
武器, 不到24小時, 就不費吹灰之力, 輕易破解他們的陰謀, 使之敗露失手:
i. 少年人:
經中僅簡短記載, 他是保羅外甥, 至他如何得知他們的陰謀, 路加並未點出,
但從記述中看來, 這少年出身不凡, 在猶太社會中, 頗受人尊重, 否則, 很難與公會中人往來, 得此
機密的消息. 他熱愛保羅, 獲悉後, 立即冒險進入營樓, 報告保羅, 認真防備, 早謀對策. 保羅得報後,
鎮定沉著, 謹慎小心, 暗中通報千夫長, 否則, 一旦洩露, 猶太人絕不會放過他, 定必惹來殺身之禍,
賠上性命.
ii. 保羅:
他得知這陰謀後, 立即感謝神, 這麼機密的詭計, 竟讓他外甥獲知, 及時通報,
事關生死存亡, 不敢大意, 經仔佃思考, 慎謀對策, 最後決定利用自己是羅馬公民身份, 藉著羅馬軍方
勢力, 解困求存. 乃就近央請百夫長, 帶他外甥, 晉見千夫長, 面報詳情, 請求救援, 以免受害.
iii. 千夫長:
果然, 千夫長重視保羅的公民身份, 非常和藹親切接見他的外甥, 並且拉著
少年人的手, 走到一旁, 仔細聆聽他的機密報告, 千夫長聞言色變, 認為事態嚴重, 特囑少年人, 不可
聲張, 嚴守機密, 讓他暗中慎審處理, 以策安全.
2. 安全護送(徒23:23-35):
(1) 告別聖城(徒23:23-30):
i. 大軍護送(徒23:23-24):
千夫長當即召兩個百夫長前來, 趕緊調派步兵二百, 騎兵七十, 長槍手二百,
總共472人, 並為保羅備馬代步, 隨軍出發. 為嚴格保密, 維護安全起見, 當夜啟程, 浩浩蕩蕩, 把保羅
安全護送到該撒利亞, 遠離耶路撒冷邪惡凶險之地.
ii. 公文隨行(徒23:25-30):
為使押解保羅手續完備, 千夫長特備妥呈巡撫腓力斯公文一封隨行, 從文中
才知千夫長是革老丟.呂西亞, 他為逃避責任, 竟避重就輕, 未實情實報. 因為他一開始就未查明耶京
猶太人突起騷亂真相, 故視保羅為觸犯眾怒, 引起騷亂禍首, 以鐵練捆鎖保羅; 後更誤認他是埃及的
匪首, 至於擬嚴刑拷問等缺失, 文中隻字未提, 只是說 "這人被猶太人拿住, 將要殺害, 我得知他是
羅馬人, 就帶兵丁下去救他出來." 趁機邀功, 他只將後段秉公辦理, 克盡職守的部份, 美化自己而已.
隱惡揚善, 乃人之本性, 尤其, 外邦軍官雖有疏失, 但未屈從惡勢力, 秉公辦理保羅一案, 尚屬難得,
從整篇的公文看來, 這千夫長處理本案的明智慎重, 及其公正果斷的表現,
讓我們不得不承認, 他確是個相當令人尊敬羅馬軍官, 他盡忠職守, 尊重法律, 明智果斷, 保護善良.
他以羅馬公民為榮, 釐清事實後, 對保羅謙恭有禮, 對少年溫和慈徉, 尤其在公文中, 極力為保羅的
清白無辜作證, 保他 "並沒有甚麼該綁的罪." 他的美善表現, 與保羅骨肉同胞, 自稱是神選民猶太人
相較, 真有天淵之別, 這些喪心病狂猶太人, 怎不相形見拙, 自愧形穢呢! 難怪神要用這外邦千夫長,
作拯救保羅的工具, 真是用心良苦.
iii. 使徒心情:
保羅在重兵護送下, 轉移陣地, 身雖脫險, 仍陷囹圄, 前途未卜, 心情沉重,
百感交集:
(i) 哀傷悲痛:
保羅對最寶貴的福音, 自己以最熱誠的行動, 付出最巨大的代價, 一心
想傳給自己最愛的骨肉同胞, 結果, 事與願違, 全無果效, 落得如此悲慘下場, 怎不痛心疾首!
(ii) 感謝主恩:
保羅數度出死入生, 在這千鈞一髮之際, 主都及時伸出援手, 救他脫離
危難. 尤其是, 每逢他心情最沮喪絕望, 人生最失落低潮之時, 主都賜他最溫馨的安慰鼓勵, 他怎能
不感謝主恩!
(iii) 興奮鼓舞:
自主深夜應許他去羅馬為他作見證後, 第二天立即兌現, 羅馬帝國以
將近五百官兵, 一路浩浩蕩蕩, 護送他踏上羅馬之行的第一站該撒利亞. 他自感前途多舛, 來日無多,
乃以基督精兵的雄姿, 揮別聖城, 興奮鼓舞, 邁向他一生最期盼重視的戰場, 他信心滿滿, 鼓足勇氣,
準備為主打一場美好的仗, 付出生命, 也在所不惜, 因他所信的主, 已在天上為他預備冠冕, 賜給他
作獎賞.
(2) 旅途安順(徒23:31-35):
i. 經安提帕底(徒23:31):
安提帕底在耶路撒冷西北方約35哩(詳附圖一), 係當日從聖城前往該撒利亞
必經之地. 五百押解保羅官兵, 遵命連夜把他安全送到安提帕底, 紮營歇息.
ii. 抵該撒利亞(徒23:32):
第二天, 由七十騎兵護送保羅, 繼續迅速前行, 其餘官兵返回耶京營樓交差.
該撒利亞瀕地中海, 距安提帕底約26哩, 當日就安抵該撒利亞, 順利完成護送任務.
iii. 謁腓力斯(徒23:33-35):
七十騎兵抵該撒利亞後, 立即進謁巡撫腓力斯, 呈送押解公文, 並命保羅站在
他的面前, 聽侯發落. 巡撫看過公文後, 只問保羅是那省的人, 知道他是基利家人, 就說: "等告你的人
來到, 我要細聽你的事."(徒23:35a), 腓力斯隨即 "吩咐人把他看守在希律的衙門裏."(徒23:35b). 保羅
沒關在監獄中, 應是千夫長公文美言的效果. 這樣, 神為祂的忠僕, 預備一處對他身心都有益的地方,
再受牢獄 之苦, 使他在連日經歷打壓逼害, 艱難困苦Z後, 體力得以恢復, 心靈得以復元, 從新得力,
以應付立即到來漫長的審訊.
(II) 第一審 - 巡撫腓力斯主審(徒24:1-27):
1. 三大主角:
保羅安抵該撒利亞後, 被軟禁在希律衙門候審, 隨即展開猶太宗教領袖在羅馬統冶者
面前控告他的醜劇, 劇中三主角, 各有不同特點如下:
(1) 控告人 - 一群道貌岸然, 但卑鄙齷齪, 看來熱心事奉神的猶太宗教領袖.
(2) 主審官 - 有權有勢的羅馬統治者, 外邦行政首長.
(3) 被 告 - 手無寸鐵, 含冤受屈, 孤獨無援的神僕, 福音使者.
這場醜劇上演小小歷史事件, 卻暴露出人類歷史的可悲, 遠離神的人, 不論猶太宗教
領袖., 抑外邦統治者, 都醜陋邪惡, 露出猙獰面目, 令人痛心不齒, 幸一福音使者, 藉主的大光照射,
使他們原形畢露, 無可遁形.
2. 腓力斯其人:
據傳腓力斯原係奴隸出身, 善諂媚逢迎, 頗得該撒革老丟歡心寵信, 破格提拔, 派任
猶太巡撫, 羅馬史書記載, 他治理猶太地, 凶殘寡恩, 縱情聲色, 政續平平, 乏善可陳. 在任時曾暗殺
大祭司約拿單樹威, 治下的猶太人既恨又怕, 敢怒而不敢言, 莫可奈何. 他接辦保羅一案, 竟敢利用
審判大權, "指望保羅送他銀錢, 所以屢次叫他來, 和他談論."(徒24:26), 貪污腐化, 人品卑劣, 可見
一斑. 其妻土西拉(徒24:24)係希律亞基帕一世之女, 希律亞基帕二世之妹(詳附表六), 沾上裙帶關係,
成皇親國戚, 益發氣勢凌人, 任意妄為, 不可一世.
難怪史書對他蓋棺論定, 並無好評, 指他雖爬上高官巡撫寶座, 但官袍仍包藏其奴才
本性, 雖是猶太人的統治者, 但是反而淪為猶太人的奴隸, 處處 "要討猶太人喜歡."(徒24:27); 此外,
他放縱情慾, 貪贓枉法, 竟敢伸手向他的階下囚保羅要錢, 弄權斂財, 無所不用其極. 保羅何其不幸,
竟然落入如此卑劣的統冶者手中受審, 結果怎能樂觀?
3. 腓力斯面前的保羅(徒24:1--21):
(1) 猶太人誣告(徒24:1-9):
i. 控告代表(徒24:1-2):
保羅安抵該撒利亞後第五天, 耶路撒冷前來指控他的, 不再是一大群暴民,
而是以大祭司亞拿尼亞為首, 加上幾個長老和一個能言善辯的辯士帖土羅組成的控告團, 代表猶太
全民告保羅, 他們領教過保羅口才, 犀利無比, 故此次不敢大意, 特禮聘辯士, 即今日的律師帖土羅
同來, 期能利用他通曉羅馬法律及訴訟程序, 和他辯才來達到成功陷害保羅目的.
ii. 奉承巡撫(徒24:3-4):
(i) 歌功頌德(徒24:3):
帖土羅極盡奉承拍馬之能事, 百般討好腓力斯, 一開口就歌功頌德,
自認猶太人三生有幸, 蒙他愛民德政, 風調雨順, 人人安居樂業, 得享太平; 又因他天縱英明, 興利
除弊, 造福百姓, 功德無量.
(ii) 感謝不盡(徒24:4):
接著, 連稱 "隨時隨地, 滿心感謝不盡."(徒24:4), 真是馬屁拍盡, 臉不
改色, 恬不為恥. 此外, 更小心翼翼, 卑躬屈膝, 不敢多說, 生恐巡撫大人嫌他煩絮, 真是考慮週到,
主要目的在乞求大人垂聽悅納他們的控訴.
事實上, 帖土羅說的, 全是奉承諂媚, 違心之言. 而腓力斯無道失德, 殘暴貪財,
無論從那方面看來, 腓力斯都不是好巡撫, 橫征暴斂, 欺壓百姓, 以致怨聲載道, 猶太人的心中, 對他
莫不厭惡至極, 在他治下, 無可奈何, 只好認命. 反觀這些自命清高敬虔的宗教領袖, 竟然厚顏無恥,
昧著良心, 歌功頌德, 真是可怕可恥! 事實上, 說聽雙方都心知肚明, 那是奉承謊言, 各取所需, 自得
其利. 日後, 這個惡名昭彰的巡撫, 終被猶太人在羅馬該撒前把他告倒, 將他撒換大快人心(徒24:27),
iii. 三大罪狀(徒24:5-6):
這辯士果然厲害, 指控保羅三大罪狀, 刀刀見骨, 著實可怕:
(i) 如瘟疫(徒24:5a):
指控保羅傳邪道, "這個人如同瘟疫一般, 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
直指保羅傳邪道, 迷惑人心, 破壞社會安寧, 製造天下混亂, 目的在造反, 推翻羅馬政權, 如瘟疫一般
擴散, 勢不可當, 應及時遏阻, 嚴懲不貸.
(ii) 是黨頭(徒24:5b):
又指控保羅 "是拿撒勒教黨裏的一個頭目." 他們身為猶太人, 竟昧於
耶穌生於伯利恆, 長於拿撒勒的事實, 指控保羅傳邪教, 但閃避用"耶穌"之名, 改稱 "拿撒勒教黨,"
這是猶太人第一次引用拿撒勒地名, 為的是要猶太人認同耶穌是假彌賽亞, 因經上豈不是說, "基督
是大衛的後裔, 從大衛本鄉伯利恆出來的麼."(約7:42). 他們直指保羅是亂黨的黨頭, 一擊中的, 擒賊
先擒王, 非先幹掉剷除不可.
(iii) 污聖殿(徒24:6):
更指控保羅 "連聖殿他也想要污穢." 這是他們指控三大罪狀中, 唯一
實際罪行, 但仍是在"想"意圖行動時候, 把他捉住了. 可見帖土羅果然是老練職業辯士, 保羅並沒有
實際污穢聖殿行動, 不敢妄言, 以免露出破綻, 弄巧反拙. 這是辯士與一般暴民只會捕風捉影, 造謠
煽動, 最大不同之處. 事實上, 保羅進聖殿只是行潔淨禮, 並無污穢或破壞聖殿的行為, 而是猶太人
造謠, 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 故帖土羅只能以 "想" 意圖破壞, 控告保羅.
iv. 請求自審(徒24:7-9):
帖土羅陳述指控保羅三大罪狀後, 請巡撫大人 "你自己究問他, 就可知道
我們告他的一切事了."(徒24:8), 話剛剛說完, 所有猶太人就迫不及待, 同聲附和 "事情誠然是這樣."
(徒24:9), 意即所告屬實, 應嚴以懲處, 絕不要放過保羅. 但對他們當眾辱打, 及陰謀暗殺保羅, 令人
髮指暴行, 隻字不提. 他們主要的訴求, 顯然是要巡撫腓力斯認同這是猶太人自己的宗教信仰案件,
應將保羅交給他們自行審理, 以達殺害保羅的最終目的, 狠毒至極!
(2) 保羅答辯(徒24:10-21):
帖土羅陳詞完畢, 巡撫腓力斯點頭示意保羅, 為自己答辯, 他乃放言為自己申辯:
i. 態度美好(徒24:10):
帖土羅陳情, 對巡撫大人極盡奉承逢迎之能事, 若是一般人, 定必跟著加倍
諂媚, 討好在上審判官, 保羅不然, 他是個真正事奉神的神僕, 絕不卑躬屈膝, 逢迎拍馬, 言不由衷,
降格爭寵. 他深知腓力斯統冶猶太地, 聲名狼藉, 絕非好官, 而自己雖受誣入獄, 淪為階下囚, 勢孤
力單, 但仍處變不慌, 謙恭有禮, 不卑不亢, 表現神僕與眾不同的完美人格, 態度非常美好, 他辯稱
"我知道你在這國裏斷事多年, 所以我樂意為自己分訴."(24:10), 他尊敬腓力斯, 不是他的人品, 乃是
因神賜他的權位, 深盼他能本著良知, 公正審判. 事實確也如此, 腓力斯主前52年任猶太巡撫, 保羅
受審, 約在主前58年, 在這六年期間, 他對猶太人民族性格, 風土民情, 和宗教信仰, 定有一番了解,
尤其對猶太宗教領袖的行事為人, 不會一無所知. 故保羅答辯開頭第一句話, 中規中矩, 據實直陳,
不像帖土羅, 媚言取寵, 昧著良心說話, 為人不齒.
ii. 據實駁斥(徒24:11-13):
保羅針對帖土羅指控第一項罪名 "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 據實駁斥,
他只將這次耶路撒冷之行的行程, 提剛挈領, 簡陳如次:
(i) 目的 - 他到聖城的主要目的是過五旬節, 朝拜神(徒20:16).
(ii) 日程 - 連受審之日在內, 總共不過12天, 活動如次:
第 1 天 拜會教會領袖雅各及眾長老(徒21:18)
第 2 天 拜會教會領袖雅各及眾長老(徒21:18) 潔淨禮開始(徒21:26)
第2-7天 潔淨禮開始(徒21:26) 七日將完, 未犯罪, 就在聖殿被捉拿(徒21:27)
第 8 天 七日將完, 未犯罪, 就在聖殿被捉拿(徒21:27) 猶太公會受審(徒22:30, 23:1)
第 9 天 猶太公會受審(徒22:30, 23:1) 猶太人暗殺陰謀敗露, 離耶路撒冷(徒23:12, 31)
第 10 天 猶太人暗殺陰謀敗露, 離耶路撒冷(徒23:12, 31) 大軍護送, 抵安提帕底(徒23:31)
第 11 天 大軍護送, 抵安提帕底(徒23:31) 安抵該撒利亞(徒23:31)
第 12 天 安抵該撒利亞(徒23:31) 在腓力斯面前受審(徒24:1)
由上可見, 保羅實際在耶路撒冷時間, 前後不過九天, 離這次審問非常接近,
所以, "他們並沒有看見我在聖殿裏, 或是在會堂裏, 或是在城裏, 和人辯論, 聳動眾人."(徒24:12),
根本沒有製造任何動亂, 他們竟子虛烏有, 羅織罪名, 陷害無辜, 巡撫大人只要稍加調查, 必能真相
大白, 證明猶太人的控告, 全非事實, 不應採信.
iii. 見證信仰(徒24:14-16):
保羅接著針對他們第二項控罪 "又是拿撒勒教黨裏的一個頭目."(徒24:5)的
答辯. 這點他毫不迴避, 也不畏縮閃爍, 為主耶穌和衪的道, 無論境遇順逆, 他都放膽宣揚, 引以為榮,
坦承自己是基督徒, 目的不是為自己申辯, 乃是要糾正仇敵的錯誤, 使他們同得福音的益處,
iv. 清白無辜(徒24:17-21):
這是針對他們第三項控罪 "連聖殿他也想要污穢." 的申辯. 保羅也是根據
事實, 秉持公理, 加以反駁, 證明自己蒙冤受屈, 清白無辜:
(i) 抹殺善行(徒24:17)
(ii) 污衊敬虔(徒24:18)
(iii) 非法逼害(徒24:19-21)
4. 保羅面前的腓力斯(徒24:22--27):
反觀腓力斯, 在正義凜然的保羅面前, 猙獰醜惡面目, 顯露無遺, 揭示如下:
(1) 違背良知(徒24:22-23):
i. 心知保羅無罪(徒24:22a):
因腓力斯 "本是詳細曉得這道."(徒24:22a), 查那時福音己傳到該撒利亞多年,
城中己有很多信徒, 甚至信主羅馬軍人也不少, 而他作猶太巡撫己達六年之久, 對於基督徒的信仰
與為人, 應有相當了解, 豈會一無所知. 經文雖說他 "本是詳細曉得這道." 只是指他比那些控告保羅
的猶太大祭司和長老, 知道得更清楚正確. 因此, 在客觀事實下, 憑他自己的良知和見聞, 本案處處
指控不實, 故他必定心知保羅清白無罪.
ii. 故意拖延判決(24:22b-23):
(i) 對猶太人(徒24:22b):
腓力斯明知猶太人誣告, 陷害無辜, 但為討好地方權貴, 不敢直言保羅
無罪, 只好眛著良心, 支吾其詞, "等千夫長呂西亞下來, 我要審斷你們的事."(徒24:22b), 很明顯是
故意拖延判決.
(ii) 對保羅(徒24:23):
腓力斯也明知保羅無罪, 但為私利不敢公正判決, 當場釋放, 心有不安.
為安撫良知, 令百夫長繼續將保羅還押, 但要好好待他, 准汻他的親友探望供給. 由此可見, 他的確
"詳細曉得這道." 而且確知保羅清白無辜, 否則, 這貪腐凶殘巡撫, 絕不會仁厚寬待他, 反而會討好
猶太人, 把保羅交他們處理結案, 任由他們峷割, 險哉!
(2) 愛畏真理(徒24:24-25):
探討了腓力斯公眾形像後, 現進一步檢驗他的私人生活, 其妻猶太女子土西拉
(附表六), 大有來頭, 她是希律亞基帕一世(殺雅各, 囚彼得, 以後為天使所誅)之女, 希律亞基帕二世
(於該撒利亞聽保羅申辯)之妹, 美艷嬌媚, 年十五下嫁依米撒王亞瑟索, 腓力斯對他一見鍾情, 驚為
天人, 神魂顛倒, 不擇手段, 買通巫師作法, 迷惑土西拉, 博得芳心, 終於棄王改嫁腓力斯, 成為他的
第三任妻子, 這巡撫人品, 不言可喻.
i. 出奇愛聽主道(徒24:24):
保羅還監後不久, 過了幾天, 腓力斯和愛妻土西拉, 竟紆尊降貴, 聯袂主動
訪問階下囚保羅, 要 "聽他講論信基督的道."(徒24:24), 這是何等出人意表希奇舉動! 此舉表明這對
權貴夫妻, 還有一顆愛聽主道之心.
ii. 聽後畏懼主道(徒24:25):
保羅對他們蒞臨, 處之泰然, 不卑不亢, 並沒受寵若驚, 奉承逢迎, 儘量講些
統治者喜歡聽的道, 或令他們心儀響往的哲理. 他照樣講人喜歡聽和應當聽的道, 因他講道的目的
不在求自己的益處, 而在使聽道者得到益處. 儘管這次前來的夫妻檔, 掌握他的生死禍福大權, 他也
毅然不變, 照講他的道, 他沒直接斥責他倆的罪, 只是講一般真理如下:
(i) 公義 - 為官之道, 公義為先, 要善用權柄, 保護善良.
(ii) 節制 - 克制律己, 以身作則, 勿任意妄為, 殘害百姓.
(iii) 將來審判 - 人人都難逃一死, 死後必有審判, 警告他倆, 迴避不了最後
審判, 末了都要向萬王之王交帳, 無人倖免.
腓力斯聽後, 臉色大變, "甚覺恐懼." 顯然聖靈在作工, 可見保羅所講的道,
擊中他要害, 喚醒他良知, 神也藉機給他指出一條新生大道, 可惜他沒醒悟, 白白失去得救良機.
(3) 貪愛錢財(徒24:26):
腓力斯貪贓枉法, 身為又富又貴的統治者, 竟向身陷囹圄的窮傳道人伸手要錢,
"指望保羅送他銀錢, 所以屢次叫他來, 和他談論."(徒24:26), 可見他實非真心聽道, 而是真心要錢,
真是可恥. 當權者之心, 若被金錢迷惑, 公義就會被金錢淹沒, 使清白無辜的人, 沒有錢就冤屈難申;
至於為非作歹之徒, 雖罪證確鑿, 有錢能使鬼推磨, 竟可逍遙法外, 不公不義, 莫此為甚!
巡撫大人之所以敢向保羅要錢, 定必見當地探訪他的信徒, 絡繹不絕, 慷慨奉獻,
悉心照顧, 收集錢財, 一定不少, 難免眼紅, 想分杯羹. 他屢次厚顏向保羅要錢, 對於保羅也是一項
重大的考驗, 經多次與腓力斯接觸後, 覺得他似乎愛聽道, 又尊重自己, 只要付出他要的錢, 就可以
重獲自由之身, 重新為主工作, 有何不可? 但保羅不屑為之, 自己原本沒罪, 故寧願坐牢, 也不放棄
自己堅持原則, 守正不阿, 絕不行賄, 換取個人自由, 羞辱主名.
(4) 討好惡人(徒24:27):
不久腓力斯奉該撒尼祿之召返羅馬, "為討猶太人的喜歡."(徒24:27), 免得他們
向該撒檢舉他任內貪贓枉法罪行, 竟把保羅繼續監禁, 達二年之久. 這二年對保羅而言, 是他難得的
安息年; 對腓力斯而言, 是他可恥的負恩年, 他辜負了最好的傳道人保羅, 單獨對他夫婦倆講道美意,
保羅白費唇舌, 二夫婦頑梗拒絕福音, 錯過永生恩典, 走向沉淪滅亡之路, 可悲可嘆!
於該撒利亞二年的監禁期間, 保羅在獄中, 除寫了四卷不朽的監獄書信外, 餘無明確
記載. 此時, 正好路加隨侍在側, 在外邦人使徒保羅耳提面命, 悉心指導之下, 一卷純粹以外邦人為
對象的路加福音, 諒係在此期間, 由路加執筆完成. 神的安排著實奇妙, 在監獄中短短的二年期間,
保羅和路加, 相繼有不 朽巨著問世, 為主宣揚福音, 作美好見證, 真是感謝主, 讚美主!
(III) 第二審 - 巡撫非斯都主審(徒25:1-27):
1. 非斯都其人:
腓力斯奉召回羅馬後, 遺缺由非斯都接任, 任期主前61-62年, 僅短短二年, 死於任上.
據史書記載, 他的才智為人, 品格官箴, 比他的前任腓力斯及後任亞爾比努, 都高尚良好. 在路加的
筆下, 顯示他是勤政守法的巡撫, 到任第三天, 他就走訪耶路撒冷, 應許猶太人在該撒利亞續審保羅
一案. 返任後, 第二天就依應許開審. 此外, 他慎重守法, 諮詢亞基帕王的意見, 依法審問保羅, 然為
討好猶太人, 以減少執政壓力, 保住自己權位, 亦向惡勢力低頭, 不敢判保羅無罪, 將他釋放, 令人
大大失望.
2. 到任行動(徒25:1-5):
(1) 立訪聖城(徒25:1-2a):
非斯都勤奮積極, 到任後三天, 就立即上耶路撒冷訪問, 其目的不是為保羅一案,
而是作政治公關. 當時凡奉派到聖地作地方首長者, 若欲在任內政通人和, 安寧平順, 必需與治下的
猶太人建立親密良好的關係, 跟他們打成一片. 耶路撒冷正是猶太人最集中, 勢力最大之都. 為了解
猶太的民情, 建立融和關係, 爭取各方支持, 故他到任後, 席不暇暖, 就出訪猶太人的宗教權勢中心,
拜會 "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徒25:2a), 為日後任內政通人和鋪路, 用心良苦.
(2) 陰狠要求(徒25:2b-3):
不料聖城猶太領袖, 第一次與新上任巡撫見面, 劈頭就要求把保羅解回耶路撒冷
審判. 他們口蜜腹劍, 表面看來是要統治者公正審判保羅結案, 實際上, 是要藉機取他的性命. 他們
曾與保羅二度對簿公堂, 但無法找出他的罪, 反而暴露他們無理邪惡猙獰面目, 經過二次失敗教訓,
他們不想再跟保羅公堂交手, 所以這次提出的特別請求, 其目的只不過想要完成二年前, 四十多人
起誓要在途中殺害保羅的陰謀, 居心可誅, 著實可怕.
這些道貌岸然的猶太宗教領袖, 表面敬畏神, 內心卻邪惡敗壞, 二年瞬間過去, 仇恨
未消, 他們恨的並非殺人放火江洋大盜, 或出賣猶太人的叛徒, 而是猶太人中, 最優秀最愛猶太人,
且手無寸鐵的神僕保羅. 他們泯滅人性, 陰險詭詐, 手段狠毒, 令人髮指.
再則, 這些猶太人並未記取教訓, 二年前, 有四十多人同在神前起誓, 不殺保羅, 不吃
不喝, 堅決同心, 不達目的誓不甘休, 惜此陰謀, 當夜敗露, 未能得逞. 若是真正敬畏神起過誓的人,
應知此事不會討神喜悅, 既向神起誓, 就要守誓, 有所警惕, 趕緊認罪求赦. 現在二年過去,仍懷恨
在心, 並未記取教訓, 還 "要在路上埋伏殺害他."(徒25:3), 冷血殘酷, 禽獸不如.
由上可見, 保羅這幾年傳福音的心血艱辛, 沒有白費, 其影響何其深遠巨大, 使宗教
領袖的權位利益, 受到嚴重威脅, 為求自保, 非把保羅除去不可, 才處心積慮, 出此下策, 人神共憤.
(3) 正直回覆(徒25:4-5):
如上所述, 這些猶太領袖, 初見新任巡撫, 開門見山, 毫不掩飾, 一致要求把保羅
押回耶路撒冷, 交給他們審判. 這一請求, 對非斯都言, 無疑是個重大的壓力和嚴竣考驗, 幸他頭腦
冷靜, 考慮周延, 明智裁決, 婉拒所請, 理由如下:
i. 時間短促:
非斯都此次訪問聖城, 時間短促, 很快就要離京返任, 而保羅一案, 已拖了
二年, 迄仍懸而未決, 不宜草率從事, 匆促解決.
ii. 地點不宜:
他的官署設該撒利亞, 任何案件, 均應在其辦公官衙審理, 何況保羅是由
千夫長呂西亞為安全理由, 轉來該撒利亞候審, 沒有理由再轉回耶路撒冷.
iii. 邀來該城:
他進一步邀請控告保羅的猶太宗教領袖, 隨他回該撒利亞, 重開審判.
非斯都拒絕理由非常充足, 一時令猶太宗教領袖啞口無言, 只好遵照巡撫大人
的指示, 一起到該撒利亞, 再度提告保羅.
3. 審問經過(徒25:6-9):
非斯都在耶路撒冷只不過住了八天, 就啟程回到該撒利亞, 相信猶太宗教領袖係應邀
隨巡撫一道前來, 因此, 抵步後, 非斯都依應許, 第二天就立即開庭審問保羅:
(1) 原告指控(徒25:7):
在庭上, 被囚二年的犯人保羅, 孤獨出庭, 耶路撒冷專程前來一群猶太人, 將許多
重大的事控告他."(徒25:7), 此情此景, 真好像一大群餓狼, 團團圍住一只羔羊, 張牙舞爪, 恨不得把
羊撕裂, 生吞活剝, 吃個淨盡.
這次猶太人 "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 告些甚麼? 語焉不詳, 但從保羅的申訴中
可知, 除告他宗教罪名 "污穢聖殿" 外, 還惡毒地加上一項政治罪名 "干犯該撤." 顯然意圖捏造這項
罪名, 欲置保羅於死地.
(2) 保羅答辯(徒25:8):
保羅對猶太宗教領袖, 捏造罪名, 惡意誣告, 並沒動氣斥罵, 反而十分冷靜克制,
只作簡短有力的申辯, "無論猶太人的律法, 或是聖殿, 或是該撒, 我都沒有干犯."(徒25:8), 表明自己
清白無辜. 他美好態度, 一如他所事奉的主耶穌, 面對猶太同胞控告, 在外邦巡撫彼拉多面前受審時,
鎮定沉著, 不怨不尤(約18:20-21), 除此之外, 沒有絲毫挾恨報復之意, 可見他對骨肉同胞之愛何等深,
且絕不以為主名受辱為恥, 只抱著忍耐善良的心, 期望故意以他為敵同胞, 早日拋開仇恨, 悔改歸主.
(3) 巡撫動搖(徒25:9):
非斯都為官雖較正直, 經審問之後, 內心對於案情更加清楚, 保羅並未犯下任何
不利羅馬帝國的罪行; 也深知猶太人捏控保羅的無非是信仰上的爭端(徒25:16-19). 但他聽了保羅
的申訴後, 竟然問 "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 在那裏聽我審斷這事麼?"(徒25:9), 這一問既不合情, 更不
合理, 然而在公庭上, 竟出自為人相當正直的羅馬巡撫口中, 為要討猶太人喜歡, 官場現形, 為一己
的權位私利, 不惜出賣善良, 犧牲無辜, 取悅猶太人, 偏袒惡勢力, 真是不可思議! 這幅醜陋卑鄙場景,
不僅出現在彼拉多、腓力斯和非斯都的法庭上, 在人類社會中, 也屢見不鮮, 嘆亦奈何!
4. 上訴該撒(徒25:10-12):
(1) 嚴正抗議(徒25:10-11):
保羅面對強大惡勢力和操生殺予奪大權的外邦巡撫, 雖勢單力孤, 卻理直氣壯,
毫不畏縮, 聽非斯都荒謬裁示後, 立即提出嚴正抗議, 正氣凜然, 與非斯都面對猶太權貴, 委屈求全,
百般討好醜態, 成強烈鮮明對比. 保羅義正詞嚴, 申斥非斯都裁決不公, 立場怯懦, 令他痛心失望:
i. 斥責不公(徒25:10):
保羅直斥非斯都明明知道他 "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甚麼不義的事."(徒25:10),
卻屈服順從猶太人請求, 想將他遣返耶路撒冷審斷, 不公不義, 絕難接受.
ii. 指責怯懦(徒25:11):
保羅申明 "我若行了不義的事, 犯了甚麼該死的罪, 就是死, 我也不辭; 他們
所告我的事, 若都不實, 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徒25:11a), 聲色俱厲, 毫不含糊, 以表明自己
拒絕返耶路撒冷, 並非怕死, 語中暗指非斯都怯懦, 在猶太人壓力下, 低頭屈服, 違法失職, 有虧職守.
因此, 他大膽高聲宣告:"我要上告於該撒!"(徒25:11b), 擲地有聲, 震驚全庭. 依據當時羅馬法律, 羅馬
公民受到不公審判, 有權向最高統治者該撒上訴, 以求公平合理的判決, 保障人權, 減少冤案, 彰顯
公義, 宏揚法治.
由保羅對非斯都的嚴正抗議可見, 經過二年漫長無理監禁, 並未使他靈性消沉, 軟弱
跌倒, 反而使他愈戰愈勇, 義無反顧, 迎接挑戰, 勇往直前, 榮耀主名.
(2) 允准上訴(徒25:12):
非斯都受保羅嚴厲的斥責, 並沒惱羞成怒, 一意孤行, 嚴懲保羅洩憤. 足見其為人
確比前任腓力斯公平正直, 加以顧及他的公民身份, 不敢任意妄為, 草率結案, 於是 "和議會商量了,
就說, 你既上告於該撒, 可以往該撒那裏去."(徒25:12), 保羅這場奮戰, 總算大大得勝, 他終達到目的,
獲准到羅馬去, 向該撒上訴, 哈利路亞!
5. 囚徒邁向羅馬:
我們原以為保羅是應邀到羅馬大教堂或該撒皇宮講道, 大傳福音, 力作見證. 實則不然,
他是帶著鎖鏈, 以囚徒的身份去的. 在神奇妙安排下, 化不可能為可能, 神安排保羅入獄, 有驚無險,
讓他在大牢中, 開了向巡撫和君王統治者傳福音大門, 神的作為實在奇妙. 這與傳道人本身的生命
和信仰有極其密切的關係. 保羅以囚犯身份向君王傳道, 他一向對人間的榮華富貴, 毫不在乎, 而以
身為基督耶穌使者和僕人為最大榮耀. 故人看他是囚徒, 神視他為使者. 可見有真實信仰的人, 必有
偉大的生命, 去為神成就大事. 再則, 世間權位瞬息萬變, 而我們所信的神, 永遠不變, 所以保羅在世,
艱難困苦, 受盡折磨, 但他為主作見證的心志, 堅定不移, 故神保守眷顧他, 讓他囚徒之身, 昂首挺胸,
大義凜然, 邁向羅馬, 去向君王作見證, 值得後世傳道人, 引以為訓, 奉為典範, 多多效法學習.
永別耶路撒冷:
保羅這次耶路撒冷之行, 與主耶穌最後聖城受難之旅非常相似:
最 初: 堅持前往(太16:21-23 vs 徒21:10-14)
最 後: 哀哭永別(太23:37-39 vs 隱而未書)
(IV) 第三審 - 亞基帕王觀審(徒25:13-26:32):
1. 亞基帕王其人(詳附表六):
希律亞基帕二世, 乃希津王朝最後一王, 他是希律亞基帕一世之子(徒12:1-24), 主前
44年父崩, 年方十七, 年幼未能登基繼承, 改由羅馬巡撫攝政, 八年後逐漸掌權, 終於登上王位, 統治
加利利海以北及東北地區, 和部份比利亞領域, 首府設於該撒利亞腓立比. 後猶太人揭竿反叛羅馬,
遣提多大將攻毀耶路撒冷時, 他全力支持羅馬大軍, 鎮壓平亂, 擊殺猶太人, 後崩於主前100年.
這次與他同來該撒利亞聽審保羅的百尼基, 值得一提, 她是希律亞基帕一世的長女,
所以她是這亞基帕王之妹, 前述腓力斯之妻土西拉的大姐, 此姝美艷多姿, 傾國傾城, 堪稱一代妖姬,
十三歲即嫁給叔叔加爾西斯的希律, 育二子, 後夫死, 與兄亞基帕二世同居, 為了免遭兄妹亂倫非議,
又改嫁基利家王波利蒙, 二情不合, 不久離異, 重返亞基帕二世身邊, 與兄相伴; 過段時日, 她又成為
該撒維斯帕先之子, 攻陷耶路撒冷羅馬大將提多的情婦, 惜好景不常, 色衰失寵被棄, 真是歷盡滄桑
一美人, 不愧是希律王朝的末代 "風流公主." 據史書記載, 最後她還是重投懷抱, 終其一生.
2. 王蒞該城(徒25:13):
保羅羈押期間, 亞基帕王和百尼基, 蒞臨該撒利亞, 向非斯都請安, 這二位貴賓身份
特殊, 名為兄妹, 實係夫妻, 他倆與前任巡撫腓力斯伉儷, 有姻親關係. 他們這次來訪, 除私人訪問外,
還有向羅馬統治者磕頭的政治意味.
3. 懸案待決(徒25:14-22):
保羅一案, 久懸未決, 令巡撫非斯都頭痛萬分, 明知他無罪, 但為了討好猶太人, 不敢
判他無罪, 現保羅要上告該撒, 心中害怕, 騎虎難下, 進退維谷. 今正好亞基帕王來訪, 猶太人是他
治下之民, 乃移樽受教, 期早結懸案.
(1) 法難定罪(徒25:14-18):
首先, 非斯都向王大吐苦水, "有一個人, 是腓力斯留在監裏的."(徒25:14), 他認為
這是他前任也是王聯襟留下案子, 當他首訪耶路撒冷時, 祭司長和猶太長老上稟, 要他定這囚犯的罪,
他遵羅馬法律, 原被告雙方未對質之前, 不能先定他罪的規定, 回絕了猶太人. 但他們不死心, 喫而
不捨, 趕來該城追告. 因此, 他第二天便升堂開審, 但 "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徒25:18), 所以
法難定罪. 他上任不久, 對猶太的風土民情, 宗教文化, 非常陌生, 不太熟悉; 而王在位多年, 對冶下
猶太百姓, 瞭如指掌, 乃趁機請教亞基帕王, 指點迷津, 以作判案參考.
這被腓力斯監禁達二年之久猶太犯人, 整個猶太社會都恨之入骨, 非除之而後快,
他也原以為此人犯了滔天大罪, 但經雙方對簿公堂後, 事實並非如此, 被告竟是清白無罪, 令他判案,
十分為難, 若不定保羅的罪, 勢必開罪他治下的猶太人, 增加以後冶理困難; 若判保羅有罪, 則於法
無據, 且違良心, 令他進退二難, 不知所措.
(2) 理難服人(徒25:19-21):
接著, 非斯都又向王陳述, 他發現猶太人恨這囚犯唯一原因, 乃是彼此在信仰上,
意見不一, 雙方激辯多時不相讓, 主要是 "為了一個人, 名叫耶穌, 是已經死了, 保羅卻說他是活的."
(徒25:19), 因此, 雙方浪費很多時間, 在爭辯死人復活的事, 真是無聊; 尤其是引起猶太人如此強烈
反應, 群起而攻之, 更要置他於死地而後快, 令他啼笑皆非, 百思莫解. 反觀這個囚犯, 堅持耶穌復活,
縱使坐牢捨命, 也不閉口, 誓爭辯到底, 絕不退讓, 更是不可思議.
這一懸案, 對在宗教信仰上毫無興趣的外邦巡撫而言, 法難定罪, 理難服人, 非常
棘手, 萬分困惑, 不知如何處理是好. 恰好此時, 有猶太血統和信仰背景的亞基帕王來訪, 機不可失,
怎能不好好討教請益一番.
(3) 王要聽案(徒25:22):
亞基帕王聽完非斯都全案簡報後, 對本案亦感興趣, 乃對巡撫說: "我自己也願聽
這人的辯論."(徒25:22). 可見他對保羅這人和猶太人反對保羅的事, 早有所聞, 並不陌生, 內心亦有
親自見見保羅並且聽他對信仰觀點如何, 今非斯都自動前來請示, 正好順水推舟, 乃欣然答應聽案,
以進一步了解實情, 再作定奪.
事實上, 亞基帕王不是要聽保羅如何為自己無罪辯白, 而是要聽他如何為自己
信仰的道見證. 足見他心儀保羅已久, 亟欲一瞻丰釆, 並非聽非斯都稟報後, 出於好奇心驅使, 而是
他本身有猶太血統, 及重視宗教信仰之故. 因此, 對保羅很感興趣, 並抓住機會, 親自聽他講道. 說來
可惜, 他有這心意, 離神的國度何等近! 神給他蒙福機會多麼好! 但結果令人大失所望, 他充耳不聞,
實在令人惋惜! 他的經歷跟他的叔祖希律安提帕完全一樣, 都拒納福音, 終不得救(路23:7-12).
4. 開庭審問(徒25:23-26:23):
(1) 大張旗鼓(徒25:23):
亞基帕王要聽審本案, 翌日, 非斯都鄭重其事, 大張旗鼓, 立即開庭, 王偕百尼基,
在眾千夫長和城中高官簇擁下, 氣勢凌人, 威風八面, 蒞臨法庭, 聲勢浩大, 威嚴肅穆, 益增肅殺之氣.
(2) 主審懊惱(徒25:24-27):
本案仍由巡撫非斯都主審, 照理在這威勢懾人的法庭上, 非斯都應是威風凜凜,
大權在握的主審官, 豈料他竟為一個拘押多年的階下囚, 懊惱不安, 一開口就當著在場顯赫權貴說:
"諸位啊, 你們看這人." 足見 "這人" 實在令他惱火, 頭痛萬分, 簡述案情後, 當眾傾吐心中苦惱:
i. 破壞關係(徒25:24-25a):
"這人" 可惡, 破壞他與治下猶太人的關係, 在整個猶太社會, 上自宗教領袖,
下至平民百姓, 都一致要求, 治死保羅, 但經他查明, "他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徒25:25a), 無法屈從
所請, 定他死罪, 以討好治下的猶太百姓, 就此僵持, 本案破壞他與猶太社會關係, 令他懊惱難安.
ii. 無法上奏(徒25:25b-27):
"這人" 有羅馬公民身份, 不服無罪拘禁, 堅決要上告該撒, 他無權也無法
阻止, 因 "沒有確實的事."(徒25:26), 他不知如何稟奏主上?
為解決此一棘手懸案, 他特在亞基帕王及高官貴族面前, 慎重審理, 以便上奏.
最後, 他憑良心作出最後判決, "據我看來, 解送囚犯, 不指明他的罪案, 是不合理的."(徒25:27).
(3) 保羅見證(徒26:1-23):
保羅走進威嚴肅殺法庭, 面對外邦君王權貴, 和指控他的猶太宗教頭頭, 若果是
一般人, 膽小的, 恐懼戰抖; 膽大的, 求饒乞憐. 但他不是這樣 ,鎮定沉著, 毫無懼色, 抓住難得良機,
大傳福音, 為主見證, 整個申訴, 不為己脫罪, 因他自信無罪, 無罪可脫, 反而趁機開場特別佈道大會!
i. 見證態度(徒26:1-3):
(i) 伸手分訴(徒26:1):
這場審判, 亞基帕王雖非主審官, 事實上他仍主導整個審判. 當他點頭
准許受審囚犯申辯後, 保羅從容不迫, 伸出帶著鎖鏈雙手, 以示眾人, 他受到不公不義對待, 切盼能
使聽他見證的人, 受到感動.
(ii) 溫文有禮(徒26:2-3):
保羅雖受冤屈, 但有神同在, 內心還是安寧平靜, 今王准他申辯, 乃溫文
有禮, 不疾不徐, 向王申訴, "亞基帕王啊, 猶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 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訴, 實為萬幸,
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猶太人的規矩和他們的辯論, 所以求你耐心聽我."(徒26:2-3), 不卑不亢, 所言句句
屬實, 擊中王心, 可圈可點.
ii. 見證內容(徒26:4-23):
保羅這次見證內容, 跟他先前在耶路撒冷暴亂中, 向自己的猶太同胞所講的
十分相似. 所不同的, 在聖城是為自己申訴, 目的在求取同胞諒解; 這次是向當時高高在上最高君王,
為主作見證. 因此, 高舉基督, 深盼王及庭上的巡撫權貴, 都能受到感動, 接受他一生極力推崇的救主,
所以, 是一篇非常生動優美, 感人至深的福音佈道信息. 其精彩大綱如下:
(i) 過去的我(徒26:4-11):
a. 眾所熟知(徒26:4-5)
b. 信仰受審(徒26:6-8)
c. 反對耶穌(徒26:9-11)
(ii) 蛻變的我(徒26:12-15):
a. 發生地點(徒26:12)
b. 發生時間(徒26:13a)
c. 大光照射(徒26:13b-14a)
d. 天上發聲(徒26:14b)
e. 立即降服(徒26:15)
(iii) 現在的我(徒26:16-23):
a. 耶穌恩召(徒26:16-18)
b. 拜受恩召(徒26:19-23)
(4) 判定無罪(徒26:30-32):
亞基帕王面對這個前所未有, 越來越發大膽, 全力見證基督的囚徒, 不但抓不到
他的罪狀, 反而越發顯露自己的弱點, 有失體面. 聽完保羅最後真誠的呼召後, 言為之塞, 不再詰問,
宣告退堂, 終止審問. 眾人退入後堂, 商議本案. 結果, 不但亞基帕王, 連巡撫非力斯、百尼基和所有
列席官員, 都一致裁定 "這人並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綁的罪."(徒26:31), 一致確定保羅無罪, 無辜被囚,
並肯定他是個良民, 特准上訴該撒.
第十一節 第四次宣道之旅(徒27:1-28:31)
(參閱圖六 6.4)
I. 囚徒宣道:
保羅人生坎坷, 命途多舛, 飽經憂患, 蒙不白之冤, 遭牢獄之災, 歷經猶太公會, 二個巡撫,
一位君王, 輾轉審問, 最後的判決, "這人並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綁的罪, 若沒有上告於該撒, 就可以
釋放了."(徒26:31-32), 冤屈雖得直, 但捆鎖難逃, 神讓他帶著鎖鏈向他響往的羅馬挺進, 真是神妙!
回顧他歷次受審的表現, 使徒保羅不愧是神的器皿, 大佈道家, 在危難中, 從來不忘為主
作工, 這次利用外邦巡撫和君王審問之際, 大膽向當日顯赫權貴, 大傳福音, 勇敢見證, 惜無一人
感動悔改, 徒嘆奈何!
保羅以罪犯身份, 在押解羅馬驚濤駭浪航程中, 向同行一群平凡的人和囚犯佈道, 這些人
都是外邦人, 也是平日肉身自由時, 很難接觸到的人, 現竟成了他傳福音對象. 奇妙的是成了他在他
蒙恩悔改之時, 主耶穌交付他使命的實現, "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 並在以色列人
面前, 宣場我的名."(徒9:15), 主耶穌奇妙的作為, 真令人驚嘆; 他對這使命忠實執行, 令人敬佩. 因此,
他下定了決心, "無論如何, 總要救些人."(林前9:22). 結果, 他的不幸遭遇, 便成了這些外邦人得救的
良機, 所不同的是, 顯赫權貴, 拒絕救恩, 沉淪滅亡; 平凡百姓, 聽信福音, 蒙恩得救.
保羅第四次宣道之旅, 也就是他最後的一次海外宣道之旅, 他帶著鎖鏈以囚徒身份, 押解羅馬,
驚險歷程, 令人驚奇!
此次保羅以囚徒的身份, 押解羅馬, 沿途路加和亞里達古等同行, 仍抓住機會, 為主宣揚福音,
展開第四次宣道之旅.
II. 宣道旅程:
第一次被囚:
該撒利亞(出發) → 西頓 → 弗呂家: 每拉/呂家 → 佳澳/拉西亞 → 米利大
→ 敘拉古 → 利基翁 → 部丟利 → 罹馬(終點)
III. 宣道事工(徒27:1 - 28:31):
第一次被囚:
1. 該撒利亞(徒27:1-2):
百夫長猶流押解保羅及其他囚犯, 路加和亞里達古等同行, 登上亞大米田
航往意大利海輪.
2. 西頓(徒27:3-5):
(1) 翌日抵西頓, 百夫長猶流寬待保羅, 特准上岸, 接受信徒招待.
(2) 西頓啓航, 固風向不順, 乃緊貼居比路背風岸前航, 經基利家及旁非利亞
海面, 抵達每拉.
3. 每拉/呂家(徒27:6-8):
轉搭亞力山大的船往意大利, 慢航多日, 穿過羅底, 絰革尼士, 又遇風攔阻,
乃緊貼革哩底 背風岸經撒摩尼抵佳澳及其鄰近的拉西亞城.
4. 佳澳/拉西亞(徒27:8-44):
天候惡劣, 百夫長猶流不聽保羅警告, 反信船主之言, 執意起錨沿革哩底續航.
友垃革羅颶風從島上撲來, 船頓失控制, 漂流至高大島, 為免擱淺賽耳底灘頭,
急落下風帆, 任船繼續漂流, 險象環生, 幾遭減頂, 幸蒙神佑, 同船276人, 倖免
於難.
5. 米利大(徒28:1-11):
怒海漂流多日, 終於在一小島米利大(今稱馬爾他)獲救. 在島上, 保羅毒蛇咬手
不死, 土人驚為天神. 島長部百流熱情接待, 保羅為其父及族人治病, 深得土人
崇敬, 奉為上賓. 島上停留三月, 獲得所需補給後, 登上 "丟斯雙子" 海輪, 續航
意大利.
6. 敘拉古(徒28:12):
航抵西西里東南海港敘拉古, 停留三日.
7. 利基翁(徒28:13a):
航抵意大利半島西南尖端的利基翁港, 稍停續航.
8. 部丟利(徒28:13b-14):
安抵羅馬外港部丟利, 保羅登岸, 與眾弟兄同住七日.
9. 羅馬(徒28:15-31):
(1) 保羅終於以囚徒身份, 安抵羅馬. 羅馬地區弟兄聞保羅安抵部丟利, 欣喜若狂,
湧往亞比烏及三館, 熱烈歡迎保羅入羅馬城, 結果與兵同住遭軟禁.
(2) 保羅向當地猶太領袖, 說明本身無罪及來羅馬向該撒上訴目的, 旋即展開
宣道活動, 惜猶太人心硬不聽, 保羅感慨之餘, 曉以 "你去告訴這百姓說,
你們聽是要聽見, 卻不明白; 看是要看見, 卻不曉得, 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
耳朵發沉, 眼睛閉著, 恐怕眼睛看見, 耳朵聽見, 心裏明白, 回轉過來, 我就
醫治他們."(賽6:9-10)大義後, 決意道傳外邦人.
(3) 保羅在羅馬二年, 未遭囚禁, 得租屋自居, 大膽傳道, 不受干涉, 並於此時,
寫作著名的監獄書信: 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
提摩太前書亦於此時成書.
IV. 怒海餘生(徒27:8 - 28:11):
上述 3. - 5. 敘述使徒保羅以囚徒身份, 押解羅馬, 於該撒利亞登上亞大米田航往意大利
海輪. 不料於佳澳受友垃革羅颶風襲, 船失控制, 隨波漂流, 險象環生, 幾至沉沒, 幸保羅信靠主,
臨危不懼, 處變不驚, 且在危難中, 廣傳福音, 全船感動, 終蒙主施恩拯救, 化險為夷, 安抵米利大,
其中驚險情景, 奇妙神蹟, 分述如次;
(I) 每拉至佳澳(徒27:6-13):
1. 逆風緩航(徒27:6-8):
該撒利亞出發, 航經西頓、弗呂家抵每拉小停, 百夫長率眾轉乘一艘從北非
亞力山大港, 往義大利的船, 此船滿載麥子(徒27:38), 及276名乘客(徒27:37), 算是一艘乘風破浪
遠洋大船. 啟航後, 一連多日, 緩駛慢航, 僅穿過羅底島與亞陸間海峽, 來到革尼士. 時風勢加大,
阻力增強, 乃貼著革哩底島背風岸, 從撒摩尼對面, 沿岸逆風慢航, 終於到了島中南部的小港佳澳,
鄰近不遠, 有一小城拉西亞.
2. 忠言逆耳(徒27:9-13):
從佳澳航向義大利, 一離開革哩底島, 就進入海天一色, 不見陸地的茫茫大海,
即地中海的中部. 每年九月中起, 氣流改變, 進入航行的危險期, 十一月中後, 更是波濤凶險, 幾難
通航. 此時, 保羅一行, 乘船離該撒利亞後, "走的日子多了, 己經過了禁食節期."(徒27:9), 換言之,
他們停泊佳澳時, 己過了贖罪節, 即九月底, 十月初之間, 正是地中海航行危險期, 船上因此發生
是否繼續前航的爭議. 顯然大家集會商討解決爭議之時, 保羅盱衡大勢, 提出忠告, 勸眾不宜續航,
建議留在佳澳, 待航行的危險期過後, 再出航, 因他看出, 若不顧一切, 貿然續航, "不但貨物和船
要受傷損, 大遭破壞, 連我們的性命也難保."(徒27:10), 但是船長、船主和船上大多數的人都認為
佳澳小港, 不宜過冬, 不如開船離開, 或到島西另一港口非尼基過冬較佳. 結果, 忠言逆耳, 百夫長
不聽保羅的勸言, 採納了船長及眾人的主張, 繼續前行. 這時, 正好 "微微起了南風, 他們以為得意,
就起了錨, 貼近革哩底行去."(徒27:13).
事後證明, 保羅似比船長等航海家, 更有航海智慧. 在開往義大利船上, 他只是囚犯
中的一個, 為何多管閒事, 忠言勸阻, 勿冒險前航? 考其原因有四:
1. 他受百夫長敬重, 故在開會商討時, 讓他參與, 一抒己見. 惜百夫長不聽忠言,
未予採納.
2. 他有豐富航海經驗, 曾遇海難三次(林後11:25), 知道海上航行風險.
3. 他靈性美好, 常常禱告, 有屬靈預感.
4. 他大有愛心, 隨時關懷周圍人的安危.
保羅忠言被拒, 眼見海難將臨, 心情何等沉痛焦急, 這是作先知的悲哀, 自古以來, 就是如此.
先知先覺者, 看得深, 望得遠, 洞悉玄機, 總比後知後覺, 不知不覺者, 焦慮煩惱, 痛苦無奈得多.
(II) 佳澳至米利大(徒27:14-44):
1. 怒海中的保羅(徒27:14-26):
(1) 大船失控(徒27:14-20):
佳澳起航時, 南風微起, 船上贊成繼續前航者, 喜形於色, 深慶作了明智
正確決定. 然而天有不測風雲, 不多時, 強烈颶風友拉革羅來襲, 從島上直撲下來, 風勢極其猛烈,
船被狂風抓住失控, 只好任風吹颳, 貼著高大小島背風岸狂漂, 小艇忽然掉落, 水手趕忙把艇拉上,
用繩索牢牢捆綁, 為免失控, 大船被吹至賽耳底沙灘擱淺, 乃落下風蓬, 拉起船錨, 任船漂流, 全船
被吹得天昏地暗, 人人自危, 不可終日; 第二日, 為了保命, 眾人把貨物拋入大海, 以減輕船的負荷,
儘管如此, 情況未見好轉; 第三天, 他們又動手把船上笨重的器具丟入海中, 如此掙扎多日, 太陽
星辰仍不露面, 狂風暴浪, 未見稍斂, 弄得全船上下, 精疲力盡, "得救的指望就都絕了."(徒27:20).
(2) 大膽見證(徒27:21-26):
在狂風猛烈吹襲中, 起錨棄貨, 無濟於事, 大船仍然失控, 在狂風中漂流,
危難依舊, 日月無光, 晝夜不分. 正當全船上下悲觀絕望, 多日未食, 等待死神降臨時, 保羅再次
站出來, 在難友的面前, 大膽見證, 首先教訓他們, "本該聽我的話, 不離開革哩底, 免得遭這樣的
傷損破壞."(徒27:21), 接著要大家放心, 因這次海難, 神特遣使者, 明白向他啟示(徒27:22-26):
i. 大家性命, 一個不失,
ii. 船要毀損, 貨物沉海
iii. 安抵羅馬, 站該撒前,
iv. 全船眾人, 蒙恩得救.
v. 船要撞島, 眾人生還.
他的大膽見證, 並非憑空而來, 也不是在狂風暴浪中, 毫不畏懼; 而是他一向面對
危難, 仍 信心滿滿, 高舉神, 親近神, 感謝神. 神終於顯現, 賜他應許, 堅固他的信心, "我信神, 他怎樣
對我說, 事情也要怎樣成就."(徒27:25).
2. 船毀前的保羅(徒27:27-38):
(1) 漂臨陸地(徒27:27-29):
船在怒海中漂流, 完全失控, 只好聽天由命, 到了第十四天夜晚, 估計船已在
亞底亞海漂流了480浬, 到了半夜, 水手以為漸近陸地, 開始探測水深, 第一次探得12丈深, 稍往前行,
再探得9丈, 漸行漸淺, 顯示出船正被狂風吹向陸地, 為免觸礁, 立即從船尾拋下四錨, 把船暫時停泊
在離陸地不遠海面, 盼望天亮後, 察看情況, 再作逃生打算.
(2) 阻止逃船(徒27:30-32):
天終大亮, 水手見風浪仍然凶猛, 斷定不久船必受不了狂風急浪打擊, 很快
就會沉沒. 然而船上的人多, 救生艇少, 為了搶先逃命, 船上水手乃偷偷把小艇放下海面, 佯裝要從
船頭拋錨, 趁機逃命, 將船上其他的人, 棄置不顧, 任憑風浪決定他們的命運, 自私自利, 喪盡天良,
莫此為甚.
保羅洞燭其奸, 及時阻止, 顯示他明察秋毫, 隨時關懷全船人安危, 密切注意
水手船員一舉一動; 再者, 他有超人智慧, 從人的行動, 洞察他們內心. 為了全船的安全, 他用智慧,
巧妙阻止水手逃船, 他身為囚犯, 直接去干涉, 無人聽從, 自取其辱; 乃向百夫長及眾兵丁揭露其奸,
這些羅馬軍人, 船上的水手不敢違抗, 於是兵丁砍斷小艇繩索, 任其漂去, 水手再也無法偷溜, 祗好
乖乖留在船上, 與眾人同舟共濟, 共同努力, 克服海難, 以安全登陸脫險,
(3) 勸眾進食(徒27:33-38):
保羅此時, 意識到他早先二個預感, "船要毀損" 和 "船要撞島." 即將到來,
為保全船上人的性命, 不僅阻止水手逃跑, 天漸亮時, 更進一步勸全船的人進食, 因為在這十四天
驚濤駭浪折騰之中, 全船的人都陷入身心痛苦絕望之中, 未曾正常進食, 身體虛弱, 怎能面對船毀
逃生的挑戰? 因此, 保羅在這關鍵時刻, 曙光曦微之中, 力勸大家好好吃頓最後早餐, 以充實體力,
應付即將到來危機.
i. 救命早餐(徒27:33-34):
"這是關乎你們救命的事." 只要好好的吃飽, 就能保全生命, "連一根
頭髮也不致損壞."
ii. 擘餅謝神(徒27:35):
接著保羅以身作則, 為逃生進食, 充沛體力, "就拿著餅, 在眾人面前
祝謝了神, 擘開," 歡喜快樂, 感謝神恩, 敬拜後才吃. 他一方面見證神, 一方面引領大家仰望神.
iii. 放心進食(徒27:36-38a):
船上眾人進食狀態, 一直在改變中, 首先, "他們懸望忍餓, 不喫甚麼."
(徒27:33); 接著, 經過保羅力勸之後, "他們都放下了心, 也就喫了."(徒27:35); 最後, 船上276人都
"喫飽了."(徒27:38). 這一切都是保羅沉著應變, 堅定信心, 信、禱、行的結果. 船上總共有276人,
個個都受到他的影響, 不但在行動上大家都充滿信心進食, 更難得的是, 個個心靈也都 "放下了心."
(4) 麥拋船輕(徒27:38b):
最後, 大家都吃飽了, 就把船上運載的麥子, 全拋入海, 使船載重大大減輕,
結果肚滿船輕, 大家準備逃生.
3. 船毀時的保羅(徒27:39-44):
(1) 最後掙扎(徒27:39-41):
到了天亮, 大家才看清船停泊地方, 但無論怎樣看, 就是看不出是甚麼地方,
其實眼前的陸地就是米利大島, 今稱馬爾他島, 在這海域航行的船員, 應是很熟悉的地方, 這次遇到
狂風吹襲, 海上漂流多日, 船長和水手都迷失了方向, "不認識那地方."(徒27:39), 只見前面有個海灘,
有岸可登, 可以把船駛入, 於是水手把纜繩砍斷, 棄錨海中, 同時鬆開舵繩, 拉起頭帆, 順風向岸駛去,
不幸行到兩股洋流會合處, 衝擊力特別猛烈, 船又失控擱淺, 動彈不得, 船尾受不了猛浪擊打, 瞬間
船身斷裂毀損, 應了保羅 "船要毀壞"的預言.
(2) 最後危機(徒27:42-43a):
正當船毀大難臨頭, 人人倉惶逃生之際, 兵丁見大勢不妙, 深恐管不住囚犯,
跳水逃脫, 受到嚴厲懲處, 依照當日羅馬帝國法律, 若囚犯逃脫, 看守的兵丁要判死刑嚴懲(徒12:19,
16:25-28). 因此, 為免船上的囚犯趁機跳海脫逃, 擬將全部 "囚犯殺了."(徒27:42). 這些兵丁自認嚴守
國法, 也主觀認為所有的囚犯必趁危脫逃; 其實他們暴露人類自私天性, 忘了軍人天職是在危難中
保護人和拯救人. 尤其是令人感嘆的是, 他們忘了在這次海難中, 保羅對他們的愛心和多次多方的
關懷, 而今為了自 保, 竟惡膽橫生, 連保羅也要殺掉, 人心實在可怕!
回顧這次航程, 真是驚險萬分, 全船的人在狂風巨浪中, 失控漂流, 惶惶終日,
還能同舟共濟, 共渡難關; 一旦陸地在望, 登岸在即時, 人性的自私醜惡, 便顯露無遺! 首先, 水手擬
棄船集體逃亡. 置乘客於不顧. 所幸被保羅發現, 及時阻止, 未能得逞, 否則, 保羅這次的旅程, 不是
死於海難, 而是冤死在他所愛的人手下, 使他最後一次宣道之旅, 功敗垂成, 以死亡告終, 永難一了
訪問羅馬宿願; 尤有甚者, 破壞了神的大工, 絕非神所願見, 故這在最後千鈞一髮之際, 神使百夫長
神使百夫\猶流的善良人性, 再次彰顯出來, 他不忍如此美好的保羅, 枉死刀下, 也不忘保羅是這次
海難之中, 全船的大恩人, 他不但敬愛保羅, 更是感激保羅. 故一但獲悉兵丁有殺囚犯以自保之意,
立即斷然加以制止, 不准兵丁傷天害理, 胡作非為, 不但救了保羅一命, 也免了其他囚犯殺身之禍,
真是功德無量, 仁義可嘉.
(3) 最後奇蹟(徒27:43b-44):
百夫長猶流在最後危急關頭, 表現他統御領導才能, 指揮若定, 命令會游水
的船員及兵丁, 先行游水上岸, 以便接應幫助隨後不會游水的人, 並用板子或船上有浮力之物幫助
他們, 結果, 奇蹟出現, 全船276人, 全部獲救, 平安登陸. 神藉保羅的話, 又一次完全應驗, 由不可見
變為可見; 由不可能變為可能, 成為鐵般事實, 何其神妙!
V. 米利大奇遇(徒28:1-10):
保羅帶著鎖鏈, 揮別巴勒斯坦故土, 在羅馬兵丁押解下, 與其他囚犯乘船從海路往羅馬去,
一路上他雖是帶著枷鎖犯人, 但在海難中卻成為全船人的救星, 在驚濤駭浪, 千鈞一髮之間, 神之僕
展現非常美好的形像, 沉著鎮定, 安慰眾人, "你們放心,你們的性命, 一個也不失喪, 惟獨失喪這船."
(徒27:22), 果然, 在海難之中, 船撞毀了, 貨物失散了, 但船上沒有一個人喪命. 相信這奇妙的結果,
對全船的人, 在信心上有很大造就; 因而, 對保羅所信的神, 敬畏之餘, 有很深刻的印象, 再也沒有人
反對他, 保羅堅定的信心, 實在令人欽仰.
保羅在船上, 不斷禱告, 求神施恩, 保守全船的人, 平安到達羅馬. 可是航行之中, 遇強烈
颶風, 幾乎船毀人亡, 幸他得神預示, 憑信心, 大膽站起來講話, 預言船毀人安, 安定人心. 要是信心
軟弱的人, 定會平安上岸以後, 再去告訴眾人. 他在船上為眾人禱告, 神應許保守全船, 一個不失喪,
現不是完全應驗了嗎? 但事前講與事後說, 有很大差別, 事前道出, 結果完全照所說應驗, 讓人看見
神的真實, 有絕對把握確據. 保羅深知他所信的神, 信實可靠, 神無虛言, 故保羅在萬分危險海難中,
憑信心, 大膽事先預言船毀人安, 果然十足應驗, 讓眾人感動相信, 悔改歸主, 保羅的信心, 功不可沒.
(I) 地理位置(徒28:1)[詳附圖六 6.4]:
米利大島今稱馬爾他島, 位於西西里島南方60浬一小島, 距北非200浬, 島長僅17哩,
最寬之處不過9哩, 全島由白岩石構成, 地質非常堅固. 保羅時代, 該島屬羅馬帝國的西西里省管轄;
十八世紀後, 為英國佔領, 成為地中海海軍基地.
天亮眾人踄水上岸時, 必引來大批島民圍觀, 從他們口中, 船上的人才知道死裏逃生
之地為米利大. 他們在島上停留三個月, 實係意外奇遇, 保羅這帶著鎖鍊囚犯, 竟得到島民 "多方的
尊敬." 臨別登船離去之時, 島民更慷慨 "把所需用的送到船上." 好讓他們順利完成往羅馬去的最後
一程. 所以, 這三個月的休養生息, 可說是神賜保羅的意外收穫與喜樂.
(II) 熱情接待(徒28:2):
保羅一行276人, 死裏逃生, 登上米利大島, 意外地島上的 "土人看待我們, 有非常的
情分."(徒28:2).查羅馬帝國時代, 凡不屬拉丁裔的人, 都稱為土人, 視為未開化野蠻人. 但出乎意外,
這些土人竟對海難 生還者, 尤其囚犯, 非常友好, 時值寒冬十一月, 天冷下雨, 島民竟熱情接待他們,
生火給他們取暖, 大有愛心, 情意感人. 一般說來, 尤其電影小說情節, 土人都凶殘野蠻, 那裏會熱情
接待他們, 通常都是趁火打劫, 肆意掠奪, 甚至謀財害命, 把他們殺個精光, 多麼可怕! 但是保羅此次
遇上了米利大土人, 溫文有禮, 滿有愛心, 他們雖然沒文化, 但比有文化, 有宗教信仰, 自詡神選民的
猶太人, 要文明講理得多. 這些土人, 充份流露更美更善的人性, 真是令人感嘆!
(III) 蛇咬無傷(徒28:3-6):
1. 拾柴蛇咬(徒28:3):
一般人認為 "多做多錯, 少做少錯, 不做不錯." 但是保羅不是這樣 , 他不但殷勤
傳福音, 也勤奮動手作工, 是一個隨時隨地都願意服事人的神僕. 天雨寒冷, 土人生火, 讓眾人取暖;
保羅救人脫離海難有功, 身帶枷鎖, 行動不便, 照理應好好坐在火旁取暖, 讓別人撿柴添火服事才是;
但他不願坐享其成, 反而爭著跟土人一樣撿柴添火, 讓眾人取暖, 這就是基督徒應有為人形像, 充滿
愛心活力, 殷勤助人(徒20:34; 林後6:1-10). 正因他樂於服事, 殷勤成性, 幫忙撿柴添火, 致在撿柴時,
突被毒蛇咬手, 且緊咬不放, 令人驚心著急. 許多災禍都是因服事別人惹來的, 這就是服事的代價.
2. 蛇咬惡人(徒28:4):
咬保羅這絛蛇, 土人都知道是一條致命的毒蛇, 被咬者瞬間毒發身亡, 無一倖免.
土人今見保羅這犯人, 帶著鎖鏈被蛇咬, 而且係毒蛇, 緊咬他的手不放, 很自然就連想到, 這人必是
惡人, 雖然從海裏救上來, "天理還不容他活著."(28:4), 他身帶著鎖鏈, 一看就知是囚犯, 印象不佳,
現又見毒蛇咬他不放, 更無好感, 認為他必定是壞蛋, 更是不祥禍首, 使全船的人蒙受海難, 今雖然
僥倖救起生還, 但是天理難容, 保羅沒救, 必毒發身亡無疑. 這些土人有這種看法和結論, 顯示他們
也有與生俱來的良知, 和自然宗教 "神賞善懲惡." 和 "善惡有報, 天網恢恢, 報應不爽." 的觀念, 他們
此時對保羅雖有異樣的眼光, 較不友善, 但未採不理性行動對付他, 只是冷眼旁觀, 靜看壞人的報應
和下場.
3. 被尊為神(徒28:5-6):
在眾目睽睽之下, 島上土人咸認, "他必要腫起來, 或是仆倒死了."(徒28:5), 豈料
保羅不驚不懼, 沉著鎮定, "把那毒蛇甩在火裏." 而絲毫無傷; 土人 "看了多時, 見他無害." 不勝驚奇,
對他的看法完全改變, 不再視他為囚徒惡人, 大家一致推崇 "他是個神." 這也是自然宗教的觀念,
"神勝萬物." 的結果.
(IV) 島長貴賓(徒28:7-10):
(1) 熱情款待(徒28:7):
保羅等人, 剛踄水上島, 蒙岸邊島民愛心接待; 他被蛇咬無傷, 島民又尊之為神後,
發現離岸不遠, 正好是島長部百流的寓所和田地, 他對這些海難的倖存者, 顯出比島民更大的愛心,
他 "接納我們, 盡情款待三日." 此處 "我們" 何意? 約有三說:
i. 全船的人;
ii. 百夫長、兵丁和囚犯, 都是羅馬人;
iii. 保羅、路加、亞哩達古和同工.
三者都有可能, 應是神蹟感動島長, 方有熱情款待三日之舉.
(2) 醫治百病(徒28:8-9):
於島長部百流盛情款待之際, 保羅得知其父 "患熱病和痢疾." 臥病在床, 乃再次
發揮愛人救人的精神, 自動 "進去, 為他禱告, 按手在他的身上, 治好了他." 因此, 保羅神醫的美名,
瞬即傳遍全島, 島上遠近病人, 馬上湧來求醫, 保羅來者不拒, 悉心治療, 把所有求醫病人, 通通冶癒,
善行即時感動全島.
(3) 尊敬神僕(徒28:10a):
由 "我們" 一詞, 讓我們再次看見路加出現, 他是醫生, 在這次醫治島民義舉, 必定
不會缺席, 他真是保羅的好同工, 好幫手, 他倆全心全力, 治病救人, 島民衷心感激, 贏得全島的尊敬.
這顯然是神再一次為他的僕人, 作了極其美好的見證, 並藉保羅的手回報島長和全島島民, 再一次
為他的僕人, 作了極其美好的見證, 並藉保羅的手回報島長和全島島民對人, 特別是對神僕的愛心.
相信保羅在島上三個月, 一定結了不少美好果子.
(4) 供應眾需(徒28:10b):
保羅和全船的人, 蒙神保守施恩, 在地中海的米利大島上, 休養生息三個月, 由於
保羅愛心治病善舉, 除了得到全島上下熱誠接待, 食宿無虞外, 還得到全島島民 "多方的尊敬." 別離
啟錠前夕, 島民更把他們航行所需的物資, 送到船上, 慷慨捐輸, 難分難捨, 臨別依依之情, 感人動人,
可見一斑.
VI. 最後一程(徒28:11):
保羅前在航行中遇海難, 係在禁食節後, 即每年十一月間, 結果船毀人安, 逃生米利大島,
蒙島民接待安頓, 一住就三個月, 轉眼到了翌年三月, 嚴冬已過, 春暖花開, 天氣好轉, 保羅和全船
的人, 拜謝島民, 告別米利大島, 此時, 正好有一艘從北非亞力山大港開來的雙子星號, 一艘在島上
過冬的運糧裝貨大船, 升火待發, 要向義大利前航, 乃登上該輪, 繼續最後航程.
保羅怒海餘生, 終於在神拯救保守下, 於米利大島搭雙子星號, 仍以囟徒身份, 乘風破浪,
昂首挺胸, 邁向羅馬!
第 十二節 美好的仗打過了
"那美好的仗, 我已經打過了,
當跑的路, 我已經跑盡了,
所信的道, 我已經守住了."
(提後4:7)
路加的使徒行傳, 祗寫到使徒保羅以囚犯身份押解到羅馬, 因他清白無辜, 羅馬政府禮遇
寬待他, 僅加軟禁, 靜侯該撒最後審判. 因此, 不必入監, 仍有自由, 且可租屋自住, "放膽傳講神國
的道, 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 並沒人禁止."(徒28:31). 至保羅以後境況如何? 命運怎樣? 路加
隻字未提. 惟從提摩太後書、提多書及他的其他書信之中, 對他的人生結局, 都有蛛絲馬跡可尋,
可略窺一二. 本節開頭, 提後4:7, 膾炙人口, 保羅道出他一生忠心事主的總結, 豪氣干雲, 悲壯激昂,
令人感佩心痛!
玆就有關資料, 加以整理, 勾出輪廓, 將保羅 "第五次宣慰之旅." 及他 "壯烈殉道報主恩."
二主題, 分述如次:
I. 第五次宣慰之旅:
(詳附圖六 6.4 虛線行程)
保羅以囚徒的身份押解羅馬後, 據有關文件顯示, 初時軟禁, 後被羅馬當局釋放, 達二年
之久, 直至主前67年, 暴君該撒尼祿全面逼害基督徒時, 再度入獄, 完全失去自由, 最後壯烈犧牲,
慷慨殉道, 可歌可泣!
在獲釋二年期間, 保羅得到完全自由, 他豈會放過這大好時機, 不去為主傳福音, 作見證?
果然, 從各項資料拼湊起來, 保羅起馬曾帶著路加、提多、亞哩達古等同工, 從羅馬出發, 到各地
宣揚主道, 堅固教會, 慰問信徒, 姑稱這次宣道為 "第五次宣慰之旅,"( 詳附圖六 6.4 虛線行程):
(I) 宣慰行程:
罹馬(出發) → 科西嘉/撒丁尼亞 → 特垃高 → 陀里土母(士班雅) → 格厎斯
(直布羅陀海峽)→ 米利大 → 革哩底: 非尼基/撒摩尼 → 米利都 → 歌羅西
→ 以弗所 → 特羅亞 → 腓立比 → 尼可波立 →布倫底心 → 罹馬(結束)
(II) 宣慰事工:
1. 初訪士班雅:
士班雅今稱西班牙, 保羅早就心儀西班牙, 要親去傳道(羅15:23-29), 在羅馬書中
曾說: "等我辦完了這事, 把這善果向他們交付明白, 我就要路過你們那裏, 往士班雅去."(羅15:28),
那時, 西班牙與羅馬咫尺之距, 保羅重獲自由, 要出去宣道, 第一站選西班牙, 合情合理.
保羅率同工自羅馬上船, 從海路穿過科西嘉及撒丁尼亞之間的海峽, 直航伊比利
半島, 於特拉高登陸入西班牙境內, 走陸路經陀里土母, 抵格底斯後, 離西班牙. 這次旅程中, 西班牙
是他初到的處女之地, 自是廣傳福音, 結果子, 建教會, 不在話下.
2. 重訪米利大:
離格底斯, 乘船通過直布羅陀海峽, 進入地中海, 不日抵達米利大. 舊地重遊,
前經海難, 九死一生, 登上米利大島, 蒙島長部百流及全島的島民, 熱情款接, 保羅在島上行醫治
神蹟, 全島拜服, 自然結了不少果子. 這次再來, 定必見教會發展興旺, 衷心萬分欣慰, 想必堅固
信徒後, 歡喜離開, 續奔前程.
3. 再來革哩底:
保羅再來到革哩底, 定必感慨萬千, 上次他以囚徒之身, 航經此島, 那時正值
深秋, 地中海上, 氣候特別惡劣, 船長和船上眾人, 不聽他的忠言勸告, 不在島上過冬, 執意啟航,
遇上強烈颶風, 怒海翻騰, 全船幾乎喪命, 葬身魚腹, 想來仍必心有餘悸.
從多1:5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 是要你將那沒辦完的事, 都辦齊了, 又照我所
吩咐的, 在各城設立長老." 看來, 應是保羅率領提多, 這次來到革哩底宣道事工, 二人同時在島上
事奉當時島上居民, 道德敗壞, 撒謊成性, 詐欺聞名, 聲名狼藉, 是個很難傳福音小島. 由於島民
刁難敗壞, 牧養困難, 保羅乃留下提多, 堅固傳道工作, 建立當地教會. 最後從島西的非尼基穿越
全島, 大傳主道, 直至島東撒摩尼後, 揮別登船離去.
4. 再登米利都:
保羅登船, 離革哩底直航米利都, 當他重新踏上米利都港, 回顧上次揮淚離開
之前, 曾經特別召以弗所的眾長老來米利都, 話別永袂, "風蕭蕭兮易水寒" 的悲壯場面, 迄仍歷歷
在目, 定令他百感交集, 萬分感慨. 他勸勉眾長老最後所說的 "施比受更為有福." 更是千古的真理
名言, 永垂不朽.
5. 探訪亞西亞:
保羅這次重回亞西亞, 主要是探訪他歷次旅行佈道胯建立的教會, 堅固信徒.
尤其以弗所教會, 他經過歌羅西來到以弗所, 曾經在這裏停留過不算短的三年時間, 以製造帳棚
維生, 與百基拉夫婦同工, 辯論神國的道, 勸化眾人歸主, 果效奇佳. 同時, 他與以弗所教會長老
建立深厚情誼, 前返耶路撒冷受捆綁時, 在米利都召眾長老前來話別, 認係永袂, 悲傷情景, 躍然
在目, 今蒙神恩典, 仍能在神前歡聚, 欣慰之情, 不難想見. 銀匠之亂, 保羅幾乎喪命, 雖然得全身
走避 馬其頓, 亦係他在外邦宣道中, 一次重大打擊, 豈能輕易忘懷?
離以弗所經別迦摩, 來到特羅亞, 這又是保羅一生宣道中, 難忘之地, 主在此
以異象改變他原定宣道旅程, 讓他棄亞轉歐, 傳主福音, 緬懷往事, 益感主恩.
6. 重訪馬其頓:
從特羅亞登船後, 直航尼亞波利登岸, 到了腓立比, 當年在河邊的禱告會巧遇
推雅推拉賣紫布婦人呂底亞, 後帶領她全家歸主, 建立了歐洲第一間教會, 這教會大有愛心, 他在
羅馬軟禁之初, 教會信徒至表關切, 特派以巴弗提帶禮物到羅馬慰問他(腓2:25-27), 令保羅萬分
溫慰感動, 這次來訪, 重溫舊情, 倍感溫馨, 自是聚會神前, 擘餅禱告, 同謝神恩. 他也免不了傳講
主道, 激勵信徒, 堅固教會, 別時難免依依, 互道珍重, 主佑平安.
接著, 來到帖撒羅尼迦, 想當年第二次宣道之旅時, 他在猶太會堂傳講主道,
作主見證, 果效極佳, 外邦人紛紛悔改信主, 而自己的骨肉同胞猶太人, 反而嫉妒不快, 恨之入骨,
亟欲除之而後快, 令他飽受凌虐逼害, 從此直到該撒利亞, 猶太人都咬住他不放, 如影隨形, 窮追
不捨, 並且惡毒羅織罪名,告入官府, 使他淪為階下囚, 飄洋過海, 押解羅馬候審, 一切冤屈, 無妄
之災, 令他百口莫辯,都拜同胞骨肉猶太人之賜. 這次重返帖城, 見到教會在暴風雨中成長, 興旺
茁壯, 信徒敬虔愛主, 衷心至慰. 不久離此, 轉往尼可波立港, 候船返羅馬.
7. 回到羅馬城:
從尼可波立搭船, 直航義大利半島東岸近靴跟的布倫底心港, 登岸後, 取陸路
直奔羅馬, 結束這次宣慰之旅, 一了他宣撫教會, 堅固信徒的宿願.
綜觀這次宣慰之旅, 他沒再踏上心愛故土耶路撒冷, 那是他受至愛骨肉同胞嫉恨
梱鎖, 傷心無奈之地. 此次保羅經至愛的故土, 過門不入, 心情沉痛, 可想而知. 尤其值得一提的,
乃是他這次暫得自由之身, 離羅馬宣慰他過去建立的各地教會, 他有信有義, 坦盪正直, 並沒有
利用羅馬政府對他寬厚釋放的良機, 趁機脫身, 逃之夭夭, 令人欽敬. 旅程告終, 明知重回羅馬,
自投羅網, 吉凶難卜, 但仍守信重義, 昂首再入牢籠候審, 以求還他清白, 真是世上少有, 的確是
一位頂天立地, 可敬可佩的大使徒, 一切都交託給主, 無怨無悔, 偉哉保羅!
II. 壯烈殉道報主恩:
保羅釋放期間, 出去宣慰之旅結束, 返回羅馬不久, 正值羅馬暴君尼祿, 狂性大發, 殘民
以逞, 自己親自下令焚燬羅馬城後, 闖下大禍, 為逃避責任, 竟嫁禍城中基督徒, 硬指他們為焚城
凶徒, 四處搜捕, 嚴刑拷打, 甚至送進鬥獸場餵獅子, 慘絕人寰, 暴君惡行, 令人髮指, 天理不容.
由於羅馬政府逼害殘殺基督徒暴行, 愈演愈烈, 保羅劫數難逃, 再遭拘捕入獄, 這次不像
初來時僅係軟禁, 尚有自由; 此次除鐵鏈捆鎖外, 並受到嚴密監管, 完全失去自由, 不准探訪, 孤立
絕望, 情況之糟, 從提摩太後書, 可窺一二. 保羅自知環境險惡, 釋放無期, 來日無多, 乃寫提摩太
後書, 要提摩太速來羅馬與他見面, 作最後囑咐, 故提摩太後書實是保羅遺囑, 書中寫下本章開頭
提後 4:7 豪言壯語, 總結一生忠心事主心志: "美好的仗打過了, 當跑的路跑盡了, 所信的道守住了;
我現在被澆奠, 我離世的時候到了."(提後4:6), 隨時準備殉道就義, 報主知遇呼召之恩, 求主賞賜
公義冠冕.
他果然完成在世主交付所有神聖使命, 安祥靜候祭壇澆奠, 毫無懼色, 永無怨言, 為後世
所有為主作工的神僕, 樹立最佳典範.
不久, 使徒保羅在暴君尼祿手下, 慘遭斬首, 那時, 地上所有不信的羅馬人, 都為砍殺了
傳耶穌的人歡呼稱快; 但那刻, 在天上同時也有千萬天使, 為這忠心耿耿的傳道人為主殉道, 歡呼
鼓舞. 就在保羅首級落地時, 天使在他靈前引路, 領他凱旋回天家, 拜見他一生忠心事奉的主耶穌.
那時, 主耶穌可能從寶座上下來相迎, 溫柔慈祥地對他說: "保羅, 保羅, 我的愛徒, 辛苦了! 歡迎
回天家, 你不負我所望, 是我又忠心又善良的僕人, 特賜你公義冠冕一頂, 以示嘉獎. 進來吧! 與我
共席, 同享天福." 這是何等殊榮!
保羅求仁得仁, 視死如歸, 雖然人頭落地, 死得慘烈, 但功在神國, 一生不辭辛勞, 把福音
傳入外邦, 傳到地極, 高舉基督, 榮耀主名, 偉哉保羅, 得冠冕, 享天福, 流芳千古, 雖死猶榮, 何憾
之有!
III. 附記:
以上保羅宣慰之旅, 及殉道報主, 聖經均無明文記載, 編者僅憑有關文獻所得資料, 拼湊
推測所寫, 難免有失實之處, 但亦有其可信度, 仍可作參考. 若有遺漏謬誤之處, 尚祈我屬靈方家,
不吝添補指正, 同謝神恩.
(本回完)
感謝主, 讚美主,
一切榮耀歸我主,
哈利路亞, 阿們!
2020年11月11日 台北 / 2020年11月26日 感恩節 佈樂格台北
2021年3月23日 終校 台北 / 2022年2月11日終校 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