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經典人物故事(XIII)
第十三回 猶大救星以斯帖
I. 大宴臣民(斯1:1-8):
亞哈隨魯王於首府書珊城登基, 即位第三年在宮中大宴群臣, 瑪代和波斯皇親貴胄, 朝中文武
百官, 及各省首長, 奉旨赴宴, 一時冠蓋雲集, 盛況空前.
亞哈隨魯王向赴宴嘉賓展示國中金銀珠寶, 富麗堂皇, 國力強盛, 榮耀光輝, 威震四方, 為期足足
一百八十天. 期滿他又在書珊王宮中御花園宴請平民百姓七日, 販夫走卒, 鄉紳富豪, 應邀入宮, 出席
盛宴, 貧富貴賤, 濟濟一堂, 同感王恩. 御花園中佈滿藍白錦幛, 以紫白繩索掛大理石柱銀環上; 園中
以斑石、大理石、珠母貝及各種名貴寶石鑲嵌門的馬賽克, 地板上擺設很多鑲金嵌銀的沙發和長椅.
並以各色各樣不同的金酒杯供酒, 御酒豐盛, 無限供飲, 以示王的慷慨好客; 同時, 王命嘉賓隨意暢飲,
酒侍不得勉強.
II. 抗旨廢后(斯1:9-22):
王后瓦實提當時亦在亞哈隨魯王宮中, 擺設筵席, 宴請婦女. 到了第七日, 亞哈隨魯王痛飲美酒,
一時酒性大發, 立命王前侍立七太監: 米戶幔、比斯他、哈彼拿、比革他、亞拔他、西達、甲迦召
王后瓦實提速即頭戴后冠來王前, 以向百姓及顯貴展現她的艷麗, 因她天生麗質, 傾國傾城, 但當
七太下旨召見時, 王后瓦實提竟抗旨不從, 王怒火中燒, 勃然大怒.
那時, 王足智多謀的七位諮議大臣: 甲示拿、示達、押瑪他、他施斯、米力、瑪西拿、米母干
正在王前, 他們都是波斯和瑪代直通王前, 位高權重大臣. 王乃垂詢七大臣: "王后瓦實提拒接七太監
所傳聖旨, 依法該當何罪?"
米母干在王及群臣面前稟奏: "王后瓦實提抗旨, 罪大惡極, 非但有違王命, 且有礙全國臣民觀瞻,
因為王后敗行將瞬即傳遍全國, 婦女紛起效尤, 違抗夫命, 且振振有詞: '亞哈隨魯王命王后瓦實提到
王前, 她都敢抗旨不去!" 霎時間, 波斯和瑪代貴婦都會效法王后, 為夫的貴族遭殃, 此風不可長, 應即
嚴加制止.
因此, 王若恩准, 應即降旨廢后, 書入波斯和瑪代法律, 永不更改, 從此, 瓦實提永遠不得再進入
王前, 並將后位賜給比她更賢慧淑女; 同時, 降旨應下達全國, 使廣大領土上所有婦女, 都應尊敬聽命
丈夫, 無論貴賤."
米母干稟奏, 立得亞哈隨魯王垂允, 群臣支持, 王乃依米母干所奏, 降旨全國, 以各省文字, 各族
方言, 通令一體遵行, "丈夫為一家之主, 妻子不得違拗."
III. 選立新后(斯2:1-18):
(I) 下旨選后(斯2:1-4):
此事過後, 亞哈隨魯王怒氣漸消, 王想起瓦實提, 她的抗旨行為, 及如何降旨懲處她. 侍臣
見王鬱鬱寡歡, 乃向王進言: "王何不下詔徵選天下美女, 命各省成立選美委員會, 徵選美女送進書珊
宮中, 交給掌管宮女太監希該, 讓她們進行美容處理, 再自其中挑選王喜愛美女, 接替瓦實提為后."
此言甚佳, 正合王心, 立即降旨執行.
(II) 淑女入宮(斯2:5-16):
那時, 書珊城中有一猶大人名末底改, 屬便雅憫支派, 是睚珥之子, 示每之孫, 基士曾孫.
前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猶大王約雅斤和百姓從耶路撒冷擄走時, 末底改亦在被擄行列中; 末底改
之叔, 夫妻早逝, 遺下一女名哈大沙, 因自幼無父無母, 孤苦伶仃, 由末底改撫養, 視為己出, 鐘愛萬分,
此女後改名以斯帖, 長得婷婷玉立, 明眸皓齒, 賢淑美艷, 楚楚可人.
王選美詔命一出, 全國動員, 各省積極在民間挑選美女, 紛紛送入書珊王宮, 由主管後宮太監
希該接管. 以斯帖脫穎而出, 雀屏中選, 送入王宮交給希該; 以斯帖姣美乖巧, 立得希該歡心, 另眼恩待,
立即提供美容服務及精美飲食; 此外, 更選出七宮女服侍她, 並讓她和七宮女遷入後宮最隹宮室.
以斯帖對國籍出身, 秘而不宣, 因義父末底改在她入宮前, 再三叮嚀. 自愛女中選入宮後,
末底改心神不寧, 日日在後宮外院, 踱來踱去, 急欲知道以斯帖安危和前途發展.
凡中選入宮美女, 必先完成規定的十二個月美容處理、六個月沒藥油膏身和六個月香水及
化粧品的使用, 期滿才能依次晉見亞哈隨魯王. 這就是入選美女接近王的必經程序, 從後宮進入王宮
晉見王時, 美女得攜帶所需任何物品, 以斯帖傍晚進入王宮, 清晨回到後宮另一室, 交掌管妃嬪太監
沙甲照管; 此後, 除非得王歡心喜愛, 再提名召見, 否則永難再見王面.
終於輪到以斯帖入宮伺候王前, 除掌管後宮太監希該要她帶的隨身之物外, 不帶他物入宮,
以斯帖入宮後, 廣結善緣, 人人喜愛. 亞哈隨魯王第七年十月, 即提別月, 以斯帖蒙召入宮面王.
(III) 恩寵立后(斯2:17-18):
亞哈隨魯王臨幸以斯帖後, 立被她的美艷賢淑所動, 驚為天人, 寵愛有加, 一時六宮粉黛無
顏色, 三千寵愛在一身. 亞哈隨魯王立即將后冠戴在以斯帖頭上, 立她為后, 取代瓦實提. 王並為新后
以斯帖於宮中大擺筵席, 歡宴王親國戚, 文武群臣, 並通令全國各省, 放假慶祝, 慷慨發送禮物, 舉國
歡騰.
IV. 揭發陰謀(斯2:19-23):
入選美女輪番入王宮伺候王時, 末底改緊張至極, 坐在王宮門前, 等候結果. 以斯帖謹遵入宮前
末底改囑咐, 對籍貫家世背景, 嚴守秘密, 隻字不露; 末底改悉心撫育她, 自幼就乖巧聽命, 悉聽父命.
末底改獨坐王宮門前時, 無意中發現兩守門御林軍辟探和提烈, 對王不滿, 密謀剌殺亞哈隨魯王,
這還了得! 立即向新后以斯帖檢舉, 事關王夫安危, 以斯帖不敢大意, 立即以末底改之名, 向王報告,
王大怒, 下令徹查, 果然屬實, 立將兩人掛木頭上處死, 並在王前將此事記入史冊, 末底改首立奇功.
V. 拒拜權奸(斯3:1-6):
御林軍謀刺王案破獲後, 為加強宮中警衛安全, 亞哈隨魯王特別拔擢亞甲族亞米大他之子哈曼,
使榮居高位, 在貴胄群之上. 哈曼高傲, 目中無人, 新官上任, 大耍威風, 自稱奉王命, 凡經過朝門的
王公大臣都要向哈曼下拜, 群臣不敢冒犯淫威, 莫不下拜如儀, 惟獨國丈末底改硬骨頭, 不跪不拜.
朝門前王公大臣見末底改過門不跪不拜, 乃群起問他: "你怎敢違抗王命不拜?" 並天天勸他勿違
王命, 向哈曼跪拜, 末底改就是不聽, 我行我素, 並告訴他們自己是猶大人; 他們乃向哈曼報告, 看他
是否能容忍末底改的行徑.
哈曼度量狹小, 怎能容忍, 目睹末底改對他不跪不拜, 怒不可遏, 尤其他得悉末底改及其家族是
猶大人, 心中暗喜, 他不僅要加害末底改, 更要滅絕亞哈隨魯王國境內所有猶大人, 就是末底改本族.
VI. 滅猶大人(斯3:7-15):
(I) 圖滅猶人(斯3:7-9):
亞哈隨魯王十二年正月, 即尼散月, 哈曼命術士在他面前抽籤選日子, 結果選出了十二月,
即亞達月十三日. 日子選好後, 哈曼入宮向王面奏: "有一遊民, 散居吾國各省民間, 他們的風俗習慣
與吾民迥異, 且不守王法抗王命, 為害之大, 不容忽視, 實難再容忍, 徜蒙恩准, 請即降旨, 消滅他們,
臣願捐出銀子三萬四千公斤, 交入國庫, 用作執行此項消滅任務之費用."
(II) 准滅猶人(斯3:10-11):
王聞奏頷首, 立從指上取下印戒交猶大人死敵, 亞甲族哈米大他之子哈曼, 王並面諭哈曼:
"銀子留下, 不必交庫, 亂民交你手, 任你發落."
(III) 下詔滅猶(斯3:12-15):
亞哈隨魯王十二年正月十三日, 召宮廷書記, 依哈曼之意, 用各省文字, 各族方言, 奉王之名,
寫詔書, 加蓋戒印, 驛卒加急, 傳送各省總督和各族首領, 於十二月即亞達月十三日, 一舉殲滅猶大人,
一日間, 不分老少婦孺, 格殺勿論, 趕盡殺絕, 並掠奪他們所有財物. 詔書副本視同法律, 分發各省各族,
早作準備, 日子一到, 一致行動.
卒奉王命急傳詔書, 瞬間傳遍書珊城, 王與哈曼在宮中悠哉對酌, 書珊城以及各地猶大人,
大禍臨頭, 陷入一片慌亂.
VII. 轉危為安(斯4:1-17):
(I) 哀傷禁食(斯4:1-3):
末底改得此噩耗, 立即撕裂衣裳, 穿麻衣, 蒙灰塵, 在城中奔走哀號, 到了朝門停下腳步,
因穿麻衣者, 不准入朝門; 詔書所到各省各族, 猶大人哀傷至極, 禁食哭泣, 哀號奔走, 還有很多人
穿麻衣躺灰塵中.
(II) 向王求情(斯4:4-17):
以斯帖的宮女和太監向她稟報末底改在朝門外, 披麻哀號, 至感詑異; 立命他們送衣服給
末底改, 要他脫下麻衣, 更換衣裳, 他卻不受; 於是, 以斯帖遣王派服侍她的太監哈他革出宮見末底改,
問清緣由.
哈他革奉命出宮, 於朝門前空地上見到末底改, 他將近日猶大人噩耗, 細告哈他革, 特別
指出哈曼應允捐入王庫支援滅猶惡計確實銀兩數, 並把傳遍書珊城滅絕猶大人詔書副本交哈他革,
要他速呈以斯帖, 同時加以解說, 尤其要力促她速到王前, 為族人請命消災.
哈他革速即回宮, 將末底改囑咐的話, 一一向以斯帖報告, 情勢危急, 她再遣哈他革出宮
向末底改回話: "王的所有臣僕及各省子民都知法律現定, 無論男女, 未經召見, 擅自進內宮見王者,
一律處死, 除非王向違者伸出金權杖, 方得赦免, 現我未蒙召已三十天了!"
以斯帖的話傳達末底改後, 立即向她回話: "別以為妳身在王宮, 可以獨善其身, 得免與猶大
同胞同遭浩劫, 此刻妳若仍視若無睹, 沉默不語, 猶大人必從別處得到解脫拯救, 而妳和妳父家必減亡
無疑, 誰知妳今日得居后位, 不是為此時此刻嗎?"
於是, 以斯帖又立即向末底改回話: "請立即召集書珊城所有猶太人, 為我禁食三日三夜,
不吃不喝; 我和我的宮女也跟你們同時禁食. 禁食期滿, 即使違法處決, 我也要去見王求情, 萬死不辭!"
末底改見以斯帖慷慨陳辭, 正義凜然, 心中至慰, 立即依示而行, 召集書珊城所有太猶大人
為她禁食三日三夜.
VIII. 化險為夷(斯5:1-14):
(I) 宴請哈曼(斯5:1-8):
到了第三日, 以斯帖身穿朝服, 進入王宮內院, 站立王殿前, 王正坐殿中寶座, 面對殿門,
當他見王后以斯帖站立院中, 因喜愛她, 立即向她伸出手中金權杖, 以斯帖趕忙上殿, 觸摸金杖頭.
王知她有所求, 立即問她: "王后以斯帖啊! 何事來此? 有何所求? 儘管說, 即使半壁江山, 我也會
答應賜妳."
以斯帖回稟: "王若恩准, 今日我設筵席, 請王率哈曼蒞臨賞光."
王回答: "即傳哈曼來, 隨朕赴王后以斯帖宴會."
於是, 王率哈曼前往以斯帖宮中赴宴. 酒過三巡, 王再問以斯帖: "妳現有何求? 我必恩准,
儘管說, 即使半壁江山, 我也會答應賜妳.""
以斯帖回稟: "我所要所求的, 若蒙王恩准, 賜我所要所求, 就請王再率哈曼再來妾宮一趟,
享受特別預備筵席, 那時, 我會明白答王所問."
(II) 哈曼絞架(斯5:9-14):
那日, 哈曼隨王赴以斯帖宴, 吃吃喝喝, 心中暢快, 宴畢回府途中, 行經朝門, 見末底改對他
不理不睬, 在他面前既不站起, 也毫不畏懼, 心中惱怒, 恨之入骨, 但無可奈何, 只好壓抑怒火回府.
回府不久, 立請摯友及其妻細利斯前來, 哈曼向他們吹噓, 炫耀財富, 子孫滿堂, 王高抬他,
位極人臣, 不可一世, 並對他們說: "我的榮寵何止這些! 我是王后以斯帖唯一邀請, 隨王參加她宴會
的貴賓, 還請我明天隨王再去. 唯一讓我不開心的, 就是那令我厭恨坐在朝門口的猶大人末底改!"
摯友及妻細利斯聞言,忿忿不平, 乃對哈曼進言: "何不立一五丈高絞架, 求王明早把末底改
吊死! 再歡歡喜喜隨王去參加以斯帖宴會." 所言正合哈曼心意, 立即命人做好絞架.
IX. 功臣未酬(斯6:1-14):
(I) 有功未賞(斯6:1-9):
那夜王心神不寧難入寐, 命人取出宮中大事紀, 將最近發生大事, 逐項唸給他聽, 唸到宮中
兩守門御林軍辟探和提列, 陰謀剌王, 為末底改無意中發現, 立即向王后報告, 及時制止, 未釀大禍.
王聽後問: "末底改立奇功, 有無綬勳進爵?"
侍臣回答: "尚未論功行賞."
王問: "誰在院中?" 那時, 哈曼正進入外院, 要向王稟奏將末底改吊死在他預備好的絞架上.
侍臣回答: "哈曼站在院中."
王命令: "宣他進來!"
哈曼一進入, 王就問他: "當如何對待王喜悅賜尊榮之人?"
哈曼心想: "王喜悅賜尊榮之人, 不就是我嗎?" 一時心花怒放, 立即答曰: "對王喜悅賜尊榮
之人, 王應賜他王穿過紫袍, 及王騎過戴冠御馬, 並將袍馬交王親信大臣, 給他穿紫袍, 騎御馬, 領他
遊行城中通衢大道, 一路宣告: "這就是王喜悅賜尊榮之人!"
(II) 功臣得榮(斯6:10-14):
王立即命令哈曼: "快去取袍帶馬, 依你所言, 賜給坐在朝門口的猶大人末底改, 凡你所說,
要十足做到, 不得疏忽."
哈曼無奈, 王命難違, 祗好硬著頭皮, 給末底改穿紫袍, 騎御馬, 領他遊行城中大道, 一路宣告:
"這就是王喜悅賜尊榮之人!"
遊行後, 末底改仍回朝門口, 哈曼羞愧萬分, 鬱鬱不樂, 蒙頭回府, 將發生的一切向摯友及
其妻細利斯細細哀訴.
哈曼的智囊及其妻細利斯對他說: "不幸你在末底改面前開始敗落, 他果真是猶大人, 你難
與他對抗, 最後必一敗塗地!" 他們正在商議時, 王的太監已來催請哈曼速往以斯帖宮中赴宴.
X. 權奸伏法(斯7:1-10):
(I) 揭發惡謀(斯7:1-6):
王率哈曼如約赴王后以斯帖宴, 這是第二次筵席, 酒過三巡, 王再問以斯帖: "王后以斯帖啊!
妳現有何求? 我必恩准, 儘管說, 即使半壁江山, 我也會答應賜妳."
於是, 以斯帖趁機稟奏: "王啊! 妾若在王前蒙恩, 合王心意, 則請王賜我生命, 是為我所求;
再求王赦我族人, 是為我所請. 因我和我的族人已被出賣, 等候屠殺滅絕, 徹底殲滅; 我們若只是被賣
為奴為婢, 妾無話可說, 但王的損失是仇敵永難補償的."
亞哈隨魯王聞言詫異, 乃問王后以斯帖: "誰是那可惡仇敵? 膽敢擅自作這傷天害理事的人
在那裏?"
以斯帖回稟: "仇敵就是這萬惡的哈曼!"
(II) 自作自受(斯7:7-10):
哈曼聞言, 大驚失色, 在王與后面前, 惶恐萬分; 王亦勃然大怒, 起身離席, 走入御花園. 哈曼
自知王必降罪於他, 一命難逃, 乃轉向以斯帖哀求饒命.
王從御花園回到宴會廳, 只見哈曼正伏在以斯帖斜靠的鳳椅上. 王見狀心中不悅, 不覺大喊:
"你這傢伙膽大包天! 竟敢在我面前輕薄王后, 來人啊, 給我拖出去!" 此言一出王口, 衛士立即擁上用
黑布蒙住哈曼的頭, 侍候王前太監哈波拿稟奏: "哈曼為救王有功的末底改, 特做好五丈高的絞架,
現正豎立在哈曼家中."
王立即下令: "把哈曼上他家絞架!"
於是, 衛士押解哈曼到他家, 把他吊在他為末底改預備的絞架上行刑. 此後, 王怒才息.
XI. 圓滿得福(斯8:1-17):
(I) 功臣得賞(斯8:1-2):
當日, 亞哈隨魯王見奸臣伏法, 心中喜悅, 特將猶大仇敵哈曼家產賜給以斯帖; 並召末底改,
來到王前, 因以斯帖已將與末底改親屬關係, 向王稟明, 王乃取下自哈曼手中收回的戒印賜給末底改;
以斯帖則派末底改管理哈曼家產.
(II) 根絕惡謀(斯8:3-17):
接著, 以斯帖俯伏王腳前, 哀哭流涕, 求王終結亞甲族哈曼滅絕猶大人惡謀, 王乃向以斯帖
伸出金權杖, 以斯帖方起身, 站立王前, 向王稟奏: "亞甲族亞米大他之子哈曼, 前曾密謀滅絕分散在
吾王各省猶大人, 哄王下詔, 全國施行, 今已揭發, 哈曼亦上絞架正法. 今我若在王前蒙恩, 討王喜悅,
王又若認為有理, 求王另下新詔, 頒行全國各省, 廢除哈曼前詔, 以張正義. 我實不忍見我族人, 無端
滅族, 也不忍見我家人, 平白遇害."
亞哈隨魯王見愛后, 聲淚俱下, 心實不忍, 乃諭王后以斯帖及猶大人末底改: "哈曼陰謀滅絕
猶大人, 我已處以絞刑, 並將其產業賜以斯帖, 現你們可奉王名發保護令給猶大人, 加蓋王戒印, 凡奉
王名及蓋王戒印詔令, 通行全國, 不得違抗.
同年二月, 即西彎月, 二十三日, 王召書記前來, 依末底改指示, 用各省文字, 各族語言, 以及
猶大文字方言, 向猶大人發保護令, 通令自印度至古實127省的猶大人和總督、省長及地方首領, 一體
遵行; 末底改奉亞哈隨魯王之名, 加蓋戒印, 將保護令交驛卒騎御馬, 儘快送達全國.
王頒保護令中, 特准各城猶大人聚集保護自己; 並擊潰消滅任何攻擊他們及婦孺的國省軍隊;
掠奪他們仇敵的財物. 特准猶大人在亞哈隨魯王各省自保之日為同年十二月即亞達月十三日, 該令
副本視同法律, 分發各省, 舉國周知, 猶大人在那日, 要對仇敵施行報復.
於是, 驛卒奉王命, 騎御馬, 急速起行, 傳遍全國. 此令亦在書珊城中頒行.
末底改身穿藍白朝服, 頭戴大金冠, 披紫色外袍, 拜辭王廷, 參加書珊城歡樂慶祝, 因為是
猶大人歡欣快樂和榮耀的時節. 王令送達省市, 猶大人都歡呼、禁食、慶祝. 其他各國的人因懼怕
猶大人, 而歸化為猶大人.
XII. 猶大殺放敵(斯9:1-32):
(I) 擊殺仇敵(斯9:1-25):
同年十二月, 即亞達月十三日, 王的保護令生效實施. 那日原是猶大仇敵要滅絕他們之日,
現情況完全轉變, 猶大人反佔上風, 克制恨他們的人. 猶大人在亞哈隨魯王轄下各省各城, 集結攻擊
原要滅絕他們之仇敵, 無人能敵, 因各族的人都怕他們, 同時, 各省總督、省長及朝中大臣, 因懾於
末底改權勢, 都站在猶大人一邊, 幫助他們打擊仇敵. 末底改在朝得王寵信, 位高權重, 聲譽日隆,
威震各省, 全國拜服.
猶大人同仇敵慨, 揮刀隨意擊殺所有仇敵; 在書珊城, 猶大人誅殺五百人, 同時抄斬猶大人
的宿敵亞甲族亞米大他之子哈曼十子: 巴珊大他、達分、 亞斯帕他、破拉他、 亞大利亞、 亞利大他、
帕瑪斯他、 亞利賽、 亞利長及瓦耶撒他; 但沒出手奪取他們的財物.
同日, 亞哈隨魯王得報猶大人在書珊城誅殺仇敵人數, 王對王后以斯帖說: "猶大人於書珊城
已誅殺五百人, 並抄斬哈曼十子; 在我的其他各省不知情況如何? 現妳還要甚麼? 我必賜妳; 還有何求?
我必准妳."
以斯帖回稟: "王若恩准, 求王亦准書珊城猶大人執行今日保護令, 明日將哈曼十子屍首懸
絞架示眾.
王立予允准, 降旨書珊城將哈曼十子屍首懸絞架示眾. 亞達月十四日, 猶大人集結書珊城,
續誅殺三百人, 但沒出手奪取他們的財物.
同時, 散居王各省猶大人, 也都集結執行保護令, 保護自己, 擊殺仇敵, 共誅殺七萬五千人,
但沒出手奪取他們的財物. 此事發生在亞達月十三日, 十四日他們安息, 並定這日為禁食歡慶之日.
(II) 立普珥日(斯9:26-32):
然而, 書珊城的猶大人, 於十三日和十四日, 集結殺敵, 十五日安息, 並定這日為禁食歡慶
之日. 所以, 城外居鄉間猶大人, 都以亞達月十四日為禁食歡慶之日, 彼此互送禮物慶祝.
末底改記錄此事, 並函告散居亞哈隨魯王各省, 無論遠近猶大人, 每年要守亞達月十四十五
兩日, 以慶祝猶大人脫離仇敵逼害, 轉憂為樂, 化悲為喜的大日子, 要他們在這兩日, 禁食歡慶, 互送
禮物, 賙濟窮人.
猶大人乃遵末底改函示, 延續他們正在慶祝的曰子. 因猶大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之子哈曼,
曾陰謀毀滅猶大人, 特掣普珥, 即抽籤定日, 滅絕他們. 此事經揭露, 為王所悉, 王乃降旨, 使哈曼滅絕
猶大人惡謀, 悉歸他自己頭上, 使他和十子都高懸絞架. 依普珥之名, 猶大人定這兩日為普珥日. 又因
遵函示, 以及所見所遇之事, 猶大人承諾自己與後裔, 以及歸隨他們的人, 每年按時必守這兩日, 永不
改變. 各省各城, 家家戶戶, 世世代代, 都要紀念守這兩日, 使普珥日在猶大人中, 永不言廢, 在他們
後裔中, 永遠紀念.
亞比該之女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 聯名全權確認有關普珥日的第二封信. 末底改函
散居亞哈隨魯王轄下127省猶大人, 字裏行間, 熱情洋溢, 敦促他們定普珥日, 按時守日; 以遵守末底改
和王后以斯帖函示, 及猶大人自己與後裔的承諾, 按時守普珥日, 禁食哀求.
以斯帖定普珥日及守日條例, 有關事宜, 均記書上.
XIII. 萬世流芳(10:1-3):
亞哈隨魯王使帝國版圖以至遠方臣民, 都來朝貢, 國力鼎盛, 如日中天; 他展現至高權能, 以及
拔擢猶大人末底改, 位高權重, 這些豈不都詳記瑪代波斯史冊嗎? 猶大人末底改作亞哈隨魯王宰相,
一人之下, 萬人之上, 尤其受猶大同胞擁謢愛戴, 因他為同胞福祉奮鬥, 為全體猶大人權益發聲.
(全文完)
感謝主, 讚美主,
一切榮耀歸我主,
哈利路亞, 阿們!
2018年6月23日 台北 / 2020年1月4日佈樂格 台北
2022年2月10日終校 台北